受刑人及犯案流氓被徵調執行突擊任務,似乎是好萊塢商業電影裡的刺激情節,其實,蔣介石政權敗逃台灣後卻真實地發生在台灣,蔣介石為了「反攻大陸」宣傳,以及鞏固他的領導地位與統治正當性,曾經針對中國沿海地區發動無數次突擊行動,當無端犧牲了數千名包括台灣人在內的兵源之後,就曾徵調受刑人及犯案流氓執行突擊任務。
在中國國民黨政權逃亡台灣初期,中國沿海少數幾個省份和零星島嶼仍有國民黨軍殘部不及撤退,經過美國協助才逐步撤出。韓戰爆發時,美國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派第七艦隊駐防台灣海峽,並成立〈駐台軍事援助顧問團〉,協助建軍、整備訓練;國民黨政權則一方面向美國表示願意出兵支援韓戰,一方面則在幾個少得可憐的據點成立「反共救國軍」,對中國沿海進行不痛不癢的破壞行動。
由行政院〈匪後工作委員會〉、國防部〈大陸工作會〉負責籌畫的游擊或突擊任務,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除了台灣本島設置有訓練基地之外,金門、馬祖都有「反共救國軍」的編組,連高雄市鼓山區也設有所謂「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莆仙縱隊」高雄辦事處。然而,「反共救國軍」出任務的傷亡非常慘重,根據成立最早的〈閩省游擊指揮部〉工作概況資料,光是從一九四九年底到一九五○年初的短短幾個月間,閩南各地區救國軍司令就至少陣亡十位以上,士兵陣亡之多就更不用說了,因而在一九五○年五月將殘兵轉入地下。
〈閩省游擊指揮部〉於一九五二年三月一日改組為《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但改組前的一九五一年九月所展開的一次當年最大規模出擊,結果五八七名兵力仍然傷亡一半以上,無功而退。當時,美國中央情報局為了迴避直接介入國共戰爭,一九五一年三月已經在台北成立以《西方公司》為名的民間企業公司,初期是替台灣代購軍火,後來才於一九五三年協助策劃坊間耳熟能詳的〈東山島戰役〉,並提供各項突擊所需的軍械裝備。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設於金門,基於突擊兵力即將耗盡,同時由於部分中國省籍軍士的忠誠度到了中國就會打折,因而國民黨政權曾經企圖網羅流落香港的中國國民黨軍舊部,以及在澳門難民營等處的散兵游勇,雖然當時港澳不斷有人寫信給蔣介石、蔣經國,表示要「請纓殺敵」,其實他們的目的只是想要被接運來台而已,所以,絕大多數都遭兩蔣拒絕,國民黨政權最後便大量徵調台灣兵編入「反共救國軍」。
究竟有多少台灣兵或受刑人被徵調投入突擊任務,從現有資料中根本無法得知,其情形與一九四五年底到一九四七年違法徵募台灣兵投入中國內戰一樣,既無詳實可信的紀錄可徵,作業也都是在黑箱裡進行,為了瞭解是否有獄中台灣人受刑者被徵調,只能從有限的資料中尋覓蛛絲馬跡,其中,《台灣全省警備司令部》一九四七年度的工作報告,確實紀載有「軍事犯調服勞役」的業務,該業務分三種:公營事業勞役、特種技術勞役、特種勞役,所謂「特種勞役」就是送往金門前線服役。
另外,黃志雄的《1953 年東山島戰役之研究》碩士論文,在注釋中援引胡璉的《金門憶舊》與張晴光的《血戰餘生》兩本著作指出,參加〈東山島戰役〉的游擊第四十二支隊兩個大隊組成分子:「第二大隊由在台判刑確定之罪犯,以調服勞役名義,充當游擊隊員。第三大隊則由台灣保安司令部職訓大隊管訓的太保、流氓、無業遊民或小偷之類人員組成」。胡璉當時是《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司令,張晴光則時任游擊第四十二支隊上校支隊長。
游擊第四十二支隊是〈東山島戰役〉的主力之一,投入那次戰役的部隊不計海空軍,則還有:第十八師五十三團、第四十五師(欠第一三三團)、游擊傘兵支隊等,官方資料顯示的總兵力約九千人。《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一九五二年九月的工作報告就指出,「海上突擊大隊,於一九五一年十月底成立,由台灣撥來新兵四百餘名外,餘均抽調本島國軍官兵編組而成,素質甚佳,整訓完畢後即參加突擊。」當年的實編兵力為一○九五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資料,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 A305050000C/0041/1784/3126)其實,〈東山島戰役〉發動的半年前,《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實際只有三千餘名官士兵,後來緊急徵集的五、六千名人員,除了軍士官等領導幹部之外,台灣籍義務役士官兵佔的比例很高。
公開的資料顯示,那次戰役結果,陣亡達二六六四人,另有七一五人被俘。傷亡最慘重的是:台灣籍義務役士官兵佔多數的游擊傘兵支隊和游擊第四十二支隊。其中,游擊傘兵支隊參戰者四二五人(原本戰鬥編組人數有四八九人,有兩架飛機故障折返基地),陣亡二五四人、傷三十三人;游擊第四十二支隊參戰者一七八八人,陣亡二五六人、傷三一一人(根據存於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的〈張晴光將軍戡亂戰役心得報告〉,有關東山島戰役部分,游擊第四十二支隊在登陸後前兩天,就陣亡了二○三人,傷二三三人)。
進一步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3750347701/0043/3136170/170/1/001的檔案夾裡,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有《國防部軍法局》呈轉《金門防衛部》呈報給總統府,有關「東山戰役作戰有功之勞役犯李文卿等五七三名特赦減刑」案的資料,更證實確有受刑人被調服「特種勞役」而參加了東山戰役;時任參謀總長周至柔於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三日簽呈中指出:
特種勞役犯程忠裕等五九三名,前經該部(筆者註:金門防衛司令部)先後調赴金門服行勞役,經分別編入海上突擊大隊及該部服役大隊,一九五三年七月十六日晨五時,我閩海兩棲突擊部隊以掃蕩福建沿海廈門、汕頭間最南端匪軍盤踞之東山島為目的,從我游擊基地發航,於同月十六日黎明前,在東山島敵前登陸,於擊潰匪軍抵抗後,即佔領東山縣城,並掃蕩全島,直至同月十七日傍晚以任務完成始撤離該島。
是役,我勞役犯李文卿等六十八名,奮勇作戰,….戰功特殊,擬請賜准特赦其刑。程忠裕等五○六名,以戴罪之身,於是役不惜犧牲,分別參與突擊該島第一線戰鬥,….各犯均係年富力強,….擬請賜准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分別減輕其刑二分之一。」
從這份資料看不出有多少受刑的台灣人遭到徵調,但檢視《金門防衛司令部》所呈報的名單,發現有四十五名是台灣人【註一】,其中有兩名因參加東山島突擊戰役負傷不退,繼續作戰到底,戰功卓著,而獲得特赦;其他四十三名則獲減刑二分之一。桂永清接掌參謀總長之後,蔣介石於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日,以〈興康字第○一二一號〉代電,核准了該項減刑及准特赦案,特赦及刑期屆滿者是由台灣軍人監獄發給開釋證明書,交由金門防衛司令部依法開釋。
根據胡璉與張晴光的著作,雖然說參加〈東山島戰役〉的游擊第四十二支隊,是由在台判刑確定之罪犯及台灣保安司令部職訓大隊管訓的太保、流氓、無業遊民或小偷之類人員所組成,但是,生還獲減刑名單中有一名莊江田卻是涉及叛亂案的政治犯,其他陣亡者中是否還有跟莊江田一樣的政治犯,就不得而知了。
莊江田(一九二六年生,台南善化人)曾在二二八事變期間受傷並被羈押,後來又涉入吳相故「意圖顛覆政府」案被捕,全案逮捕七人,除了莊江田是安定鄉南安國民學校教員,以及江再是玉井鄉副鄉長之外,剩下的五位都是農民,其中的羅安溪、羅瑞文還是父子。莊江田於一九五○年十一月被羈押,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八日判決,因「明知匪諜而不檢舉」,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執行完畢之後再交付感訓三年。
他從一九五一年七月起開始申請調服勞役,善化鎮的鎮民代表及各里里長也曾聯名為他陳請,安定鄉長郭水泉也提出希望他到鄉公所服勞役的申請,軍人監獄報請參謀總長核定,被以「申請調用機關屬於地方政府者以縣級以上之機關為限」的理由否准,卻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竟意外被調往《金門防衛司令部》服行「特種勞役」,一九五三年七月十六日更遭編入突擊大隊四十二支隊參加〈東山島戰役〉。
《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在他的補償金申請案中說:「在突襲東山島時負傷送回台灣治療,八月二十八日健癒歸隊時,趁機逃亡」。當年,金門防衛部也發文給《台灣保安司令部》說他趁機逃亡,要求協緝。但是,他在二○○五年五月接受《聯合報》訪問時的說法是:「他在東山島作戰受傷被俘,被關在大陸多年,但國防部竟然捏造他受傷返台治療期間逃亡,於四十二年對他發布通緝,直到六十一年才撤銷通缉。」
兩者說法迥異,已經難以查證,但如果是在通緝中為何仍被列在「東山島戰役有功之特種勞役犯」名冊上?唯他在申請補償金時,又能取得〈中國浙江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有關他被俘虜及擔任學校職員的證明書,案情顯得更加迷離,令人費解。補償基金會最後裁定不予補償,原因是他已獲《二二八事件基金會》補償。
在〈東山島戰役〉之前的〈南日島戰役〉(一九五二年),是由總統府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主辦,指揮美字號艦二艘,載運陸軍第七十五師兩個團及八八四二部隊在南日島突擊登陸,其中的八八四二部隊是受過兩棲作戰訓練的突擊主力,該部隊疑似有徵調獄中軍事犯的情形,因為該部隊也負責實施「特種勞役」,從台灣徵調的每個服勞役者都必須接受勞働生產,在所有訓練課程比例中佔二十五%,嚴格規定每人至少必須開荒種菜三分之一畝。只是同樣缺乏資料難以估算人數,以及其中究竟有多少台灣人。
〈東山島戰役〉只持續三十六小時,國民黨軍被迫倉皇撤退;前述提到在〈東山島戰役〉中,游擊傘兵支隊、游擊第四十二支隊內的台灣人義務役與受刑人最多,傷亡也最慘重,其中,游擊傘兵支隊是由蔣介石接受《西方公司》建議試驗性投入的。一九五三年六月三日,即將擔任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的雷德福將軍來台灣,與蔣介石展開連續四天的會談中,蔣介石要求美國儘速協助訓練並裝備傘兵一萬名,要運用於突擊中國沿海的戰略要點,爾後再訓練二萬五千名作為未來反攻大陸之用;但是,雷德福以具有傘兵作戰經驗的身分力表反對,雷德福並舉二次大戰和韓戰使用傘兵因補給困難的失敗例子,強烈主張那是不可行的冒險計畫,蔣介石竟外行地表示,空降中國的傘兵不需補給,可以就地覓生【註二】。結果,才隔一個半月,大半傘兵突擊東山島即被蔣介石的愚蠢、草率而犧牲掉了。
參加這次突擊行動中不幸被俘者,經中共遣返後的命運如何?試舉一例說明。黃朝觔(三十七歲,嘉義縣人)、紀金水(二十一歲,屏東人)、游渭漳(二十八歲,台中縣人)等三人,黃、紀都是因案調服「特種勞役」,編入〈福建反共救國軍〉第二大隊二中隊,游則是陸軍十九軍四十五師一三四團三營八連的義務役一等兵。
三人是因未及隨隊撤退,以致被解放軍俘虜,遭送福州匪政治學習大隊集中管訓,三個月後獲中共釋放,他們以小木艇準備返台,但在東印島海面被我方海軍查獲帶回送辦,國防部查明他們的身分後於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授權《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黃、紀兩人的罪名是「在匪區接受反動教育」,黃朝觔的罪名是於被俘期間曾在控訴大會上指稱,他的表妹在台灣選美大會獲選亞軍,卻被國民黨政權送往美國進行非自願的「慰勞」活動,返台後即羞憤自殺,連他表弟也因不堪外人異色眼光而投河身亡;軍事檢察官認定此舉是汙衊國民黨政權。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人均遭判處交付感化。
當年是韓戰打得正酣之際,中共高舉「抗美援朝」旗幟積極介入,美國雖然阻止中國國民黨政權「反攻大陸」,不過,艾森豪總統於一九五三年初上任後,宣布在台灣海峽執行「去中立化」政策,解除對中國沿海進行突擊行動的限制令,被解讀為有藉此牽制解放軍之意圖,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館藏部主任林孝庭認為,「對台北當局而言,並非全然是好消息」,他援引一份英國駐台灣淡水領事館拍發回倫敦的機密觀察報告指出,「蔣介石對於獲得美國突如其來對其軍事行動的解禁,事實上並未做好心理準備。」【註三】
蔣介石在日記中自記〈東山島戰役〉是「一大失敗」,此後雖然美國不再支持這類突擊行動,《西方公司》也終止合作關係,「美國駐台北軍事顧問團團長蔡斯正式照會國民黨政府相關部門,在未徵得美方允許的情況下,未來國軍不能向中國大陸採取任何軍事行動。」【註四】不過,蔣介石卻陽奉陰違指放棄大規模突擊而仍未放棄小規模的圖擊(湯恩伯曾於一九五四年三月,建議組訓一千至二千人的東南地區游擊部隊,遭到蔣介石批駁),特別是在一九五四年九月三日中共發動「九三砲戰」之後,小規模突擊行動一度又趨於頻密,延續到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八二三炮戰後才稍歇。
對於〈東山島戰役〉的陣亡者及失蹤者,國防部情報局到了一九六○年代才將其他多次突擊行動並辦,比較縝密地執行「處理我方留在大陸軍事人員陣亡撫卹案」。此後二十年仍維持「反共救國軍」編組,從事的是敵後工作,而「特種勞務」的調派則不再從事軍事行動了,而是從事開墾建設、救災及病毒試驗。
【註一】特赦部分:
馮福來,二十六歲,台南,商(豬販),槍殺,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鄭南山,二十三歲,高雄市,上等兵,逃亡暴行脅迫,五年六月
減輕其刑二分之一部分:
莊江田,二十六歲,台南,教員,知匪不報七年
王金木,二十四歲,台灣,上等兵,逃亡二年六月
謝金來,二十五歲,基隆,學兵,逃亡三年
王天賜,二十四歲,新竹,二等兵,逃亡五年
涂 魚,二十四歲,彰化,上等兵,誣告五年
蔣鏡山,二十九歲,台中,士兵,逃亡五年
謝登貴,二十五歲,屏東,一等兵,逃亡五年
林敏南,二十五歲,台中,二等兵,逃亡五年
廖明宗,二十四歲,台北,無業,詐欺七年六月
陳 臨,三十四歲,台中,會計,行使偽幣五年
呂金獅,二十八歲,屏東,一等兵,逃亡五年
潘迪塗,三十六歲,台北,無業,詐欺五年
葉德勝,二十五歲,台北,小販,搶劫七年
黃金城,二十五歲,彰化,二等兵,逃亡五年
賴炎枝,二十五歲,彰化,二等兵,逃亡五年
劉 標,二十二歲,台北,上等兵,盜賣軍品十五年
黃 秉,十九歲,台南,無業,搶劫十五年
蔡添貴,三十歲,新竹,農,搶劫十五年
劉燈煌,二十四歲,宜蘭,工,偽造台幣十年
鄭長勝,二十一歲,台北,苦力,搶劫六年
陳心匏,二十九歲,台北,無業,連續搶奪十五年
蘇朝木,二十六歲,台南,農,搶劫十五年
吳富龍,三十四歲,新竹,工,恐嚇七年六月
蔣光添,二十五歲,新竹,工,殺人十二年
莊仙和,三十歲,台南,士兵,逃亡七年
林 潭,二十一歲,澎湖,船員,走私五年
林忠春,二十一年,澎湖,船員,銀元走私五年
張 麟,三十六歲,澎湖,船員,銀元走私五年
楊萬能,三十四歲,台南,農,偽造台幣七年
張清標,二十四歲,台中,士兵,逃亡七年六月
吳 佃,二十七歲,台南,士兵,逃亡五年
陳金土,二十六歲,台中,士兵,逃亡五年
黃精智,二十一歲,台南,無業,掠奪五年
許朝龍,三十九歲,台南,上等兵,貪汙五年
江維興,二十七歲,台中,技工,逃亡五年
方秋霖,四十二歲,台中,准尉附員,逃亡五年
李木火,三十五歲,宜蘭,二等兵,搶奪十二年六月
郭明和,二十六歲,屏東,士兵,逃亡詐欺十年四月
鄭添進,二十二歲,台北,下士,盜取財物四年
曹 東,二十五歲,彰化,二等兵,逃亡五年
謝其盛,二十四歲,台中,二等兵,逃亡五年
胡錦榮,二十五歲,雲林,二等兵,逃亡五年
王進生,三十歲,台中,看護,逃亡五年
【註二】參考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蔣介石與雷德福將軍在士林官邸的晤談紀錄,外交部〈蔣介石總統與雷德褔會談紀錄(軍事會談)〉檔案,檔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42=412=52=0001=virtual001=0024
【註三】林孝庭,《台海‧冷戦‧蔣介石:解密檔案中消失的台灣史1949-1988》
【註四】同上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