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外國勢力利用民主國家的民主在破壞、侵蝕民主國家時該怎麼辦?《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簡稱 FARA)就會是其中一帖排毒藥。《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概念與精神:
秉持「公開透明」的精神,要求為外國勢力喉舌的個人或組織,向政府登記為外國利益的代理人。
此法在美國更具體的做法是,要求該代理人公布它與外國政府的關係、相關活動和資金等資訊。以媒體為例,甚至可以對它的國會記者證、議員、官員的採訪許可權進行限制。一帖藥雖無法徹底排毒,但可以提高病毒入侵的門檻與成本。
美國的代理人登記機制可以回溯到二戰時期針對納粹所設立的。當時納粹不僅武嚇也文攻,所以在國家組織中成立了國民教育與宣傳部進行宣傳戰,而第一任部長就是始終跟隨希特勒的戈培爾(Paul Joseph Goebbels)。戈培爾也是宣傳部唯一一任部長,他透過各種形式(例如:收音機)對全球進行政治宣傳。當時納粹已經了解到,在武力恐嚇他國的同時還需要有系統與規劃的宣傳來擴大效果,乃至於美化所作所為。因此透過類似文化協會等軟性組織來滲透英國、美國等國家,除了影響目標國家的政治經濟之外,也把手伸進大眾流行文化,例如電影產業等等。而在 1938 年尚未參戰的美國已經感受到納粹的侵略威脅,發現整個社會的輿論和施政也受到影響,進而使政府於決策時造成誤判。於是制定了《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以公開透明的精神來管制那些以外國利益為先而破壞美國的組織。
銳實力(Sharp Power)一詞是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在 2017 年提出的,是指中國利用民主國家的特性「開放」來進行各種形式的收買、攏絡、分化來滲透民主社會,以期逐步控制該國家。簡而言之,這是一種「打下這個國家,不如買下這個國家」的侵略概念。而《紅色滲透》的作者何清漣指出中國早在 2009 年就投入 450 億人民幣對全球進行「大外宣計畫」,其目的為了在西方爭取話語權。大外宣具體的例子就是俗稱的海外統戰三寶:中文媒體、華人社團與中文學校。另一本著作《無聲的入侵:中國因素在澳洲》也詳細的描述中國如何在澳洲滲透政界、房地產、學校、工會等組織,透過澳洲華人買通政界、限制學術自由、搜集情報給中國情報單位,甚至是組織動員抗議澳洲政府的政策。民主國家已經對中國多年來這些顛覆行為已經開始感到痛楚,並著手捍衛自己國家的民主,修補民主體制的缺失,《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是具體措施之一。
《華爾街日報》在 2018 年 9 月 18 日引述美國官方消息管道報導,美國司法部告知中國官媒《新華社》、CGTN(中國環球電視網,前身是中國中央電視台 CCTV 英語國際頻道),須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註冊為「外國代理人」。更近期,《美國之音》2019 年 4 月 17 日也報導,中國國際航空公司駐紐瓦克國際機場的林姓前經理承認,在沒有通知美國司法部的情況下,作為中國的代理人,在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軍官指揮下工作,濫用職權運送包裹至中國,違反了運輸安全管理局的規定,林姓前經理將面臨最高 10 年的監禁。報導中也提到聯邦調查局助理主管斯威尼說:「聯邦調查局和我們的執法合作夥伴每天盡全力保護這個國家免受我們所能看到的威脅,我們更加努力地找到我們看不到的威脅」。這個案子告訴我們規範外國利益代理人的重要性,正如聯邦調查局助理主管所提到,要讓看不見的威脅公開透明。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案件詳情請讀〈中國航空公司前駐美經理認罪,承認為中國政府當代理人〉。
除此之外,澳洲也於 2018 年 6 月 28 日通過《外國勢力透明法案》(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同年 12 月 10 日實施,而外國勢力代理人最後登記日為 2019 年 3 月 10 日,拉起了民主防護網。對此前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說:「我們的立場很清楚:希望確保,在澳洲民主政治中發揮影響力、做出決策的是澳洲人。外國的利益團體要取得澳洲內政的話語權或影響力,當然可以這麼做,但要「公開透明」的做。」
滕博爾發言原文來源:〈澳洲通過「反外國干預法」:中澳關係何去何從〉
台灣正好處於中國對外擴張的最前緣,因此以民主為體制的台灣不意外地會是銳實力滲透入侵的試煉場域,再加上語言的便利性,台灣面臨的是極為複雜與嚴峻的考驗。因此,該如何引入法制秉持著「公開透明」的原則,監控風險與捍衛民主著實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