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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禎】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中)

二戰終局日本的投降,根本原因是美國轟炸日本本土並投下兩顆原子彈所致,而非中國國民黨滿口謊言的所謂「八年抗戰勝利」;戰後最早抵達台灣的是美軍,也非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編造的歷史必須「轉型正義」予以還原,教科書更應告訴台灣學子正確的歷史。

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上)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終戰,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接收人員是直到十月中至十一月間才抵達台灣,為什麼中間有兩個月空白?國府早在一九四四年就已成立「台灣調查委員會」,隔年三月並已訂定「台灣接管計畫綱要」,卻無法有效行動,主因是國府沒有渡海能力,必須請求美國協助接運,其次是忌憚駐台的二十萬日軍

美軍其實在八月下旬即已從菲律賓前來台灣,搜救盟軍戰俘,接著又有數個小型美軍代表團抵達台灣,後來合併為「美軍聯絡組」,國府前進指揮所隨後才由美軍派機艦接運來台共同進行接收工作,而國府七十軍是由美國第七艦隊派了四十餘艘運兵船載運來台,他們抵達基隆時也須跟在美軍顧問後面才敢上岸,等一切妥當、安然無事後,陳儀及其隨員最後才由美國運輸機接到台北。這是當時的真實狀況。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先遣人員甫抵達台灣,就要求日本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替他們準備糧草,由警備總部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轉交陳儀安藤利吉的備忘錄指出:「本總司令指揮之部隊,將於十月十五日以後陸續開抵台灣,其集中地區,容再通知。為求本總司令之部隊到達台灣初期給養無缺起見,希於十月十二日以前在台北準備大米三十萬公斤,淡水十萬公斤,台南十萬公斤,高雄十萬公斤,台東及花蓮各五萬公斤,馬公二萬公斤。」【註七】數量龐大,總計接近八百公噸。國府先後才派來沒有足編的第七十軍、第六十二軍及另兩個師,況且他們上岸分駐各地後,又將日軍糧倉全部封存。何需這麼多米?為什麼?

另一方面,國府接收人員抵台後,立即得意洋洋地組織了各種物資的監理委員會,十月初到各地開始監理工作;一九四六年四月,監理委員會改為接管委員會,開始進行接管。在此過程中,有一支國府隊伍常被研究者忽略,那就是後勤總部東南區補給司令部,特派了兩個糧秣補給庫及一個軍械補給庫,總共一百多名官兵,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抵達台灣,這支隊伍的任務有別於接管委員會,是專門負責將國府急需的糧秣及軍備運補去中國【註八】。這就是重要的答案之一。

後勤總部東南區補給司令部,特派了兩個糧秣補給庫及一個軍械補給庫,專門負責將國府急需的糧秣及軍備運補去中國。

有關所謂接管、劫收台灣的基調,可以從一九四六年二月一日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中央資源委員會提出的《台灣工礦事業考察報告》中獲得了解。國府對於台灣重要工礦事業的接辦,曾經訂定了四項原則

 (一)發展台灣工業,宜以適應當地天然資源及原料供給條件為原則,不必應有盡有,儘量建設。一方面糾正重工業過度發展,致與輕工業失卻平衡之錯誤,一方面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樹立經濟割據之條件。

 (二)考慮已有工礦事業之規模與基礎,分別緩急輕重,予以恢復。故接辦事業範圍,自當以規模宏大、基礎穩固及需要殷切、破壞不大之工礦為限,不必全部恢復,更不必定其全部計劃工程

 (三)為顧及國防關係,並為全國經建事業之平衡發展起見,除必要之破壞修復及所費無多之未竣工程,允致「功虧一簣」外,不宜對台灣作鉅額之投資

 (四)應以糖業及電業為建設核心,由糖業擴及有關之副產品化學工業及輔助工業,由電業擴及電化電冶工業,再有餘力,始顧及其他工業。【註九】

這些原則顯示,中國國民黨極權政權非但不樂見台灣成為獨立自給的經濟體,而且將戰前台灣、日本分工的結構關係,一變而成中國對台灣的剝削結構關係;必須特別指出的是:它竟強調「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這一點。從這些原則可以很清楚看穿,中國國民黨當時所謂「祖國與台灣」的美麗說辭,其實是一派謊言,它對台灣的根本心態就是佔領、殖民。因為是佔領者,所以掠奪戰利品成為理所當然;因為是殖民者,所以對台灣次殖民地當然「不宜作巨額投資」、「不必定其全部計劃工程」,此後二十餘年在一切都為「反攻大陸」服務的政策下,許多作為更是以此原則為圭臬。

根據行政長官公署呈報給國府資源委員會的撥歸公營企業清冊(一九四七年五月),台灣接收日資企業撥歸國營者十八單位,國省合營者四十二單位,省營者三百二十三單位(內原屬公產者三十二單位),縣市營者九十二單位,黨營者十九單位,共計四百九十四單位【註十】,以上均屬日本政府公有財產部分。依照當年幣值非正式的統計,總資產已達一五六億六〇〇〇萬法幣,約合七八三萬美元,這還未計入被國府收歸國有的七成二台灣土地。

另根據「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官網的紀載,接收的日人企業共有一千二百六十五單位,其中純日資者六四三單位收歸國有;日臺合資者六二二單位,日人股份也收歸國有。日人私有財產部分,總共接收房屋兩萬餘棟、土地近二萬甲,另有工場設備、原料成品、運輸設備及工具等動產,全部價值約合舊台幣十四億餘元。【註十一】

又,不計台灣銀行(分支機構有八十四處,總資產多達當時幣值六十五億)及散在其他銀行的總督府「府庫」,中國國民黨劫收的還有三十萬日本人私有財產部分(含動產),其中包括了金銀財寶、銀行存款、現款證券、郵政儲金等等龐大財產。日本人(或曰日僑)被遣返時只准攜帶現鈔一千日圓,其他隨身物品也都有嚴格限制。日人遣返前,有部分日人將財產贈與或廉價出售給台灣人,或者抵充債務,也有少數台灣人塗改契約日期,蒙混取得財產;中國國民黨政權對此於一九五○至一九五二年間下令清查,總共受理近千宗,欠缺有力證明文件者都遭追回。

根據已故曾任第一銀行董事長、總經理的黃天麟教授研究統計,中國國民黨極權政權劫收台灣,「從台灣搶奪將近一百零九億台幣,以現在(筆者註,二○○七年)的幣値來看,說不定已經達到一百零九兆新台幣,這個金額非常龐大。」【註十二】

國府進行翻箱倒櫃的全面接收後,依照前述有關重要工礦事業接辦的原則處理,作了選擇性的重點復工,在戰爭中受損的工廠能修則修、不能修的則放置不管,造成很多技術人員、基層勞工失業,能夠運作的企業不肯擢升熟練的台灣人技術員,而由中國空降官僚佔據所有幹部職位,以外行領導內行,並進一步大量裁減台灣人員工,使失業情況加劇。但是,國府長官公署卻迫不及待地忙著標售閒置器材、物料,以及日人留下的房舍;連軍方也不例外,同樣忙著標售用不到的或不堪用的器械。從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間,在當時的報紙上都不時可以看到這類標售公告。

中國國民黨除了從台灣劫收中國缺乏的民生物資之外,更將台糖及台電的廠房設備遷往中國;根據前述處理原則,糖業及電業被標定為「建設核心」,台糖及台電都劃歸國營,要刮要剁均由國府資源委員會全權搞定,它們的廠房居然還被劫往中國。最早曝光的是一九四六年十一月要將「台灣剩餘電廠」移往中國福建,接著是一九四七年十二月要將糖廠移往中國廣東與四川。

《中央社》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發自福州的消息指出:「閩省巨大水利之開發,以由台灣剩餘電廠移閩,而顯露具體實現之曙光。」報導說,福建省建設廳長朱代杰與台灣電力公司負責人商定,由台灣「讓移」下列四個發電所:立霧(一萬五千千瓦)、清水(七千千瓦)、初青(一千六百千瓦)、砂婆璫(六百千瓦),分設於福建的九鯉坡、龍岩、南靖縣冰潮與古田溪。【註十三】

中國國民黨決定將台灣電廠移往福建。

至於糖廠遷廠一事,《中央社》一九四八年六月十八日發出的消息說,國府資源委員會派出委員洗子恩來台灣進行評估,計畫拆遷的是:原屬日糖興業會社台中製糖廠的苗栗廠(榨蔗能力五百五十公噸),以及原屬鹽水港製糖會社溪州製糖所的花蓮港壽豐廠(原名「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大和工場,為於花蓮港廳鳳林區馬太鞍,榨蔗能力一千公噸)。國府決定在廣東和四川發展製糖業,廣東本身已有省營糖廠,國府認為廣東發展糖業比台灣有前途,《中央社》的報導說遷廠與否必須再洽商才可決定。

不過,台灣糖業公司在「民國三十七年度業務報告」中,則就遷廠工程很明確地指出:

「本公司為協助內地糖業發展起見,經決定與資源委員會在四川資中(縣)合辦四川糖廠,及與廣東省政府在廣東市頭(村)合辦廣東糖廠。四川糖廠之機件,由本公司苗栗糖廠積存不用之製糖機械一組拆遷前往,關於台灣方面拆遷工程,由公司組織遷廠工程委員會負責進行,於六月間開始工作,苗栗方面機器已於十月間全部運出。」、「花蓮港壽豐廠機器,截至十二月底止,拆卸工程幾已全部完成,總量約二千噸,其中八七五噸已運至花蓮碼頭,候輪運粵。其餘約於三十八年三月間可以運出。」【註十四】

中國國民黨這種作為比日治時代還要惡劣,台灣在日本統治時是由日本輸入資金、提供技術與設備,五十年後之台灣所具有的規模,是如此一點一滴建設起來的,即使戰爭期間台灣作為它的南進基地,除了戰略物資必須支援日本本土之外,還不曾發生將軍事裝備(一九四六年年中就開始分批運往華北與華中的國共戰區,交給蔣軍使用)、民生物資,甚至整個糖廠、電廠搬離台灣的情事,當時台灣不管公營或民營的企業工廠都亟需電力恢復生產,台灣的糖被大量掠奪去中國賺取暴利後,「產糖大國」也頓時嚴重缺糖,中國國民黨竟能如此赤裸裸、冷血地搶奪台灣資產,這根本是吸乾了血還要啃骨頭。

將接收的事業強制劃歸國營,對民營企業也不給予呼吸空間。被派來台灣調查二二八事變的監委楊亮功與何漢文,在調查報告中也指出這種統制經濟的弊病:「以工商企業之統制,使台灣擁有巨資之工商企業家不能獲取發展之餘地;因貿易局之統制,使台灣一般商人均受極端之約束;因專賣局之統制,且使一般小本商人無法生存。」貿易局、專賣局兩局幾乎扼住了台灣生存發展的咽喉,加上又參入資源委員會在國府內部的利益鬥爭,益使台灣詭譎的情勢趨於複雜、惡化。

前文提到霧峰鄉農會遭包圍劫空米倉的情形,其實是普遍在全台各地不斷發生,遭受持槍脅迫的林獻堂於一九四六年八月曾組團去中國向蔣介石致敬,包括李建興、陳逸松、葉榮鐘等十二名企業家、仕紳組成的「台省光復致敬團」,還募集台幣一百三十萬元,慰勞所謂八年抗戰陣亡將士家屬。對待林獻堂如此有聲望的人尚且如此,對待一般台灣人當然更不客氣;那幾年,中國戰場需糧孔急,國府對台灣使出全面管制糧食的措施,並設立〈台灣省食糧徵購調整委員會〉,派了二十多個「糧食勸徵隊」,分赴台灣各地強迫徵糧。台灣警備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更下令,以嚴厲的手段維持反囤積的法令,要求警察強制進入民宅搜查搜刮

國府為了加強搜刮糧食,由警備總司令部祭出嚴法禁令,設置糧食調劑委員會進駐各縣市督陣。
長官公署糧食局公布1,826戶大糧戶,以此為糧食管制根據,強制徵糧。

面對窮凶惡極的中國國民黨,林挺生的公司當年發行的內部刊物,曾經如此描述台北當時的情景:「市內都是天天失業的人群,以及無法脫離貧窮的泥沼,過著牛馬一般的生活,一天不做工第二天就會餓死⋯⋯。街上充斥著東張西望找機會賺錢的神經質官員、銀行家、商人。要是不多此一舉傳入各種文物,生活雖然原始,卻較和平,像人樣而且寧靜。」當時,台灣本省籍工人的失業率已達到極為可怕的百分之八十,中產階級也幾乎瀕臨破產邊緣。

後來雖有聯合國救濟總署的不斷輸入救濟物資,但是,經過中間的貪腐剋扣,只能短暫、有限的救急。在此同時,中國國民黨政權竟然展開橫徵暴斂,喊出「納稅第一,吃飯第二」的口號,動員警政人員全面施壓勸徵,又造成了「賣子繳租」的悲慘現象,其情其景令人鼻酸。

中國國民黨將台灣搞到生靈塗炭,都靠聯合國救濟總署撥糧救濟。
在「納稅第一,吃飯第二」的口號,動員警政人員全面施壓勸徵,造成了「賣子繳租」的悲慘現象。

一九四六年十月偕同宋美齡來台遊山玩水的蔣介石,對於台灣當時的慘況毫無所感,竟在離台前的記者會上,透過時任台北市長游彌堅的翻譯,大談日本帝國主義的殘暴剝削,最後則神清氣爽地高呼:「中央的愛護台灣遠勝於全國任何一省」、「希望各位與台灣全體同胞,共同努力,來建設三民主義的新台灣。」(新聞散見於一九四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的台灣各報顯著版面。)他返回中國後,隔了一個月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就在國府國防最高委員會下令加強徵糧工作,還組設徵糧督導團到台灣嚴厲督導。

蔣介石:中央的愛護台灣遠勝於全國任何一省。
中國全域缺糧,蔣介石在國防最高委員會下令加強徵糧工作,還組設徵糧督導團到台灣嚴厲督導。

台灣人要活得尊嚴,寧肯自殺,也不願沒有尊嚴地餓死,這種類似「武士道」的精神,相信是戰後的外來統治者無法理解的。中國國民黨蔣家王朝政權實施白色恐怖所製造的政治犯,不計其數;二二八事變中的受害者,也多達數萬人;但是,由於蔣家王朝政權的極權統治、強取豪奪所造成的「非政治」受害者,往往會受到輕忽,而這類受害者卻是台灣全體人民,受害層面既廣、受害程度也很深,絲毫不亞於白色恐怖。

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下)

附註:

【註七】《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陳鳴鍾、陳興唐主編,南京出版社出版,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國民黨政府行政院檔案〔(二)七八九九〕,一九四五年十月五日,中國戰區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備忘錄台軍字第二號。該書收錄的檔案原始來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

【註八】他們是由國府後勤總部東南區補給司令部第一糧秣補給庫庫長江龍輔、第二糧秣補給庫庫長張秀舫,及軍械補給庫庫長王世興,共同率領赴台,十月二十一日出發,二十六日抵台北(《民報》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報導)。

【註九】《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一九四六年二月一日,經濟研究室編擬:〈台灣工礦事業考察報告〉中,(一)總論(2)本會接辦台灣工礦業應有之政策。國民黨政府經濟部資源委員會檔案,案卷號〔二十八(二)三九五二〕。

【註十】《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第五章〔Ⅰ〕(A)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呈報該省撥歸公營企業清冊致資源委員會代電。國民黨政府經濟部資源委員會檔案,案卷號〔二十八(二)三九五二〕。

【註十一】「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官網→財政業務紀實>國有財產>接收日產相關史料,瀏覽日期: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註十二】引自二○○七年九月,在日本大阪舉行的「世界台灣人大會」第三十四屆年會研討會,黃天麟受邀於「重塑台灣人的精神——思考過去、開創未來」專題演講中,以〈台灣經濟力的剖析〉為題的報告。該項專題演講的所有內容,隔年結集發行專書《形塑台灣人的精神——實踐台灣人心靈重建的指南針》,由前衛出版社出版。

【註十三】消息分刊於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一日的《民報》、《和平日報》。

【註十四】《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國民黨中央銀行檔案。案卷號:〔三九六1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