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於 12 月 20 日表決通過首相強森所提出的脫歐協議,確認英國將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脫歐。這法案還附有一個條款,禁止英國正式脫歐之後,再將過渡期延展到超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然而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在接受法國《回聲報》採訪時表示,她認為一年時間未必足夠,因此非常憂心,並且建議在年中進行評估,若有必要則可延展過渡期。
BBC 的報導指出,若是雙方無法在期限內就貿易條件達成協議,英國和歐盟之間的貿易就必須回歸到 WTO 的條款,進出口都可能加徵關稅。貿易之外的其他方面也是一樣,只要不能達成協議,都得回復到硬脫歐條款。
《泰晤士報》則報導,英歐雙方也須就倫敦作為金融城市的地位展開協商。歐盟可能會對英國提出要求,若是英國的金融管制和數據保護無法達到歐盟的水準,歐盟就不容許倫敦接觸歐洲市場,如此一來英國將無法分享可用於貿易、安全及醫藥的歐盟數據。
相關的歐盟官員認為,「數據充分性」這一點雖然重要,卻有可能被淹沒在大量必須協商的課題當中,其結果可能就是英國被排除在歐盟數據資訊流之外。
參考新聞來源:
2019/12/27 BBC(英國國家廣播公司) Brexit: EU chief says 2020 trade talks deadline may need to be extended
2019/12/27 Les echos(法國回聲報) Ursula von der Leyen : « L’Europe doit faire la course en tê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