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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通過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要求企業及供應商有義務注意人權

6 月 11 日德國聯邦議會通過了《供應鏈企業責任法》(Lieferkettengesetz),課以德國企業在德國及境外活動時對本身及直接供應商人權環保方面的注意義務。由於明訂企業未能善盡注意義務時的罰則,可預期這部法案於 2023 年生效實行之後,不只對德國產業界造成影響,衝擊還將及於全球。

由於德國產業界的游說團體如德國工業聯盟(BDI)、德國雇主協會聯合會(BDA)、德國工商總會(DIHK)等力量太過強大,《供應鏈企業責任法》自從 2020 年開始審議就波折不斷,5 月中還一度從議程中被移除。德國聯邦永續經濟協會(BNW)主任洛伊德(Katharina Reuter)表示,企業游說團體僅能阻撓一時,但聯邦議會終究通過這項法案,向「正確的方向邁進了一步」。

完成立法的《供應鏈企業責任法》規定,自 2023 年起,適用於在德國註冊、僱用人數在 3000 人以上的公司/分公司,自 2024 年起擴大適用於僱用人數在 1000 人以上的公司/分公司。這些公司有義務識別其直接供應商是否違反或危及國際公認的人權及環境標準,這指的主要是聯合國商業及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公司一但發現其直接供應商有違反此等標準的風險,必須提出對策,並向聯邦經濟事務及能源部(BAFA)報告。企業未能盡到此等義務將被處以​最高 80 萬歐元的罰鍰​,且可能被排除在政府公開招標之外長達三年​,年營業額達到 4 億歐元的企業則可能被課以年營業額 2% 為罰鍰。​至於對間接供應商,德國企業只有在已經意識到此等風險或違反行為時,才會被要求改進。

除了法律效果,《供應鏈企業責任法》也就法律救濟途徑有所規範。未來公會、援助組織、非政府組織等都能夠以權利受侵害者的同意下,以其名義向法院起訴,尋求相關權利的保障。

《供應鏈企業責任法》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反對聲浪不僅來自德國產業界,也來自注重經濟發展的政治人物,例如總理梅克爾及經濟部長阿特麥爾(Peter Altmaier)。

不過當前的聯邦政府是由中間偏右及偏左的兩大政所組成的大聯合政府,梅克爾和阿特麥爾代表的是基民盟(CDU)的偏右立場,偏左的社民黨(SPD)則歡迎《供應鏈企業責任法》的立法,在聯邦政府中的代表性支持人物有勞工部長海爾(Hubertus Heil),他在聯邦議會就該法案進行投票之前表示,「這將在法律史上留名」,他並且強調,「我們不能把繁榮建立在剝削他人之上」。不過在聯邦議會與基民盟共組黨團的巴發利亞基社盟(CSU)則有不同的聲音,出任聯邦發展部長的基社盟成員穆勒(Gerd Müller)表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要把這句話掛在僱主企業總裁們的辦公室裡,讓他們看個清楚」。

德國《電子從業報​》的分析指出,產業界游說團體過度誇大《供應鏈企業責任法》的影響,宣稱該法案通過會大幅提高設立於德國的企業的風險,實際上該法案只是課以企業注意的義務,以預防對人權和環境的危害,此等義務對企業造成的實質負擔,按照歐盟執委會所公佈的估算結果,僅佔企業利潤的 0.005%。雖然法案實行的頭幾年可能會提高企業成本,但《電子從業報​》認為,這成本應該和社會成本放在一起考慮,不道德的企業活動對社會整體造成的負擔更大。

2015 年英國的《現代奴隸法》(Modern Slavery Act)就課以企業預防童工、組織性剝削及其他違反人權活動的義務​
(圖/ILO Asia-Pacific/CC BY-NC-ND 2.0)

德國產業界也宣稱《供應鏈企業責任法》導致企業成本增加之後,會使德國企業的競爭力降低,這也與實情不盡相符。近年來類似的立法在歐洲並不罕見,例如 2015 年英國的《現代奴隸法》(Modern Slavery Act)就課以企業預防童工、組織性剝削及其他違反人權活動的義務​;2017 年法國立法要求大型企業辨識其供應鏈中違反人權的活動​;​目前歐洲議會也正在起草相關法案​。​《電子從業報​》引用一位德國法律學者的話來形容當前趨勢:「我們正在經歷走向永續的轉型。」

不過,影響力如此之大的法案也不是全無妥協。德國聯邦永續經濟協會的律師表示,法案中完全排除了民事責任(主要內容為損害賠償),理由是德國民法已就德國企業在國外的行為有明白的規定,但一般而言,受影響者很少會行使這項權利,​很可惜​《供應鏈企業責任法》中​未能​透過明訂民事責任​​​​​​​​​​​​​​​​​​​​​​​​​​​​​​​​​​​​​​​​​​​​​​​​​​​​​​​​​​​​​​​​​​​​來增強法案的影響力。

德國國會人權委員會主席顏森(Gyde Jensen)表示,德國聯邦政府向來不吝惜於提供人道援助,例如武漢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德國是全球第二大提供援助的國家,但總理梅克爾在人權保護方面的表現卻令人失望,尤其迴避中國在新疆迫害維吾爾人的事實。社民黨籍的聯邦國會議員,也是聯邦政府人權政策與人道援助辦公室專員的柯夫勒(Bärbel Kofler)表示,如今在中國等一些國家流行一種新的論述,宣稱人權並非普世性的權利和價值,人權捍衛者必須強烈反駁這樣的論調。而《供應鏈企業責任法》生效之後,由於中國依舊是當前的世界工廠,且人權紀錄短期內不見改善,可以預見德國企業必須在廉價供應和企業道德之間有所取捨

參考新聞來源:
2021/06/16    BR(德國巴發利亞廣播公司)    Neues Lieferkettengesetz: “Meilenstein” für Menschenrechte
2021/06/14    Elekropraktiker(電子從業報)   Lieferkettengesetz verabschiedet: Was bedeutet das für Unternehmen in Deutschland?
2021/06/14    Elekropraktiker(電子從業報)   Lieferkettengesetz: ein Schritt in die richtige Richtung
2021/06/11    Süddeutsche Zeitung(南德日報)   Dieses Gesetz war überfäll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