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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漢肺炎定調為「歷史性緊急事態」

2011 年 3 月 11 日東日本大地震後,日本政府有感於地震應變相關會議資料未臻完整,因此制定經政府指定「歷史性緊急事態」,行政機關有義務將政府所有相關部門的會議資料無一缺漏的完整保留,以供將來檢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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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性緊急事態
所謂的「歷史性緊急事態」是指,作為國家或全體社會所應共享紀錄的歷史性重要政策事項,其中對於國民生命、身體與財產等造成全面性嚴重損害,或有危險之虞的情況。該當情事發生並經政府指定,依據相關公文書保管規則要求行政機關負有將所有與會時間、地點、出席者、會議紀錄,及相關會議資料的整理與保管義務。由於日本國內武漢肺炎疫情的蔓延,日本內閣會議 2020 年 3 月 10 日決定將疫情定調為「歷史性緊急事態」,要求務必徹底做好相關公文書管理。

除此之外,內閣會議上也決議修改《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法》將武漢肺炎指定為法定傳染病,並授權政府為防範疫情需要得宣布緊急事態的相關法規修正案。目前日本朝野政黨在大方向上已取得相當的共識,預計可望於13 日的院會審議通過、翌日正式實施。在相關法規授權下,倘若疫情發展對國民生命身體構成重大威脅,或其擴散會對國家造成重大影響,首相便有權發布緊急事態,一旦發布時效可維持 2 年,必要時得延長 1 年。

雖然,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之前在國會上備詢時強調,現階段還不到發布緊急事態的狀況。但另一方面,他也表示如果國內疫情持續擴大,就有可能發布緊急事態宣言,且修法就是為此而來。首相安倍在國會上備詢時更進一步表示,有可能會對國民的權利造成限制,但從危機管理的觀點來看,必須設想疫情迅速蔓延擴散的最壞打算,會在對國民生活影響的最小範圍內修法,並會在充分考量各種影響後才做出決定。主要的爭議也即在此,一經發布緊急事態中央與地方政府獲得擴權,國民的自由與權益立即大幅受限,與憲法上對國民相關權利的保障可能發生嚴重衝突。

日本安倍政府跟韓國文在寅政府,在防疫上瞻前顧後防疫輕忽不力的主因就是中國因素(圖/日本首相官邸)

日本政府這一次最大的問題是,其實並不是欠缺法律授權或行政體系沒有抗疫經驗(SARS),更不能將責任推給制度、經驗或預期外情形卸責,而是安倍政府從上到下都沒有認真看待武漢肺炎疫情。事實上,日本安倍政府跟韓國文在寅政府,在防疫上瞻前顧後防疫輕忽不力的主因就是中國因素。2012年安倍再度執政「三箭齊發」提出「積極的金融政策」、「機動的財政政策」、「促進並發展民間投資」的長期政策,目標是要讓日本擺脫通貨緊縮。日圓貶值、出口產業業績成長、股市維持高點,確實為安倍政權帶來史上最長期的執政。但是安倍經濟學過度依賴中國,中國經濟一旦放緩,日本經濟成長連帶同步趨緩。

過去兩年中美貿易摩擦拖累中國經濟,國際經濟局勢受挫連帶影響日韓等仰賴中國的內需市場,日韓兩國出口連連萎縮下滑,日韓雙方的貿易衝突也加劇影響,日韓都需要中國觀光客帶來的經濟效益彌補出口不振;此外,美國總統川普的「美國優先」也微妙的轉變日韓對美國在東北亞戰略布局的長遠擔憂,不約而同紛紛改善對中關係,希望在美中之間取得平衡。對中關係是安倍政府近年的施政重心積極示好中國,為了原定 4 月初習近平以國賓身分的訪日行程,在防疫作為上瞻前顧後輕忽不力,最終結果防疫「走中」失控。 

參考新聞:
2020/03/09 共同社 新型コロナ法案13日成立へ 与野党が合意
2020/03/09 東京新聞 首相「私権制約に考慮」 新型コロナ 「歴史的緊急事態」指定
2020/03/10 NHK 「緊急事態宣言」可能にする法案 閣議決定
2020/03/10 日経新聞 緊急事態宣言で施設使用制限も 特措法改正案が閣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