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人代)常務委員會在 22 日的會議上通過海警法草案,賦予中國海警局有使用武器的權限等,該法預計將於 2 月 1 日生效,在中國聲稱擁有主權的東、南中國海,海警活動恐怕會更頻繁,讓該區域的關係更為緊張。
因中國海警船反覆進入位於東海的釣魚台列嶼周邊,日本政府加強警戒,也擔憂海警法施行後中國海警在該海域的活動會更加頻繁。
海警法明文規定在「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國組織、個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的緊迫危險時」,有權「採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當場制止侵害、排除危險」。而對於外國組織和個人在中國的島礁上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海警也有權「強制拆除」。產經新聞認為這是為了牽制日本在釣魚台列嶼(日稱尖閣諸島)建設直升飛機場等。
2018 年海警從原屬的國務院國家海洋局編入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武警),受最高軍事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指揮。 2020 年 6 月的修法讓海警在發生狀況或演習時可以和軍隊在同一個指揮系統下一同行動。
在南中國海與中國之間有主權爭議的東南亞各國也正加強警戒將成為「中國第二海軍」的海警。
海警法也賦予海警有權力對在中國「管轄海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外國船舶進行識別,並對有違法嫌疑的外國船舶,可採取跟蹤監視等措施。產經新聞報導指出,2020 年 10 月有 2 艘中國海警船入侵釣魚台列嶼周邊海域,長達 57 小時 39 分鐘,是自 2012 年日本進行尖閣國有化以來最長的紀錄。在海警法施行之後中國海警恐會加強類似行動,導致在周遭海域作業的日本漁船,以及與中國海警對峙的日本海上保安廳會受到影響。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 22 日的記者會上主張海警法是「中國全國人大正常的立法活動,草案的有關內容符合國際慣例和各國的實踐」。
另外,26 日自民黨相關部會指出現行法制嚴格規範海上保安廳使用武器的權限,面對中國海警擴權將會難以應對,有必要修法。而日本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在 27 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會確實進行我國周邊海域領海的警戒系統。」同時也強調:「會在堅決守護我國的領土、領海、領空的方針下,持續保持緊張感,冷靜並堅毅的應對。」
參考新聞來源:
2021/01/22 産経 中国、武器使用認める海警法成立 尖閣諸島周辺での活動強化の恐れ
2021/01/27 産経 加藤官房長官「領海警備体制を強化」 中国海警法改正成立受け
2021/01/27 時事 尖閣領海警備を強化 中国「海警法」成立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