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6 日,德國巡防艦巴伐利亞號(Bayern, F217)進入越南胡志明市港口,在越南進行為期四天的訪問。這是自 1975 年兩國建交以來,德國軍艦首次停靠越南。而越南則是巴伐利亞號進行印太部署的 10 個停靠點之一。從 2021 年 8 月開始,德國軍艦停靠過非洲之角(Horn of Africa)、巴基斯坦、澳洲、關島、日本、韓國、新加坡、斯里蘭卡和印度。
德國駐河內大使館表示,巴伐利亞號的部署彰顯了印度太平洋地區對德國的重要性。德國政府在其他歐洲國家採取類似措施後於 2020 年 9 月通過印太準則。在德越關係方面,2011 年越南前總理阮晉勇(Nguyen Tan Dung)與德國前總理梅克爾在河內簽署協議把兩國的「友好關係」提升為「戰略夥伴關係」,其中包括一項戰略行動計劃,合作領域有政治外交合作、貿易與投資合作、司法與立法合作、環保與發展合作、社會、通訊、文化、科技、科學教育合作。並成立一個由越南外交部副部長和德國外交國務秘書共同主持的戰略小組。作為兩國外交部之間政治磋商的一部分,定期舉行會議審查戰略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戰略小組內,國防安全合作並非優先考量。
越南跟其他國家的外交關係通常(但不一定)分為四個漸進層次,分別是「特殊夥伴關係」、「全面合作夥伴」、「全面戰略夥伴」、「全面戰略合作夥伴」。其中俄羅斯、印度、中國跟越南是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而通常的狀況是建立涵蓋各領域合作的「全面合作夥伴」之後再升級為「戰略夥伴關係」。
然而,越德戰略夥伴關係的建立並沒有先落實全面合作夥伴,因此國防安全合作的缺失反而可以反映兩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時的戰略重點。但這也跟十年前的南中國海和印太局勢有關係,特別是中國在此期間的崛起以及在南中國海的侵略行動、跟越南的海洋主權爭端、軍事擴張、全球強權政治以及建立新世界秩序的野心有關。加上習近平主席的中國夢、民族復興、一帶一路倡議均已成為越南和德國重新審視兩國在這個地區國防和安全政策的契機。
越南的國防政策最近從「三不」原則轉變為「四不」原則:不加入軍事同盟、不跟某一國聯合來反對另一國、不准許其他國家建立軍事基地或利用其領土進行軍事活動、在國際關係中不使用武力或威脅要使用武力。然而,這些原則對越南跟其他國家的合作沒有做出任何限制,特別是那些跟越南有戰略和全面夥伴關係的國家,這些改變的用意是在提高防禦能力,而跟其他國家的關係的升級也反映了越南對中國持續侵占其海域的應對態度。
與此同時,德國的印太政策方針則想傳達出,雖然德國不是這個地區的國家,但它在歐盟參與亞洲和印太事務中有利害關係,在印度洋和太平洋以及南中國海航線的自由開放對歐盟和德國的經濟至關重要。因此,德國認為自己也要是該地區的參與者和合作夥伴,力求維護全球規範和區域結構。2020 年 9 月,德國、法國和英國共同向聯合國提交照會,就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南中國海的海事主張提出立場,否定中國對南中國海海域行使歷史權利,表明三國支持 2016 年菲中仲裁裁決。
2003 年越南任命了一名常駐柏林的國防武官,而德國的武官則常駐曼谷。次年在越南國防部長首次訪問德國期間,兩國國防部簽署備忘錄,為越南派軍官赴德國訓練開啟了一扇大門。從那時起,越南軍官每年都在德國軍事基地參加培訓課程。2011 年以來,越德防務合作拓展至軍事醫學和聯合國維和行動領域,高級軍官互訪增多。2012 年和 2019 年越南分別派出兩名國防部副部長訪問柏林。2016 年,德國國防部長訪問越南。特別值得注意的是,2019 年德國任命了第一位常駐河內的國防武官,這為未來進一步的國防合作拓展了空間。
不過,兩國的關係並非沒有摩擦。2017 年德國指控越南特務在柏林綁架涉嫌貪污的國營企業前高層鄭春青(Trinh Xuan Thanh)之後,兩國發生了外交爭端,導致兩國關係中斷。鄭春青是越南政府當時高調反腐運動的目標之一,但為了逃避懲罰,鄭春青逃往海外。
然而,人權問題並未阻止德國和越南官員呼籲改善戰略夥伴關係。迄今為止,越德戰略小組已經舉行了六次會議,但有關國防和安全合作的內容僅分別在 2019 年和 2021 年的第五次和第六次會議上才正式討論。2019~2022 年戰略行動計劃才將國防和安全列為雙邊合作的新重點。而德國巡防艦巴伐利亞號在 2022 年初訪問胡志明市即是具體的動作,意味著越南和德國之間會有更密切的防務合作,特別是在海軍。鑑於德國和越南將慶祝兩國建交 50 週年,進一步加強國防安全合作將是推動當前戰略夥伴關係升級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下一步。此外,在經貿上,兩國互為歐盟和東協最大的貿易夥伴。
參考來源:
2022/01/13 The Diplomat The Vietnam-Germany Strategic Partnership Takes Another Step Forw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