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國原則這種東西,憲法這種東西,就像空氣一樣無色無味地充斥在台灣社會的每個角落,沒有了它我們不可能繼續民主生活。但關於空氣這件事,最奇妙的一點,就是「即便你完全不知道空氣的構成成分是什麼,還是能呼吸」,直到有人把你丟進裝滿一氧化碳的房間為止。
你全身上下的的血球不再能夠攜帶氧氣跑遍全身,你感到頭暈目眩,漸漸失去意識。彌留之間,你想著:
「奇怪,我沒有覺得空氣的味道跟平常有什麼不同啊?」
就像在台灣民主崩潰之前,大家也會覺得:
「奇怪,我沒有覺得這票投下去會有什麼不同啊?」
經濟民主聯合的賴中強律師,最近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單純 —— 這個天天有新劇碼、國昌日日大聲咆哮的藍白合國會,似乎已經看起來不像美國、不像英國、不像日本或者任何民主國家,而更像某種似曾相識的東西,哦!原來是共產國家裡的「民意機關」人民大會呀!
雖說講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部憲法,每次都讓我想笑,但還是來幫大家複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有沒有覺得很熟悉呢?這就是國民黨跟民眾黨現在想方設法要把台灣帶向的路,什麼行政權?不管,我要把他們抓去關!什麼監察院?不管,我要把他們送紀律委員會!什麼一般人民的隱私權利?不管,我要把他們送進大牢!
「民主國家的國會,不同於蘇聯的蘇維埃與中國的人大,國會不是最高權力機關,立法院與行政院間的關係,應該是平行的監督制衡關係,而不是『上對下』的關係。」—— 經民聯,2024
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玲,在今年初剛上任時,就疑似忘記憲法寫什麼而主張「立法院應該對行政官員具有任免權」。接著,她又在立法院質詢對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時說出「質詢是上對下」等言論,不知道在做威作福什麼,引發軒然大波。
這種誤會自己是選上了中國「人大代表」,不把權力分立的行政、司法當一回事的態度,從翁曉玲之後就只有繼續蔓延擴散,沒有任何收斂的趨勢。
整個國民黨跟民眾黨,就像得了失心瘋似的,急著自我圖利,不僅提出各種失速列車般的法案,胡亂通過預算案,還直接翻臉拒審與立委自身操守有絕大關係的《立法委員行為法》。
除了解讀他們的目的是要學中國那樣「黨意即民意」,「一權獨大」之外,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解釋方式。
吼范雲的時候氣勢如虹的黃國昌,具有至少兩張臉。他不只願意鑽柯文哲胯下,現在也樂於當傅崐萁打手,國民黨說東,他不敢說西。
站在傅崐萁身邊,他的肢體語言顯得十分謙恭拘謹,好像是員外旁邊的小丫環。我都有點懷疑他是不是已經私底下改姓,叫做「傅國昌」了。
黃國昌只有面對范雲之類的讀書人,尤其是女性同僚的時候,才會忽然想起自己的自主性很重要,腰桿挺直,「我是有欠你嗎!」吼得震天響。面對傅崐萁,他的脊椎骨就忽然消失,滿臉堆笑判若兩人。
柯文哲聲量降到極低,動輒回應記者「你去問黃國昌」,民眾黨事實上已成為國民黨附庸,以「配合中國亂台」為博取鎂光燈唯一手段,不知道良知與羞恥心何在,也實質上構成阻礙民主的幫凶。
在黃國昌為民眾黨總召之下,國眾兩黨拋出的諸多重大爭議議題,包括「反年改」、「藐視國會罪」幾乎全都可以看成中國搞亂台灣的伎倆,害己害人,毫無實益。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刑法》,希望擴大國會聽證調查權,增設「藐視國會罪」,如此不可思議的違憲、反人權、疊床架屋的荒謬重刑主張,民眾黨竟也附和。
大家應該注意一件有趣的事情,國民黨立委提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葩修法的時候,很喜歡說「這是參考哪國哪國」,好像如果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裡面有一個國家這樣規定,我們就該照做一樣。完全不考慮政治制度不同、憲法設計不同、乃至是否真的符合全民利益。
像是翁曉玲先前主張但被駁斥為癡人說夢的修正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採「二輪投票,絕對多數選舉」,美其名說是參考法國法規,但其實只是為了無限擴權鋪路。這種蠢話一講出口,大家就懷疑這人是不是沒有常識到一個極點。
接著,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在勞動節前夕聯手秀下限,向社會表演他們有多無知,竟提出「試用期入法」,好像不知道 1997 年《勞基法》才刪除了極度落伍、迫害勞工的試用期制度,讓勞工不再可以因為試用期的名義而被無故解雇、減薪或者不給薪。國民黨竟然要把二十年前刪掉的前現代法規加回來,還講的一副是德政,馬上被質疑為什麼草案「一字不漏抄中國」?
諸如此類自以為進步,其實是大退步的「某某國也有這種規定」立法提案,如今在藍白合的國會簡直就是汗牛充棟。奇怪的是,就連媒體有時候也會用「有沒有其他國家也有這樣規定」,來當做判斷是否合理的依據。
奇怪,難道索馬利亞法律有規定的事情,大家就要抄嗎?難道不用想想索馬利亞這個國家跟我們在歷史、文化、國情上有多大差異,乃至遇到的社會問題有哪些不同嗎?
國民黨提出無限擴權,意圖把立院「人大化」的刑法增設「藐視國會罪」主要內容如下:
不只是針對行政部門,也包含私人企業,在面對國會質詢時,若有「不實陳述」,最重可處 3 年有期徒刑、罰新台幣 30 萬元,預計最快將在 5 月 17 日於院會表決。
先不談到底為什麼國民黨一天到晚就想把自己看不順眼的人抓起來關,行政部門本就有回應質詢的義務,而現在運作上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難道有誰故意不來或者故意做虛偽陳述嗎?既然沒有,立法部門動輒以刑法不當恫嚇行政部門人員,不僅無助於國家議事,更有違反權力分立之虞。
此外,按照國民黨的玩法,未來「包含外商在內」的私人企業遭到立院質詢時,將無法保住其投資計畫、商業機密、關鍵技術等等與國家政治無關的機密,不僅營業自由大幅受限,更有入獄的人身風險。
國民黨過去很喜歡宣傳他們是「最不搞意識型態」、「最會拼經濟」的政黨,但奇怪的是,首先明明馬英九任內經濟無論是產業轉型、生產毛額或者股市市值都遠比蔡英文任內更差,不知道國民黨怎麼有臉說自己懂拼經濟。此外,藐視國會罪很明顯就會重傷台灣經濟,看看香港《國安法》推行之後的恆生股市就知道,香港是怎麼從東方之珠變成世界經濟遺址的?難道不是因為有人把手深得太進去,讓外商無法安心投資了嗎?
當我們思考台灣的經濟前景時,台灣本身的經濟樞紐地位,絕對與地緣政治選對邊和法治程度與管制力道的拿捏平衡息息相關。國民黨為了奪權竟然願意毀壞台灣前途,令人髮指。
試想,若是國民黨跟質詢潛艦一樣,逼台積電說出關鍵技術,台灣還有的玩嗎?這不僅將嚴重影響外商投資台灣的意願,更危害國安!
即便缺點這麼多又這麼明顯,國民黨跟國民黨的小弟民眾黨還是會說「美國也這樣啊」來護航。這當然是騙騙搞不清楚狀況的人用的,首先,美國固然有強大的國會質詢權力,但他們也有完善的制衡配套措施,避免一權獨大損及民主和人權,請問國民黨的草案裡有嗎?
此外,世界上有類似「藐視國會罪」的國家極少,一百多個國家裡只有英國、澳洲、加拿大、美國有,這些國家的特色除了都與英國有歷史淵源之外,還包括除了美國之外「國會很少發動這項權力」。
更重要的是,他們都不是像台灣這樣的歐陸法系國家,不僅法體系差異很大,而且運用的時候也很謙抑保守,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是規定「不實陳述就要被關」,還需要證明「有刻意誤導國會、阻礙到國會的『實害』」才可以。
請問國民黨跟國民黨的小弟民眾黨為何只寫出自己想用來擴權的部分,卻故意忘記寫出這套運作邏輯得以成立的完整配套呢?
說穿了,他們就是想學人大代表做威作福罷了!
民主,法治,人權,國民黨跟民眾黨立委裡有哪一個人在乎嗎?別笑死人了。
整個台灣最藐視國會的人,就是國民黨跟民眾黨自己,因為他們好好的民主制度不要,卻夢想去當極權國家的人大代表恣意踐踏百姓。「立委」如果變成一個髒詞,等同於自肥、無知、貪婪,國眾兩黨絕對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