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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母艦的發明與海上投射武力的建立發展

航空母艦就是以艦載機為海上起降平台所用的戰略性武器,就是俗稱的海上機場,通常是中間有跑道甲板,軍艦旁邊有艦島作塔台指揮和航海作業規劃,甲板底下有收納艦載軍機的格納庫,就是基本的航艦構型。

航空母艦就是主要國家發展遠洋艦隊的主力之一,外圍有4到5艘巡防艦或驅逐艦,水下有潛艦作偵查,航艦則提供空中支援和遠程打擊能力,就是構成「航艦戰鬥群」的隊形。

因航空發明而投入戰爭需求

一次大戰期間,飛行器的發明和運用日漸進步,也出現從艦艇上發射水上飛行器的發明,但當時的飛行器以空中偵查居多,非主要的戰鬥力量之一,英國是第一個在世界上最早建立「海軍航空兵」的先驅,在1918年將改裝的巡洋艦「暴怒號」(HMS Furious, 47)投入戰場實驗,飛行器從改裝的飛行甲板起飛後,深入德國境內摧毀兩座基地,以及擊毀齊柏林飛艇,這是人類首次運用海航兵力攻擊的實戰紀錄。

1918年將改裝的巡洋艦「暴怒號」(HMS Furious, 47)/Wikipedia

二戰前夕,各國依舊努力發展「大型艦砲」戰艦為主要目標,火砲口徑、排水量大為主要競爭趨勢,飛行器也開始跟著進步發展,變成具備空中攻擊、對地轟炸和速度增進的戰鬥機與轟炸機。

直至1941年開始,美國珍珠港事件後戰鬥機自航艦攻擊港口,之後美國陸軍杜立德航空隊轟炸東京,也透過航艦起飛直奔日本空域轟炸,海軍戰術上已經有悄悄地變革,在1942年首次出現美日航艦作戰史蹟:珊瑚海海戰,雙方的船艦皆在彼此艦員視距外,全憑艦載機進行攻擊與防禦。

同年6月中途島海戰美軍重創日本四艘主要航艦:赤城、加賀、蒼龍和飛龍,決定了到1945年前美軍在太平洋作戰的成果,也決定了海軍航空兵作戰的戰術,逐漸取代大口徑、排水量大的戰艦未來。

二戰後,美蘇冷戰開始,美國建造了更多航空母艦,也投入新動力系統「核子動力」,有利在全球海域進行快速佈署,在噴射機的出現下,也研發出各種輔助起飛模式:蒸氣彈射器、斜角飛行甲板,蘇聯也投入航空母艦的開發,採用滑跳式甲板輔助飛機起飛,與美國不同的是,蘇聯在設計上航艦依然要有大量的武裝,如防空飛彈、艦載火砲和對潛魚雷等。

科技進步與輕航艦發展

隨著冷戰的結束,美國獨霸全球地位,科技發展也跟著提升,在波灣戰爭時航艦投入空中支援和後勤運輸,成了遠程投射作戰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美國至今投入的航艦作戰為全球半數以上,擁有11個航空母艦戰鬥群部署於全球各地,除了繼續發展新造航艦,如已在2017年服役的「福特號」(CVN-78)、打造中的「甘迺迪號」(CVN-79)、「米勒號」(CVN-81)等。

由於航艦打造相當消耗資金成本,造艦技術必須有所提升,以及戰機彈射技術更新,福特號航艦就是採用電磁彈射器技術,改良取代蒸汽彈射器,用來提升飛航效率,匿蹤型艦島設計減少雷達反射,改良艦上後勤補給和人員作業流程,減少傷害成本,改良且加大的飛行甲板,能大幅提升出擊率,由每日最多160架次提升到220架次

另外,戰機起降技術的進步,讓航艦不再只有大型飛行甲板可供起降,噸位4~5萬噸級的兩棲突擊艦(LHD)等也可擔任「輕航艦」的角色,例如F-35B戰機,已經可供多艘兩棲突擊艦起降佈署,有效提升空中支援和打擊,尤其在太平洋多島地區的戰場環境,適合提供需求,同時也能快速佈署。

航空器的各種研發進步下,航艦的功能不再只是一般的起降作業,隨著美軍戰略重心移往太平洋地區,美軍將航艦的後勤作業做更大的調度,例如機動海上補保平台、快速打擊作戰,以及擔負各式飛行器 (無人機、魚鷹機等)主要試驗載台。

尼米茲號航母打擊群  圖/U.S. Navy photo by Mass Communication Specialist 3rd Class Keenan Daniels/Released

航艦艦隊功能與單位

一艘航艦與組成的友艦單位,以美軍而言,美軍航艦戰鬥群基本上,涵蓋區域空防、反艦、反潛、水下作戰、補給五大領域。

由區域防空的神盾艦載系統: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與伯克級驅逐艦擔任要角,擁有區域防空能力的驅逐艦和巡洋建,不但能以防空飛彈保護自身艦艇,也能涵蓋一整片空域防衛,除了雷達偵測能力要達到數百公里,監視並追蹤數百個目標外,還要能同時攻擊多個目標,飛彈射程超過40km以上。

美軍與盟國現在的防空飛彈,目前多以標準二型(RIM-66 SM-2)為主要防空武力,現已經有發展到標準三型(RIM-161 SM-3),不僅可防空,也能攻擊外太空的敵方低地軌道衛星,以及正佈局到標準六型(RIM-174 SM-6),防空、反艦兩用,是標準二型的升級版。

如果有敵方艦艇接近航艦戰鬥群,巡防 / 驅逐艦等也能發射魚叉反艦飛彈加以打擊,由於軍事科技現代化、機動化,有不少陸攻型(陸上攻擊)巡弋飛彈與反艦飛彈,因此艦艇也能攜帶陸攻型巡弋飛彈,協助航艦打擊陸上目標,節省艦載機出勤成本、降低飛行員出擊的風險。

對潛/水下目標作戰上,利用巡防/驅逐艦本身的聲納,或是艦載反潛直昇機,進行偵測潛艇與反潛作戰,有時美軍也會有核動力級潛艦一同與航艦艦隊出海,作為海底下的路線先鋒。若有水面或是水下目標接近苦可以即時警戒,以魚雷或潛射反艦飛彈發動攻擊。而航艦的推進噪音大,所以有時也會利用此特點,掩護核動力潛艦通過海峽或狹窄海域,避免敵方偵測。

而很多人對於「航艦戰鬥群」和「航艦打擊群」有混淆不解的現象,這裡也跟大家說明:

「航艦戰鬥群」英文稱Carrier battle group,以航艦為核心,往外延伸的大量編制隊伍,包含1到2艘飛彈巡洋艦、2到3艘飛彈驅逐艦、1到3艘潛艇、數艘補給艦等,規模大小依任務需求而定。通常航艦艦隊的出現,就是在爭奪和宣示海權,等於給予敵國和周邊國家一種威信的訊息,航艦戰鬥群之間會保持遙遠距離,約達到數百公里。

攻擊上美軍主要以分散打擊,來自二戰時期的太平洋海戰經驗,反艦武器配發到艦艇、飛行器上,並透過「戰管指揮」進行敵情分享與分配,對敵方區域內目標進行打擊,航艦的艦載機攻擊半徑相當廣大,通常會是兩艘航艦戰鬥群進行分進合擊,使敵方難以防禦。

面對敵方的攻擊,航艦的防禦戰略必須要離戰區遙遠一段距離,否則容易變成目標,之前英國皇家海軍伊莉莎白女王號遠航亞太地區,卻傳出不會經過台灣海峽的消息遭到批評,但是這裡必須說的是,航艦面對戰區不會通過狹窄海峽或水道,因為這對於戰機起降相當不利,也就壓縮艦載機的可用空域,「通過海峽」的議題,多少是為了「政治宣傳」

「航艦打擊群」英文名Carrier strike group,這是美軍的航艦艦隊單位之一,由約7500軍事人員組成,包括一艘航艦、一艘巡洋艦、一支驅逐艦隊(兩艘驅逐艦或巡防艦),及一支航艦艦載飛行聯隊,編制原因在於蘇聯解體後冷戰結束,美國也不需要太多或過大的航艦編隊,加上區域反恐戰爭變成支援單位,因此縮減單位規模,且在阿富汗戰爭期間,更注重載彈量與續航能力,以及與地面駐軍的協調配合。

《戴高樂號》航空母艦Charles_De_Gaulle_(R91)(圖/U.S. Navy/public domain)

各國力拚建造航艦概況

除美國保有全球最多的航艦打擊群規模,其他國家如俄羅斯、法國、英國、中國、印度、日本、義大利等國家,有的保有航艦的建造編隊,也有的正在打造擴編中。法國擁有全歐洲唯一的核動力航艦「戴高樂號」,採用蒸氣彈射技術,為艦體構造最接近美軍者,法國也規劃設計新航艦,也要採用美軍福特號航艦的電磁彈射器提高軍機起降效率。

俄羅斯在解體後,多艘的軍艦包含航艦也難以為繼,目前僅留有一艘「庫茲涅佐夫號」維持服役,並計畫打造新航艦取代,英國重新打造兩艘提供短程起降作業的航艦「伊莉莎白女王號」和「威爾斯親王號」,提供F-35B戰機起降,採用雙艦島設計和匿縱外觀船體,現由「伊莉莎白女王號」首次出航亞太自由航行任務。

印度從俄羅斯購買現代化改裝的「戈爾什科夫號」,命名為「維克拉瑪蒂亞號」,也計畫自行建造兩艘「維克蘭特級」航艦,排水量分別為4萬和6萬5千噸,組建三個航艦戰鬥群。中國自從在上世紀末購自烏克蘭的「瓦格良號」航艦,經過海試和整修改良變成首艘航艦「遼寧號」,後來繼續規劃打造自產航艦「山東艦」和建造設計中的「003」和「004」航艦。

日本在二戰後依和平憲法下並沒有航艦建造,在2000年代後起,建造「直升機護衛艦」,並從美國購入F-35B戰機,並對兩艘「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進行航艦化改造。南韓在建造「獨島號」兩棲突擊艦的技術基礎下,規劃建造一艘國產航艦,以強化海上航權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