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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禎】揭秘陳純真滲透台獨組織事件

六○年代在日本的台獨組織「台灣青年會」,曾經發生被中國國民黨抓耙仔滲透的事件——陳純真事件,造成該會七位幹部遭日本警視廳逮捕。綜合時下所有記載的描述,陳純真身分遭識破後,供稱是國民黨脅迫他做的,但是,筆者最近爬梳資料發現一份解密文件,證明他根本說謊,其實他是自動請纓擔任抓耙仔的,這份文件可以用來釐清這樁歷史事件。


「台灣青年會」前身的「台灣青年社」,是繼廖文毅在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之後,於一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由王育德教授號召組織以留日青年學生為主的政治團體【註一】,出版《台灣青年》運動刊物推廣理念,一九六三年五月十一日正式組織化更名為「台灣青年社」,並選出臨時中央委員,一九六五年九月再正名為「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後來又與全球五大洲「台灣獨立聯盟」合併為大家熟知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台灣青年》創刊時社址是設在王育德寓所,他是一九四九年自台赴港再偷渡到日本,直到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七日,中華民國駐橫濱總領事館才簽發 MT43262 號學生身分護照給他,後經兩次延期,效期到一九六○年十月十六日止,他再申請延期時卻未被核准,到了一九六一年一月護照被註銷。

抓耙仔事件主角陳純真,台灣彰化縣人,一九三五年生,畢業於台中市萊園中學高中部,一九六一年五月四日以應聘名義經僑委會核准到日本(應聘一向是由經濟部審查),進入早稻田大學文學部攻讀;根據特務機關對他個性的描述:「沉默寡言、謹慎、喜做幕後工作」【註二】。他到日本後就經常積極參加台獨團體的活動(包括「台灣青年社」及廖文毅系統的「台灣獨立黨」,如紀念二二八集會等),隔年(一九六二年十月)就申請以秘密會員身分參加「台灣青年社」,並化名「陳浩然」。

陳純真向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總團部自動請纓當抓耙仔。
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0=006.3=021=1=028=0000331040003。

重點來了!陳純真於一九六一年五月四日抵日,同年十一月就寫信給他曾經加入由蔣經國創立掌控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他的信是直接寄給總團部,表達願意「為國效力」滲透到台獨團體蒐集情報,根據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總團部發函給外交部的內容指出:

一、本部近接現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部一年級學生陳純真來函,以彼對偽台灣青年會之內部情形及部分台籍留日學生動態知之甚詳,彼基於愛國熱情甚願相機為國效力,並盼派人與其秘密聯繫。二、請轉知我駐日大使館就近予以調查,如確屬忠貞,請當地使館秘密加以聯繫及指導。【註三】

滲透分化破壞台灣人組織是駐日大使館被指派的重點工作,當時,中國國民黨除了對廖文毅的系統進行滲透分化之外,也亟思滲透以留學生為吸收對象的「台灣青年會」,但因該會創立之初成員不多、組織嚴密,一直找不到縫隙可以滲透。現在既然有陳純真自動請纓,外交部接函後當然立即轉飭駐日大使館,後者則奉命絲毫不敢懈怠地與陳純真秘密聯繫,雙方談妥任務細節的時間是一九六二年一月,而大使館負責跟陳純真聯繫的窗口是文化專員余承業。隔月,陳純真即密集接觸「台灣青年會」,並撰文投稿博取信任。

「台灣青年會」對這段滲透過程完全不知情,由於他十分熱衷於會務及活動,一度還曾接受託付協助《台灣青年》刊物的編務。在一九六四年六月抓耙仔事件爆發之前,是「台灣青年會」開始規劃積極拓展會務的期間,但他已默默摸清了整個組織,以及每位成員的背景,駐日大使館與國民黨特務機關所掌握的該會情資,可以推斷可能都是他所提供的。

當年在日本的台籍留學生大約有七百多人,中國國民黨因擔心他們會受到「台灣青年會」影響吸收,由中央委員會擬具〈日本地區留學生概況及今後輔導工作實施方案〉,並在陳純真開始接觸「台灣青年會」的同時,積極加強台灣各大學在日校友會的組織,各校友會都選派了輔導員【註四】,並賦予他們如下有關打擊台獨組織的特別措施:

一、指派忠貞同學打入敵人組織,是項工作已作部署,並特別予以津貼,但上項人員應予以切實之保障。

二、運用外交途徑以窮追不捨之方式,向日本政府抗議交涉,促使日本政府及治安機關重視此一問題,壓制此一偽黨等活動。

三、利用各種關係及其親友施以勸導。

四、偽台獨黨內部派別甚多,我打入組織之人員應儘量設法加深其彼此間的矛盾,予以分化。

陳純真的滲透時機配合得幾乎天衣無縫,前面提到他是以「應聘」名義經僑委會核准到日本,跟一般應聘均由經濟部核准的程序迥異,不無疑義,惟缺乏更多資料可供參考。

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日,「台灣青年會」的工作地點因應會務拓展而從王育德寓所遷出,在東京新宿區租屋設置總部,因會務較前忙碌必須派人駐守總部輪值,主要是由侯榮邦、林啟旭和宋重陽(本名宗像隆幸,日本人)等三位中央委員固定輪值駐守,陳純真也熱心地自願參加空檔時的排班

遷入隔月的二月八日凌晨三點多,當天睡在總部二樓起居室的宋重陽和另一位中央委員廖建龍,突然被不尋常的動靜驚醒,廖建龍高喊「有賊喔!」,兩人衝出房外發現一個黑影跑到一樓,追出去時,他已經從一樓廚房後門逃走了。兩人遍巡辦公室內沒有遺失物品或異狀,雖然猜測可能是一般宵小,但也不排除是「蔣政權的特務前來探查」【註五】,遂決定加強防範措施。


當年一月因為法國與中國建交,並與蔣政權斷交,適逢接近「二二八紀念日」,「台灣青年會」決定和廖文毅系統的吳振南派合作擴大舉辦紀念活動,該會負責號召留日台籍學生參加,並由該會於二月十八日舉行記者會,陳純真從頭至尾都參與了整個籌備及接待工作,該會委員長黃昭堂在記者會上發表了三點聲明:

一、台灣獨立運動是為爭取自由而戰鬥的一環。

二、兩個中國並不存在,存在的是一個中國與一個台灣。

三、獨立的台灣將站在自由陣營中。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六日,駐日大使館掌握的《台灣青年會》記者會情資。
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2=006.3=027=1=020=0000334600019。

記者會後不久,駐日大使館就獲得整個過程的詳細情形,立即將這些資料及出席記者會的「台灣青年會」成員個人資料——身世、個性、來日本的經過及參加組織經過,呈報給外交部。駐日大使館還在電文中特別提到:「黃昭堂等人護照應否予以吊銷,如核定吊銷應以何種理由通知日本政府入國管理局為宜」。在吊銷護照之前,警備總部根據情資就先把他們全部列入「黑名單」。【註六】

同年五月十七日,「台灣青年會」改選十八名中央委員、各部門負責人(組織部、廣報部、資金部、總務部、公共關係部、情報部)及新規章,名單當然很快就落到駐日大使館和僑務委員會派駐日本的人員手上,這些資料立即被製作成傳單散發給台灣留學生及重要台僑。傳單的署名是「台灣青年愛國會」,內容除了批判台獨運動之外,更公然地警告:「我們對『台灣青年會』的組織內容已經查得一清二楚,你們要是膽敢入會,當心立即被檢舉。」

此事真是非同小可,該會馬上展開緊急的推理與調查,最後確認陳純真是奸細(「台灣青年會」的幹部都以「奸細」定位陳純真的角色)。六月二十二日,由黃有仁、廖建龍、戴天昭、許世楷、南雄、柳文卿、宋重陽等七人組成盤問小組(七人中有五位是台大畢業的高材生),對陳純真進行盤問。盤問工作進行了一整夜,因為陳純真始終不肯坦白承認,遂發生戴天昭拿刀刺傷陳肩膀的意外,後來,陳純真發現實在無法隱瞞了,才哭哭啼啼地說出遭受中國國民黨特務脅迫的經過。

陳純真招認他是在駐日大使館文化參事處專員余承業的脅迫下,才擔任奸細工作的。陳純真自白指出,余承業脅迫他,如果不肯協助搜集情報,就要將他在台灣臥病不起的父親逮捕繫獄,並且將不核准他在東京做生意的哥哥和姊夫延長護照期限,使他們無法在日本做生意。【註七】

陳純真自白書。

陳純真最後還根據以上說法寫下悔過書,「台灣青年會」盤問小組都被陳純真編造的故事騙了,盤問結束就送他去醫院敷藥,回到總部後,陳純真繼續可憐兮兮地說最擔心他的吿白被大使館知道。結果,盤問小組向他保證絕對會保守秘密,其中有成員甚至幫他設想如他下次被叫到大使館時應該如何說。度量寬宏的黃昭堂更安慰他說:「陳純眞是個老實人,而老實人是最容易受騙的。一旦受騙,大使館就會說,如果不聽話就要如何如何。但祇要不怕,大使館也拿我們沒轍。」


沒想到陳純真一離開該會總部,就向大使館回報經過,大使館立即透過國際電話緊急通報外交部,外交部則獲得國民黨中央和國家安全局的指示,要利用這次事件徹底擊潰「台灣青年會」,陳純真受到叮嚀後,隔天就打電話給黃昭堂翻臉警告說:「昨晚險些被你們宰了,現在輪到我要宰你們了,你們等著瞧吧!」依照事後的發展來看,陳純真在大使館指導下馬不停蹄地到日本警視廳報案。

另外,外使館還多管齊下,一方面聘請日籍律師藤田玖平協助他以殺人未遂罪及違反活動法正式提出控吿,一方面也吿到日本法務省出入國管理局,要求把除了日本人宋重陽(宗像隆幸)之外的其他六人強制遣返台灣。當時的駐日大使魏道明更對外務省高官明言:「這起事件對已見好轉的日華關係,相信是一個試金石。」要求日本政府嚴厲處理。

七月二十三日,警視廳派了十多位警官到「台灣青年會」總部搜索,可是,並沒有查到任何該會重要文件,因為「獨立台灣會」的史明前一天聽到風聲事先通知黃昭堂,青年會幹部早一步將重要文件「疏開」了。搜索後,在總部的幹部宋重陽、廖建龍等人被帶走,警視廳另一路也搜索了周英明(化名孫明海)、金美齡的家,既無所獲,人也未被帶走。宋重陽到了拘留所才知道盤問小組七人全被拘捕,卻關在不同的拘留所。

日本媒體對陳純真事件的報導。

大使館發給媒體的消息,故意誇大事件的經過,說陳純真遭到「台灣青年會」集體私訊,遭尖刀刺傷住院,必須治療休養三個星期才能出院,還影射三年前大使館舉行的雙十慶祝集會發生「催淚瓦斯事件」【註七】,可能與反蔣政權的團體有關。警視廳追查的重點除了陳純真事件之外,還曾旁及「催淚瓦斯事件」與探查該會組織、運作情形、資金來源等等,被疑有朝政治案件方向偵辦的情形。

他們在拘留所裡關了二十六天,除了宋重陽以外的六位台灣留學生,他們的大學敎授都曾經前往警視廳陳情,得到的答覆是:「這是很大的政治問題。我們這樣做,為的是要對獨立運動進行調查。」大使館參事余承業在報吿中所說的「台灣青年會至此已根絕。」正證明了中國國民黨利用該事件用心之深。

但是,「台灣青年會」並沒有被根絕,日本警視廳在八月十七日釋放他們,案子則拖延到一九六五年七月底判決,戴天昭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最重,黃有仁、廖建龍判處一年,許世楷、南雄判處十個月,柳文卿、宋重陽判處八個月。不過,由於「台灣青年會」將盤問陳純眞當時的錄音帶向法院提出作為證據,審判官審酌後全部都判緩刑三年,法院也沒有將他們遣返台灣。事隔數年,該案審判官退休後,反而成為該會的強力支持者,積極參與台灣獨立運動在日本所舉辦的活動。

中國國民黨政權此役沒有成功,竟從此開始向日本政府施壓以強制遣返手段對付「台灣青年會」,以致才有以後二、三年間一再發生的強制遣返事件(如林啟旭、張榮魁、柳文卿、陳玉璽等人先後遭遣返事件)。至於陳純真在盤問事件之後,依據該會會規,最重的罰則是公開除名,這會使被除名者永遠揹上國民黨特務的污名。因為陳純真已經坦承,該會在當年六月二十五日召開的臨時中央委員會,決定給予不公開的除名處分。

據了解,整個事件結束後他已無法在台灣人社團潛伏就回到台灣。至於此事件的另一關係人大使館文化專員余承業,不久也回到台灣,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將他送到國防研究院第九期受訓,結訓後被擢升為中央委員會第二組副主任。

一九六七年八月,宋重陽參加赴台旅行團混進台灣,團旅行程結束後他繼續留在台灣自助環島,繞了半個台灣來到高雄,進入旅館時竟然遇見陳純真帶著兩個便衣特務在大廳等著,雙方對望了片刻,宋重陽跟他們擦身而過逕直走到櫃檯拿鑰匙,他們反身又跟他對望了一下,宋重陽推測他們是來「認人」的。隔天他就放棄其他行程直接回到台北準備離開台灣,但當晚就有警察來旅館房間檢查護照並簡短查問後無事離去,讓他非常納悶:「我有些失落感覺,他們到底是何企圖?特地老遠戴陳純真去指認我,怎麼不逮捕我呢?」【註九】

宋重陽沒有被抓,可能跟他是純旅遊沒有從事政治活動有關,不過,遭到嚴密監控是絕對不可免的,在他之後來台的小林正成、渡田正宏、前田光枝等人的境遇就不一樣了。


國民黨設置「留日學生獎學金」攏絡留日學生。
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2=006.3=020=1=042=0000326730002。

陳純真事件僅是中國國民黨蔣家王朝對海外實施監控的小小案例,無法盡覽海外台灣人社團白色恐怖的全貌,無論稱之為奸細、線民或抓耙仔,在那個極權統治時代是無處不在的,像陳純真自動請纓擔任極權政權抓耙仔的台灣人應該還有,當年被蔣家王朝以留日學生獎學金作為誘因吸收的或許不在少數吧,至於透過國民黨「中山獎學金」賦予任務的則更多,試舉一例作為本文的結尾。

「應正本專案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討論是否要為江丙坤的身分保密問題。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1=006.3=019=1=026=0000326040003。

一九六二年是蔣家王朝加強對留日學生社團進行滲透部署的高峰,那年六月二十八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一組提到「應正本專案小組」(統整相關單位對台獨分子進行整肅的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的案文指出:「具中山獎學金留日學生江丙坤同志建議,以日本環境特殊,留學生分子複雜,為便於展開活動,中山獎學金同志名單不宜發表,在通訊上避免使用『中山獎學金』銜封。」【註十】

沒有證據可以推論江丙坤是否從事奸細、線民或抓耙仔的工作,但從他建議「便於展開活動」就值得存疑。那次會議是在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舉行,江丙坤的案子是排在第一案,可見重要程度,會中正反意見討論得很熱烈,最後的決議是:「如有要求保密者,可採彈性政策酌情處理。」另外,由於滲透或活動的對象是台籍留學生及台灣獨立運動團體,外交部還特別建議:「在各部門工作範圍內,應多用台灣籍人士俾利工作」。事實證明用台灣人滲透台灣人團體是正確的,廖文毅系統後來的瓦解及多人返台投降就是顯例。

【註一】《台灣青年會》創立時,除了創辦人王育德之外,成員有黃昭堂、黃永純、蔡炎坤、廖春榮(化名廖建龍)、傅金泉、蔡光顯等人,另有數位秘密會員未具名。

【註二】國民黨特務機關有關陳純真的調查資料。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2=006.3=027=1=020=0000334600012。

【註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總團部給外交部的函文,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0=006.3=021=1=028=0000331040003。

【註四】當時,各個校友會的輔導人員如下:一、師範大學校友會,由師大畢業時任大使館新聞處任助理專員的鍾振宏負責。二、中興大學校友會,由曾任法商學院教授時任大使館經濟參事蔣默欣、中華學校校長羅長闓、法商學院畢業在大使館文參處工作的李文凱等三人負責。三、台大校友會,由台大畢業時任大使館秘書的林金莖同志負責。四、東大同學會總幹事原由戴國煇擔任,後被評估對東大同學無法發生作用,遭改組幹事會組織。

【註五】宋重陽,《台灣獨立運動私記》,前衛出版社,一九九六年三月初版,p66。

【註六】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2=006.3=027=1=020=0000334600004。

【註七】同註五。

【註八】「催淚瓦斯事件」在宋重陽的描述中將之稱為「日劇事件」。一九六二年雙十節,中國國民黨在東京有樂町「日本劇場」舉行慶祝大會,宋重陽和廖建龍密謀進行「搗蛋」,由宋重陽攜帶小玻璃瓶裝的催淚瓦斯混進會場,將催淚液倒在地上,造成大會被迫中斷。中國國民黨箭指台獨分子搞破壞而向警方報案,多位《台灣青年會》成員被傳訊,但因沒有人知情,最後不了了之。

【註九】同註五。

【註十】應正本專案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就中山獎學金意見研析意見案。檔案管理局,檔號:A303000000B=0051=006.3=019=1=025=00003257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