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8)日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刪除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檔案應「永久保密」之規定,改為保密期限自核定之日起算不得逾 30 年。修法後,原先被列為永久保密的 4,500 餘件政治檔案,明年預計可解禁半數,將有助於推行轉型正義。 然而在行政院承諾今年內修正的「轉型正義五法」中,仍有《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未完成修法,恐怕難以在立法院本會期中達成目標。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