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條例

報呱台灣新聞選摘(2019/09/03)

內政部:違法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 26人已繳罰鍰; 3起國人自中國攜豬肉月餅返台 各重罰20萬; 台南新營某廟宇高掛五星旗 市府:疑似違建; 挪威政府對台不當稱謂 外交部要求更正; 梅克爾訪中 在德港人擬發公開信促向北京施壓。 Read More

5 years ago

護台防中法案的最後拼圖

立法院倒數第二個會期,民進黨政府意識到防微杜漸的重要性,連續通過維護主權和國家安全的相關法案,首先是 5 月 7 日通過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中國、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納入外患罪,堪稱刑法外患罪章的重大變革;再來是《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延長涉密人員離退後的管制期,對於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於外國、中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行為,把刑責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及絕對機密,則可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有關台灣與中國的互動,5 月 31 日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 條之 3 修正案》,涉及高層政治的規範,明定兩岸簽署政治協議,除了要經過國會雙審議(協商前及締約後),還要交付全國性公民投票。這次修法針對可能碰觸主權的協議設下安全閥,以後不論誰執政,只要涉及政治性協議,就要面對高門檻的嚴峻考驗。 Read More

5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