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司法院長回信!民團召開記者會提出四大訴求 by Jim Chen2024-04-182024-04-18 日前士林地院發生法官墜樓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寫封公開信給法官,除了對李姓法官及其家人表示哀悼外,也針對法官工作負擔過重問題提出許多解方。 但民團表示:許院長提出的解方,不但無法治司法之病,恐反惡化病情。民團呼籲:引進美式陪審制,以及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廢除司法院等,減緩司法人員壓力等問題。
死刑存廢最終決戰?憲法法庭4月開庭辯論死刑是否違憲 by 林奕辰2024-01-262024-01-26 憲法法庭昨(25)日公告,受理包含「最老死囚」王信福在內 37 名死囚聲請之釋憲案,訂於 4 月 23 日就「死刑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並於庭後 3 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 2 個月。 若憲法法庭判定死刑違憲,屆時立法院需修法廢除死刑。由於「死刑存廢」為台灣社會高度爭議、對立之議題,釋憲結果備受外界關注。
誹謗罪判決合憲符合比例原則 大眾媒體應負事實查證義務 by 李晏蓉2023-06-102023-06-10 因誹謗罪被判刑確定的部分人士認為,刑法第 310 條「誹謗罪」與釋字 509 號解釋違反比例原則、平等權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人身自由,聲請釋憲。 針對此釋憲案,憲法法庭於 9 日做出 112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宣布刑法誹謗罪合憲,釋字第 509 號解釋應予補充。
同婚專法4週年前夕 立院三讀通過同婚收養 by 林志鴻2023-05-162023-05-16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修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 20 條條文,讓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表示,未來比照現行一般民眾收養流程,評估標準等回歸民法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
大法官提名民間推薦截止 婦女新知籲應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by 林奕辰2023-03-312023-03-31 四位現任大法官任期即將屆滿,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已於月初成立並展開作業,各方推薦已於本週二(29)正式截止。婦女新知基金會發布聲明呼籲,大法官提名應符合「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的性別比例原則,且大法官人選需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總統府應提供提名人選之性別人權履歷供大眾檢視。
民間籲轉型正義勿虎頭蛇尾 行政院:加速法制推動 by 林志鴻2023-02-212023-02-21 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全體民間委員 19 日於媒體投書,對於相關法制及業務推展進度表達關切,並指從促轉會去年結束運作後,轉型正義幾乎消失在輿情中。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回應,行政院已指示相關部會加速盤點所涉各項法規,以完備法制基礎,另將持續掌握運用會報運作機制,強化督導、統合各業務主責部會落實相關政策及業務執行。
不義遺址華山月台遭司法院拆遷 人權團體發表聲明籲停止動工 by 李晏蓉2022-12-102022-12-10 日前司法院決議將華山車站舊址規劃成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新機關所在地,並於本月7日正式動工。對此,多個人權團體共同發表聲明,表示華山月台為白色恐怖時期的重要遺址,也是現今提倡人權的重要場所,應立即停工。
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陳菊:2020年國會女性議員占比達41.59% by 林志鴻2022-11-292022-11-29 行政院長蘇貞昌及人權會主委陳菊昨日皆出席 CEDAW 第 4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蘇貞昌致詞時指出,政府將精進各項人權保障工作,讓臺灣更好,也已要求相關部會重視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融入未來各項施政與政策擬定工作。陳菊則感謝多次來台的國際審查委員,讓臺灣開啟在地國際審查模式的順利運作,並提供無私的建言,貢獻極大。
成員資訊遭徐巧芯公布 陳時中競辦:侵害他人隱私應道歉 by 林志鴻2022-09-062022-09-06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公布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競選辦公室的通訊錄,指出團隊陣容包括多位綠營政二代。對此,陳競辦嚴厲譴責,要求徐巧芯立即撤下並對隱私受到侵害的人員道歉,也呼籲國民黨市長參選人蔣萬安說明取得方式,並表態是否贊成這種不當的選舉方式。蔣萬安回應,團隊成員不是什麼不能公開的事,沒那麼嚴重,他的團隊成員也曾被媒體報導揭露,「難不成這樣的名單陳時中部長也要保密 30 年嗎?」
憲法法庭宣判》農田水利會改制合憲、健保資料庫部分違憲須修法 by 楊是命2022-08-132022-08-13 憲法法庭在昨(13)日一口氣公布三件具爭議的釋憲案。包含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是否違憲、農田水利用地照舊使用未予以補償是否違憲、健保資料庫提供目的外利用是否違憲等三大案件。憲法法庭宣判,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屬合憲;至於人民提供之農田水利用地,應予以適當補償;健保資料庫相關爭議,則是部分違憲,並應於三年內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