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依照現行民法,孝順不僅是一種美德,更是一種法律責任。我國《民法》第1084條第1項寫著:「子女應孝敬父母。」這讓你產生什麼樣的感覺?欣慰?疑惑?還是荒唐?日前一名小兒科醫生在臉書專頁上提出自己為了孩子的教養,而選擇掌摑、踢踹子女,並抱怨其前妻發覺異狀竟通報113,導致社工介入輔導。這番言論引發討論... Read More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修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 20 條條文,讓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表示,未來比照現行一般民眾收養流程,評估標準等回歸民法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 Read More
法務部日前公告民法第 1085 條修正草案,刪除原本的「懲戒」文字,引發各界討論。今天是兒童節,多個親子共學團體代表到立法院前舉辦活動,支持修法,呼籲社會給孩子「一個沒有打罵的童年」。監委蔡崇義、田秋堇也說,零體罰、兒童免受暴力傷害已是教育國策,「最好的兒童節禮物,是國家對兒童人權的重視」。 Read More
行政院會今(13)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將影響既有結婚、契約、開戶、訴訟等權利規定。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本次修法是基於國際接軌、權責對等與青年自主等原則,並設有兩年緩衝期,暫定於2023年實施。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