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8)日司法院大法官針對《黨產條例案》作成釋字第 793 號解釋,並認為爭執條文均屬合憲,不當黨產委員會對此表示欣見此結果,將持續依照黨產條例之規定及大法官解釋意旨,進行黨產條例所定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職權,讓臺灣社會早日完成不當黨產的清理,回復應有之財產秩序,將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國家的還給國家。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