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其中包含提高「墮胎」相關罪責之罰金,例如墮胎者罰金將自 3,000 元提高為 8 萬元。此次修法遭到婦女團體大肆批評,指人工流產「除罪化」是全球趨勢及國際公約的規範,法務部卻逆向而行,嚴重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 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澄清,法務部此次修法其實是因應「罰金刑」一律調整級距的隨同修法,並未打算嚴加處罰實施人工流產的婦女,但強調,對此種現今已很少使用的條文更動罰金刑,確實可能加重對女性的處罰,實屬不當。 Read More
紐西蘭的《刑事犯罪法》將墮胎定義為犯罪行為,除非經過兩名醫生證明生產會嚴重威脅懷孕女子的健康才能墮胎,然而醫生能允許墮胎的理由很少,且不包括遭受性侵或無法撫養孩子等理由。這樣的法律自1977年起一直實行至今,直到週三(3月18日)紐西蘭國會以 68:51 投票通過墮胎除罪化。紐西蘭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終於能進一步得到保障。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