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 2014 年的三月,晴朗、溫暖。每一晚,比示威學生年紀稍大點的成年人,會在巷子守夜,保護孩子們不受攻擊。其中幾名自發守衛壯丁是認識的朋友,我還記得他們下班後揹著裝了電腦的後背包打個照面就走進夜色,那遠去的身影沒有雨衣,所以我記得天氣晴朗。 Read More
324 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2019 年 10 月,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賠償部分被害人總額共約 110 萬餘元,然而柯文哲市長堅決提起上訴,經過兩年的審理後,昨(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市政府及市警局的上訴,維持了大部分民眾的賠償,且雙方皆不得再上訴,全案歷經八年,總算還給遭受暴力對待的受害人一個正義。 Read More
「323 佔領行政院案」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將 7 名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被告的一審無罪判決撤銷,改判有罪,民間司改會也在今年請求最高法院停止本案之審理,並聲請大法官解釋,讓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刑法第 153 條規定,有機會被宣告違憲,最高法院將於 10 月 30 日早上 9:30,將開庭進行本案準備程序。 Read More
「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2014 年 3 月 24 日,反服貿運動民眾佔領行政院,遭到強制鎮壓驅離。參與此一行動的多位民眾與所謂的「意見領袖」,因涉嫌觸犯妨害公務與煽惑他人犯罪等條文,纏訟六年後,二審判處魏揚在內多人有罪。28 號宣判當天,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個人臉書留下了以上這段文字。非法律出身的民眾,可能感到疑惑,為何沒有實際參與 324 行動的人,卻會因為「煽惑他人犯罪」而獲罪? Read More
「324佔領行政院」一案,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宣判,認為魏揚、陳廷豪等 7 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判 2 月至 4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Read More
「324行政院驅離事件」發生以來,已有整整六年,當晚因員警濫施不法暴力而受傷的民眾,有 48 位被害人冒著反被國家追訴的風險,鼓起勇氣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控告施暴員警與指揮官。但六年過去,沒有任何一位對民眾施用不法暴力的員警、及放任暴力發生的警察長官遭到究責。 Read More
當我們享受著這得之不易,而且實在尚嫌不足的「民主與自由之果實」,我們似乎都忽略了還有一群人,他們在媒體輿論中的聲音顯得蒼白無力;他們的臉孔與政治明星相較之下,顯得模糊不清。 我們都回到生活常軌上了──回到鍵盤前敲打論文,回到職場上來回征戰,回到家庭中繼續吵吵鬧鬧。 但這群人並沒有回到正常生活。他們被起訴,被國家控以刑事犯罪,罪名是「強佔公署」或「妨礙公務」,但我認為,他們唯一的罪是「熱愛自由與民主」,因此被國家暴力糟蹋到現在。 Read More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群眾進入行政院院區靜坐抗議,遭警方暴力驅離,發生流血事件。時任台聯黨立委周倪安,自訴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一審判決黃無罪;今(16)天二審結果,維持無罪判決。周倪安表示,判決不合理,無法接受。義務律師團對於打人的警察、下令的長官未負起責任,則表示遺憾。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