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資深獨立導演李惠仁,2018 年募資拍攝了《并:控制》,細數中國對台灣和香港無所不在的控制,他用最直接的鏡頭,讓觀眾瞭解香港的遭遇就是台灣的一面鏡子。這次,2021 年他與馮賢賢共同執導《那一槍》關於 1970 年發生在美國的「刺蔣案」紀錄片。【紀錄片募資網址:https://www.flyingv.cc/projects/28802?lang=en】
「刺蔣」?許多人還不知道到底是刺殺蔣介石還是蔣經國?更有人根本不知道曾經發生過這件事情。李惠仁將鏡頭對準 1970 年 4 月 24 日在美國紐約廣場飯店前,越過蔣經國頭頂打偏(Missing)的「那一槍」。那聲槍響,引起全世界對蔣介石在台灣獨裁統治的關注,提醒了世人仍有台灣人對蔣介石獨裁政權的反抗。
秘密進行刺蔣案的其中三個關鍵人物:鄭自才規劃、黃文雄執行、黃晴美把槍枝帶到現場。槍響後,三位當事人也因此各自走向了意外的人生。
1960、1970 年代,得以出國留學的台灣人,幾乎都是少數優秀的高知識分子。如果,黃文雄沒有開那一槍,他會是台灣第一個留美的社會學博士;如果,沒有那一槍,鄭自才應該還在當時建築師事務所,過著令人稱羨的生活。當我們繼續挖掘 424 刺蔣的背後故事,還發現,黃文雄和黃晴美是兄妹、鄭自才和黃晴美是夫妻。決定去刺殺蔣經國的那一刻,他們這一家人該有多麼地掙扎、痛苦!是甚麼樣不得不的堅定信念促使他們行動?
而在槍響過後,人們開始問:為什麼?
蔣經國問:「為什麼?台灣人要殺我?」
當時的人問:「為什麼?這些前途大好的人,願意為刺蔣付出一切?」
現在要問:「為什麼?我們沒聽過刺蔣案,對它一知半解或不願了解?」
《報呱》記者專訪導演李惠仁,談他這次募資拍攝《那一槍》刺蔣紀錄片的過程。以下是訪談內容:
李:當賢賢找我說想要做刺蔣案時,我一口就答應,覺得如果沒有被即時記錄下來,那歷史最大的殺手和挑戰就是時間,如果時間過了、人凋零了,很多人就不知道它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1970 年 4 月 24 日在美國紐約 Plaza Hotel 的那個刺蔣案,到目前為止,雖然 1997 年那時候民視的同事做了「刺蔣案」,把整個事件的始末說的很清楚,但還是有很大一塊空白。比如說黃文雄從 1971 年棄保潛逃到 1996 年偷渡回到台灣,這 25 年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一直到 1992 年,陳菊在《自立早報》提到被國民黨視為叛亂犯的黃文雄人在歐洲,當然也不能透漏細節。
黃文雄回到台灣後,很多人都想要去幫黃文雄寫紀錄、寫回憶錄、拍紀錄片…等等。黃文雄(大家都叫他 Peter)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他總是跟大家講他自己來寫,但是我們都知道 Peter 非常地忙,雖然回到台灣之後他並沒有從政,但是他一直都在從事人權運動。
後來,我們發現他開始有血管性的失智症,他跟他妹妹黃晴美一樣都有血管性的失智症,狀況越來越嚴重;另一個部分就是 Peter 的身體健康也越來越不好,眼睛、肺還有腸躁症等等。很多人就催促 Peter 你要趕快寫,然後他都說「好、好、好」,但一直都沒有寫。馮賢賢就跟 Peter 說:「我跟惠仁想要跟你拍紀錄片,這段過程應該要把它完整講述下來。」Peter 就答應了,所以我們就開始拍攝。
難得的是,這 25 年的空白,Peter 完完全全告地訴我們,他是如何離開美國,離開美國之後在哪裡?整個過程都講的非常清楚,包括當時 424 他開槍的時候,到目前為止看過很多報導,其實裡面有非常多錯誤。
比如說,最清楚的部分就是在當時黃文雄開了一槍後被警察壓住之後,黃文雄就喊了講說「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但是當時所有報導說「Let me Stand up like a man」,像男人一樣站起來,可是黃文雄講說,我不可能講這種話,因為黃晴美是個女性主義者,黃文雄也是,所以他絕對不可能講說「like a man」。
他說其實已經模擬過很多次了,萬一被壓住,一定要有機會講這句話「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很多當時那些以訛傳訛的部分,在這個影片裡黃文雄也都一一告訴我們真正的樣貌到底是什麼。
李:賢賢找我討論該如何書寫這部片子?當時候我就想到達賴喇嘛,他流亡 50 年時,我剛好去印度拉達克訪問他,我問他:「你流亡了 50 年,你最想念的是什麼?」,當時他跟我們說「他最想念母親的乳房」。其實,你可以看到每一個流亡的人,他的生命裡面一定有缺憾的地方。
1970 年 4 月 24 號,黃文雄那槍 missing 了,偏了,沒有打中蔣經國;他的人生也 missing,消失了。
這段歷史,我是 1990 年代念大學時才耳聞,確切的狀況也沒有什麼文獻可以閱讀,直到 1997 年,我的同仁出了《刺蔣案》後才更清楚地瞭解。那個歷史的片段對大部分台灣人來講也是 missing(丟失)。
還有一個部分就是,流亡者他很想念他的家人,也是一種 missing(思念)。1996 年黃文雄準備偷渡回台灣之前,他已經流亡了 25 年,他跟他的爸爸媽媽在歐洲碰面,那天晚上,你可以想像一個人的近鄉情怯:你跟自己的父母親 25 年沒有碰面,也不敢聯絡。
當時 INTERPOL(國際刑警組織)還在找他,國民黨也在監控黃文雄的爸爸媽媽,甚至是他的弟弟妹妹們也都被監控,所以他也不敢打電話。當他爸爸媽媽到歐洲跟他碰面的那天晚上,他說:「我真的睡不著,完全睡不著。」當時也有很多朋友在旅館外面幫他警戒,怕他被抓,他就去找朋友抽了好幾根煙後,到半夜四點多時他受不了,黃文雄就鑽到爸爸媽媽的中間去睡覺,就跟小時候一樣。
所以,我們想要用 Missing 這個概念,讓大家能夠理解「這一槍」,當時為什麼他們要做這麼重大的決定,背後整個台灣國際的處境,台灣的統治階層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況?
李:促轉會的文獻,我們還沒去申請。我們先去找外交部,當時外交部針對1970年的刺蔣案,有一個特別的檔案叫做《叛徒謀刺蔣副院長》,從民國 59 年 5 月到 62 年 6 月,也就是橫跨 1970 年到 1973 年這段時間的專門檔案。
我們去把它找出來之後,無非是要讓大家、讓觀眾能夠看到,當時從國民黨的角度,整個台灣島內與國際氛圍是什麼。裡面資料非常的多,從 1970 年 424 開了那一槍之後,台灣的外交部跟北美,就是美國的那些領事館跟大使館,頻繁來往的一些公文,比如說裡面有談到,「到底要送什麼東西給美國?」
國民黨統治時他們的想法就是,用錢來送些禮物給美國,感謝他們保護蔣副院長有功。當我看到要不要送警察「珊瑚雕刻觀音像」這件事情,你送一個基督教國家的人「觀音像」,不是很好笑嗎?
更重要的,我們看到刺蔣案的黃文雄跟鄭自才被交保之後,他們兩人都還在美國巡迴演講。當然,他們要跟美國法院申請,法院當然同意,因為你交保之後要移動,那是你的自由。但是當時國民黨政府是極力的反對,還發公文說不可以,你們不可以讓他去做什麼政治性的演講等等,當時候美國的法院還回覆給它們說,在美國主張使用武力的黑豹黨交保後,他們都可以去演講,為什麼黃文雄跟鄭自才不可以?
顯然你可以看到當時國民黨,對於法治這件事情,其實還是非常薄弱的,像似覺得,黃文雄、鄭自才兩人大逆不道,美國應該趕快把他們槍斃。當然也不知道原來交保之後,還可以去演講。
我們找了非常多的文件,真的很荒謬,讓人又好氣又好笑,可以看到當時的統治階層的想法到底是什麼,當然我們也會去找很多當時的那些資料畫面,包括跟美國購買當時的影像等等,這在《那一槍》裡面都會呈現。
李:我覺得《那一槍》這部片子有個很重要的部分是,1970 年 424 刺蔣案發生之後,黃文雄說他和鄭自才的保釋金需要二十萬美金,那時候是非常多的錢,可以買好多豪宅。很感人的是,當時很多台灣在美國的留學生,迅速小額募資,錢不夠,甚至還有人把房子拿出來抵押,湊足保釋金,把黃文雄和鄭自才保釋出來。
後來我們找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資料,刺蔣案發生當時黃文雄也是台獨聯盟盟員負責台灣島內組織聯繫、鄭自才更是台獨聯盟的執行秘書,當時台獨聯盟成立「黃鄭救援基金」(英文正式名稱:Formosan Civil Liberties Defense Fund,直譯為:捍衛台灣公民自由基金)很多收據都還在,你可以看到留學生就是十塊錢、十塊錢美金這樣子捐。
參與救援之一的台獨聯盟毛清芬女士,把那個募集的基金帳本留下來,包括後來裡面還有忘記交出去的十塊美金,裡面還附有一位留學生寫的紙條說:「這是我第二筆捐的錢。」
除了有工作的人拿出自己的薪水,當時的台灣留學生,有人用部分獎學金,有人省吃儉用把伙食費留下來,一筆一筆小額捐款,去營救黃文雄跟鄭自才,連美國人都很驚訝這股在美台灣人的動能。透過這些文件,你不禁會問,如果黃文雄、鄭自才這麼十惡不赦,大家為什麼這麼努力要把他們救出來?
同一個時間,對照當時台灣國民黨政府,大肆宣傳的版本:這些叛逆、大逆不道、十惡不赦、死不足惜,你就會想問:為什麼對一件事情,有兩個截然不同的態度?
我們試著透過很多不同參考,讓大家自行交叉比對,理解當時發生的事情是什麼,畢竟有些很重要的人都不在、已經過世,因為畢竟也過了 51 年了。
透過這些文件的再現,也能夠讓所有的觀眾能看到,當時在美國的留學生,在美國的那些鄉親他們做了那些事情,為什麼要這樣做,這個部分除了實際的訪問之外,我們也透過這些文件一一的讓大家能夠理解。
李:之前大家都說黃晴美是鄭自才的太太,黃文雄的妹妹,她作為「個人」的角色被忽略了,傳統的女性角色都被當成是一個附屬品。不過,黃文雄一直不斷去告訴大家:「黃晴美其實是刺蔣計畫的重要參與者」。鄭自才也說:「我們最大的力量來自於在背後默默支持的晴美。」
從以前到現在,我們也看到很多女性運動者扮演重要的角色,她們其實都不見了。包括台獨運動也是一樣,女性角色的著墨比較少的。所以,我想說透過這部片子,從黃晴美的那些紀錄,或是同理她的角度,來書寫女性運動者。
李:黃晴美的部分,我們其實也買了很多的資料畫面,因為當時民視的台灣政治檔案他們有拍黃晴美,她那時候剛好回來台灣,因為黃晴美和黃文雄的媽媽當時身體狀況不是很好,她回來照顧媽媽。另一個部分就是,我們也會用動畫來呈現黃晴美,比如說黃晴美在她的很多的文章裡有書寫過 424。
試想,424 當天他哥哥黃文雄打出那一槍時,黃晴美在人群當中,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哥哥被警察壓住,看到自己的先生衝出去,被警察打的頭破血流。然後,她只能像一個木頭人釘在那邊,眼睜睜地看著她的先生跟她的哥哥被抓走。
黃晴美對於當天的狀況,她在自己文字裡面都有書寫,也描述那個事件下的心境。因為她是用文字來敘述,所以,我們就試著用動畫去「再現」當時她為什麼要參與刺蔣案。
李:第一個,美國是一定要去,比如說,你可以想像當時刺蔣案如果沒有發生的另一個可能:如果黃文雄沒有開那一槍,他是台灣第一個留美的社會學博士;如果沒有那一槍,鄭自才也應該在原來工作的建築師事務所,過著非常好的生活。
因此,我們會去重建那個促使他們非行動不可的時代氛圍到底是什麼?我們的鏡頭會回到當時黃文雄讀書居住的地方、鄭自才居住的地方等等,不只美國,歐洲大陸、瑞典、英國都會去。
我們都會按照黃文雄流亡的路線,重新再去走一次,他如何離開美國?到了哪裡?做了那些事情?我們都會一一的都去把它建構出來,然後當然還有一些訪談,因為疫情的關係,本來有些要訪談的人在國外,如果沒有疫情,他們應該去年就回來台灣了。
如果國外的疫苗覆蓋率比較高,我們在台灣打完疫苗之後,就會去這些國家,除了拍攝、建構、重建、再現那些場景之外,我們同時也會去採訪相關的人。
李:我覺得黃文雄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他留了很多的資料,他常常拿很多資料、很多的書給馮賢賢和我,就說:「這個你可以看一下!」、「這是我寫的文章,你可以看一下!」等等。我猜黃文雄的想法,「你想要拍我們(黃文雄、鄭自才),那我也要看看你們夠不夠認真」。
基本上我們在做紀錄片,我們會做很多的田野調查,做很多的研究,我們自己以前在當記者的時候也是一樣,我必須要讀完很多的資料,才能夠跟當事者對話。
黃文雄他做這些事情,當然還有一個用意,他想要知道我們看完這些資料後,我們的感覺到底是什麼?我個人覺得,可以透過這些過程,看看我們彼此的頻率到底對不對,也許他做了這些試驗,他才同意、願意讓我們去拍攝。
李:這次比較困難的地方是,在台灣罵蔣介石很容易,坦白說你罵蔣介石,許多人還可能同意。可是你罵蔣經國,不僅不能「罵」,光是「批評」蔣經國就讓許多人受不了了。
這些人通常會在黨國教育下很制式地認為:「你看,台灣的民主,就是蔣經國這樣子親民,才能達到今天。」、「如果不是他,沒有今天的台灣!台灣早就被什麼中國共產黨赤化了」等等。
因此拍攝刺蔣案的《那一槍》時,甚至有些人講說,「一個想要去刺殺一個這麼偉大的人,你們居然還要去拍他的紀錄片?」所以你可以看到,這樣反對的聲音其實是比我之前拍《并:控制》來得大。
《并:控制》談共產黨,談中國無所不在的控制,的確讓有些親中的人難以接受,但是《那一槍》批評蔣經國,讓某些人更無法接受。
這個反應,就很重要了,不,它反而更重要。因為歷史是透過很多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碎片,讓我們可以更完整看待歷史的發生。試想,蔣介石跟蔣經國他們在台灣統治,真地都沒有值得批評的地方嗎?
有些人會提到,蔣經國的催台青、重用台籍幹部等等,對台灣貢獻很大,的確,他對台灣有沒有貢獻?有貢獻,但是,他對台灣的民主有沒有壓抑?甚至有沒有去做一些錯誤的事情,當然絕對有啊!比如說泰源事件、美麗島大審、林義雄滅門血案等等。
他們在台灣獨裁統治的功過,必須要透過很多文件、很多的歷史爬梳、很多的論述,才能讓大家去理解、評斷。我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健康成熟的民主社會,應該都要能夠去容納這些不同的看法,而不是說,蔣經國絕對不能批評。
透過《那一槍》這個影片,會呈現 1960 ─ 1970 年代當時整個國民黨在台灣獨裁統治的樣貌。雖然有很多人沒辦法接受,但是它就是歷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