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0 日是世界難民日,台權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表示,疫情造成有工作的民眾生活不便,逾期停留的難民更面臨無合法身分,不能找工作,呼籲政府單位應該正視這些在臺尋求庇護者的困境,儘速建立一套清楚一致、符合人權標準、適用所有尋求庇護者的機制。
6 月 20 日世界難民日將至,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於 17 日召開「疫情之下,難民庇護機制更重要—— 620 世界難民日線上記者會」,台權會會長周宇修、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等人出席。
疫情期間,全球有 155 個國家封閉邊界或管控。在臺灣,難民無法取得合法居留或合法身份,使得有些個案徹底被排除在口罩實名制和超市實聯制的保護下,無法自行取得生活必需的資源。此外,有些個案的護照逐漸過期,這將使他們未來不能出入境臺灣、前往他國尋求庇護;他們甚至無法更新現有合法的居留證,因為有效護照是申請居留證件的必要條件。
台權會難民議題專員林姝函表示,《難民法》草案在行政院第一次提出到現在已經 15 年了,而待在台灣尋求庇護最久的個案也已經歷六年,因此強烈呼籲政府應正視難民庇護議題,即便沒有單獨法源,也應修改《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提供基本保障,甚至在疫情期間的緊急狀態下,也應透過跨部會協調提供難民生活上的協助。
林姝函提到,自 2013 年統計至今,總計將近 50 位、來自 12 國的外國人,曾經或正透過民間團體,向臺灣政府提出庇護需求,並且,庇護一直是過去兩公約審查中審查委員強調的重點之一,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儘速討論此議題,並採取符合人權價值的立場與行動。
林姝函指出,記者會籌備期間曾邀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派員出席發言遭到拒絕,人權會表示因難民議題從未在人權會上討論,也未取得共識,因此不便對外發言,林姝函質疑,人權會曾就緬甸議題對外發表公開聲明譴責緬甸軍方,卻不願回應向台灣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權捍衛者,呼籲人權會應盡速開啟討論。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指出,去年台權會與幾個民間團體合作,並呼籲政府部門儘速通過難民法,面對很多的質疑也透過歷次的遊說對外釋疑,且政府以國安危疑慮延滯此法並不是真正的理由,因為如果要滲透,透過難民身分來台並非理想選項,而是以商人等角色來台,更能避免遭嚴格審查,因此推動難民法及人權保護機制有其重要性。
周宇修認為,沒有庇護,獨裁暴政的證據就不會發掘,多元反抗的聲音就不會被留下。當時的六四、現在的香港、西藏、新疆、緬甸、衣索比亞,如果沒有人逃出來,又或者逃出來的人沒能平安活下,我們也無法知道當時的社會發生了多少事,我們只會看到獨裁政權創造的假象、以為所有反抗的青年都是暴徒。長久以來,政府都以臨時的專案回應周遭國家的局勢,但衝突和暴力是進行式,長期而言,庇護機制的法制化絕對有其必要。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到,現在的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讓大家認知到生活的不方便,連擁有一份正常工作的民眾都有這種感觸時,何況是一名逾期停留、無合法身分的難民。
邱伊翎表示,沒有明確的流程及法令授權,第一線的政府工作人員及尋求庇護個案根本無所適從。而對於那些即使沒有被遣返的人,不賦予他們任何合法身分,讓他們在台灣過著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日子,無法靠自己的能力對於社會有所貢獻,對於尋求庇護者來說,是二次傷害。 國家擔心難民會仰賴國家經費和照顧,但正是因為我們不建立機制,他們自然無法合法工作、自食其力。
邱伊翎指出,外界都會認為若台灣通過難民法,未來將須以國家經費來照顧,但事實上,若透過難民法,這些難民就能取得合法身分尋找工作,並自食其力生活。
邱伊翎認為,在還沒有獨立的難民法規情況下,應至少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中,增列「不遣返原則」的具體條文,讓國際人權法的標準落實在難民及尋求庇護者身上。
衣索比亞裔、希望臺灣能夠提供庇護的 Tesfay Kiros 表示,他住在台灣已經超過三年,正在大專院校攻讀營建工程。從去年開始,也就是七個月前,位於衣索比亞 Gondar 城鎮的家鄉,正因衣索比亞聯邦政府與鄰近 Tigray 省政府的政治衝突,而面臨嚴重的武力攻擊。
Tesfay Kiros 預計在明年九月完成博士學程,在此之後將面臨艱難的抉擇,因為按照目前衣索比亞局勢,返家將危及他的人身安全與他的就業環境。讓處境更加堪憂的是,他曾發表過文章,評論國家的政治與社會結構。「因此我企求能尋得留在台灣的機會,透過工作居留或是難民庇護,希望台灣能理解我的處境。」衣索比亞自去年 11 月初開始陷入內戰,國際社會不斷報導饑荒、種族屠殺,目前面臨跟 Tesfay 相同情況、在臺灣的衣索比亞人,據表示有數十位。
參考資料:疫情之下,難民庇護機制更重要——620世界難民日線上記者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