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專訪對象:廖郁雯,現職為「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以下簡稱醫師工會)的秘書長,致力於改善醫護人員的勞動環境,在涉及到醫護人員工作權益的議題,例如武漢肺炎防疫期間禁止醫護人員出入境、防疫津貼縮水、主治醫師是否適用勞基法等,都可以看到郁雯奔走的身影。
自 2016 年開始,郁雯正式踏入工運圈,進入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櫃姐工會)工作,擔任全職的工會秘書。本次專訪內容,將回顧她過去在櫃姐工會一年、醫師工會四年多以來的經驗,邀請她分享對於組織者、工會幹部及會務人員彼此之間互動的第一手觀察,並剖析工會秘書是否為一份好工作。
工會裡面的成員有:
● 一般會員
有繳交會費,是該產/職/企業的勞工。
● 工會幹部(理監事、理事長、會員代表)
具有一般會員的身分,但是是由工會會員票選出的法定幹部,以醫師工會來說幹部都是醫師,以櫃姐工會而言幹部都是百貨公司的櫃哥櫃姐。
● 會務人員(秘書、幹事)
不一定是由該職業的人來擔任。當幹部發現職場有哪些問題之後,決定要成立工會來解決,但因工會要能順利運作需要處理很多事情:召開會議、處理行政庶務、需要人負責溝通協調,所以我等於是被找去幫忙解決問題,做幹部沒空做的事情。
我粗略將我的工作內容分成 12 種,對其他工會來說可能不是這樣。首先是美編設計、文案撰寫、活動企劃、影片剪輯,這些行銷類別的工作一般業界或 NGO 也會需要做,而影片剪輯只需要上字幕跟做點簡單特效即可。接著是我比較喜歡的主持活動、媒體公關和國會遊說,這三項非常吃溝通能力以及對於個案、法案的理解能力。
庶務類的行政後勤,包含文書處理、道具製作、財務保管、會產保管,還有清潔打掃。業務推廣最主要是招募會員、跟會員聚餐、聊他們希望工會能做什麼事情。總體而言大概就是這十二項,除此之外,還有我很想做但沒時間做的工作,比方說對於法案的研究。
工會平均一至兩個月就會針對某個主題或申訴案件召開記者會,因此需要有人負責媒體聯絡、通訊錄的建檔,由於醫師平時上班都很忙碌,不可能隨時隨地 standby 接電話,所以媒體聯絡都是我在負責。
美編設計的部分,一開始都會做的比較粗糙,當時我可能連 Logo 都不會壓,可是之前有輔大擔任學生會長時就有練習過,所以其實不難,只是要多花點時間讓圖和文案變的好看且吸引人。財務保管方面,每月要出流水帳,或每年要出預決算,這是寫在法規裡必須做的,這也跑不了,所以當這個工會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就是全部都要做,這就是內容很雜的原因。
這十二項工作是我自己歸類的,如果我不說他們大概不知道原來我做了這些。理監事通常是被幾個特定很有熱忱的幹部找進來擔任的,醫師工會的會員也是最常跟我配合的陳亮甫醫師,其實也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工作,我一開始是領月薪 14,000 的兼職,想說可以邊一念研究所,結果沒想到事情越來越多,我領了三個月的兼職薪水後發現這是個全職的工作量,因為常常需要花很多時間理解許多議題。
媒體公關聯絡、臉書粉專需要做圖,這些事情是理監事知情的,可是其他事情具體的工作量到底多少,其實他們不是很明白,因為平常是在醫院裡面工作,所以我跟他們的互動就是,成果出爐後請他們看,他們不一定會主動催促我做什麼事情。
櫃姐工會的狀況比較特別,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當中有幾個幹部跟成員非常積極協助工會,所以雖然我全職的那一年真的做了所有事情,但後來當我轉成兼職或無給職時,工作內容真的被分擔掉很多。
在一般業界或有規模的組織,可能會疑惑為什麼所有事情都由同一個人負責?原因在於工會剛成立的草創時期,每個月的現金收入大概是 10,000 到 30,000 元,所以我一開始是擔任兼職秘書,領勞基法規定的基本時薪,後來變成全職後薪水大概是 28,000 到 30,000 元。
對於很多國營事業的老牌企業工會,不一定需要這麼多功能的會務人員,可能只是聘請秘書來幫忙催繳會費、整理行政庶務類的事情而已,但櫃姐工會或醫師工會都是近五年新成立的年輕工會,由於會員要從零開始招募,所以需要許多媒體曝光的行動來吸引人加入,因此國會遊說跟媒體公關的聯繫是跑不了的。
草創時期沒有什麼經費補助可言,就算有,也是需要自己先墊錢,最後還要經過繁雜、嚴格的核銷程序,以臺北市政府或勞動部的經費為例,對於在 2016 至 2017 年成立的工會,根本毫無實質幫助,當工會沒有錢,就不可能再聘請更專業的人來分工。
新成立的工會需要媒體曝光,也因很多法案跟勞動條件息息相關,所以對於一群有動能的工會幹部而言,國會遊說是無法避免的,以櫃姐工會為例,比較知名的是防災假(颱風假)的法案。
現在防災假基本上只有公務員可以放,而對於一般私立、小型企業而言,勞基法並沒有相關規定,現在有些私人機構(某些銀行)自願比照,可是大部分百貨公司的櫃哥櫃姐他們只能等樓管看當天的風雨狀況指示他們出門上班,這可能會衍伸許多通勤職災的發生,所以我們當時遊說許多立法委員希望推動修改《勞基法》明定出勤要有雙倍薪資、交通補助和尊重員工個人意願,很可惜的是因為後來立委換屆,這部法案就這樣後繼無力,無法繼續推動下去。
有些法案會影響到醫師勞動條件或醫院財務。2017 年發生很多財團法人醫院治理亂象的事件,促成許多民間團體推動《醫療法》要修法,就在講說財團法人的醫院,例如說馬偕、慈濟、新光醫院、輔大醫院等等,一定要去公開稅後盈餘,並且優先用在員工的薪水上面。
當時還規定要設置勞工董事,這些就跟基層醫護人員的待遇息息相關,我們當然是對這個法案表示支持,或希望說這個法案哪裡可以更好。當時由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擔任主要推動團體,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和許多醫療工會都很認同這個讓醫院管理更加民主化的法案。
有些工會當中,大部分的時候會存在幾位組織者。組織者對於勞動意識、勞動權益會有強烈慾望想要去改善,而且不限個人層面,更是針對集體制度,舉例而言,有時候會員反應沒有領到津貼或加班費,工會就有兩種做法:
組織者的定位跟角色,並非不關懷個案,而是更著重於制度能否改善,而且組織者還有一個特性:吸引對現行制度有所不滿的人更願意去參與工會。
為什麼要談論組織者?工會成員絕大多數都是被找進來加入,原因在於台灣的工會並非強制入會,而且還要花錢繳交會費,「除非我認識的人跟我說了點什麼,或是我真的很認同理念」才有可能加入,所以在草創時期沒有知名度的時候,組織者就是肩負重任的角色,而這個角色不會只有一個人。
以我的學生時期來舉例,當年我把學妹們找來一起做廢除宿舍宵禁的議題,但單純被找進團隊的學妹此時還不是組織者,而等到她覺得團隊需要更多人一起努力,因而去跟其他人倡議理念、拉人入夥的時候,她就真正成為組織者。
工會幹部跟組織者的身份可以是重疊的,如果他們能去在職場上發揮影響力、吸引同事加入工會,那他們同時也是組織者。工會幹部的優勢在於他們都身處在同一個職場,所以能及時掌握今天醫院發生了哪些什麼事情:這個月獎金怎麼還沒發?如果他沒有收到,就代表同事甚至整個單位都可能也沒有收到。他也能藉由與同事的日常交往、傾聽他們的抱怨,察覺到政策的變化對醫療人員產生的影響。
不過影響工會幹部發揮的瓶頸在於,他們會被同事發現是工會的人,對於想法比較開明的人來說也許影響不大,但對於相較保守的主管而言,工會身分可能是令人反感的,基本上醫師工會的幹部們還沒有所有人勇敢到能大方承認的程度。
有些工會幹部敢挑戰醫院、勇於發聲,並在一些場合發揮影響力,可是面對同事時可能不一定敢直接邀請他們加入,端看跟每個人相處的感覺而有所不同。就台大醫院工會而言,因為它是屬於企業工會,所以有一個大優勢是:醫院每隔兩、三個月就會召開協商會議,其中發言代表為在職員工,而工會幹部只要願意就能在會議上為不公平的事情去挑戰醫院,例如員工明明加班了 29 分鐘,但資方卻說不到半小時不能如時計算加班費,類似這種案例。
我認為工會幹部的瓶頸在於:他的主管是否會很介意他加入工會,以及他可能很勇敢,但卻不太好意思去跟身邊的人推廣理念。而優勢是他們在第一線相較容易發揮影響力,也能夠觀察到許多會員、非會員的需求。
我的工作有個部分是業務推廣:跟會員定期聚餐、招募會員、用社群媒體跟會員聊天,不過,聊天很難只聊要不要加入工會、或可能要額外花很多心思,才能讓人對工會有好印象,我認為,會務人員還是可以成為擔任組織者的。
會務人員是可以成為組織者的,不過,我認為基本上要看個人能力以及意願,如果討厭與人互動、不喜歡聊天,基本上無法成為組織者,所以會務人員如果具備這些特質,不會害怕跟別人講話,那一定可以成為組織者。比方說我自己就是個例子,因為我有能力告訴還不清楚工會在做什麼的人,把它講到覺得有點意思,可能沒有厲害到就要立刻加入,但至少會讓人更理解工會。
會務人員成為組織者的例子,比如像跟我差不多年紀的消防員協會秘書長朱智宇,他就是一個非消防員的組織者,但他的工作就是在爭取消防員的權益;空服員工會的秘書長周聖凱,他也不是空服員,不過他在工會裡面工作,找更多空服員來加入工會,有很多像我這樣子的人,不是從事那個職業本身,但我們幫那個職業提升勞動權益、或預防勞動權益變爛。
會務人員成為組織者的限制在於,因為他不是那個職類的工作者,所以他要瞭解職場狀況會有一點門檻。舉例而言:以前我在櫃姐工會時,希望櫃哥櫃姐們能支持工會對於防災假的法案倡議,我們當時就進百貨公司發傳單,去接觸會員,每個櫃位都去走都去一張一張發,透過跟他們聊天,以此理解他們的工作,知道他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對什麼問題有感、對什麼問題無感。
要理解專櫃人員的工作的門檻不高,他們的專業在於要會賣東西:擁有口才、能看見客人需求然後量身打造商品組合,而百貨公司也相對容易進去的地點,所以我很容易能成為這個行業的組織者。
但對於醫師工會而言進入門檻就非常高,要理解他們的工作的話,首先醫師彼此之間溝通會有數不清的專業術語、英文單字和縮寫;而如何治療病人、診斷病例、跟病人之間的互動,這些過程全數涉及病患隱私;醫院雖然也像百貨公司人人都可以進出,可是你不可能看的到醫師的工作狀況,無法像專櫃人員工會拜訪會員那樣地毯式的接觸跟認識。
以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為例,成員有護理師、醫檢師、藥師、社工師、呼吸治療師,可是這些人平常在執行醫療業務時不一定在病房裏面,也就是說,就算我今天是病人或家屬,我依然看不到這些人的日常工作,護理師來發藥、給藥時或許可以,但當他在打護理紀錄、跟了一台刀的時候,其實我看不到;醫檢師在採集檢體,在操作儀器、顯微鏡、檢測機台,其實很難去理解這些狀況。
即便非常困難,但我還是想要去瞭解,我對自己也有這種期望跟挑戰,那還剩下什麼管道?我的作法是想辦法主動創造機會去了解,例如把握他們的下班時間去醫院美食街、加會員的臉書看他們平常都在發什麼文,比方說有些醫師遇到醫療暴力時會發文,不過即使如此,我還是無法親身感受現場狀況,即便是從當事人嘴巴講出來的,那也已經是二手資料。
會務人員跟工會幹部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我們不怕講出自己是工會的人,會務人員完全不需要擔心會曝光身份,但因為不是這個職類的勞工,所以必須花很多時間去理解職場。比方說,台鐵、高鐵、捷運工會的秘書,就會去每個不同的車站搭列車,有時候會收到勞動檢查通知,就去不同的車站與機廠看現場狀況;消防員工會的會務人員,會跑不同的分隊了解他們的工作狀況,但當然不可能實際去拿噴槍去打火,就像我也不可能實際去執行醫療行為。
如果今天要有個順序之分,我認為要優先讓幹部成為組織者。會務人員一定要有組織者的功能嗎?我覺得不必然,第一個要看意願,這跟個性有關,第二個是組織工作是很難量化的,如果當組織者有量化指標,例如一個禮拜要跟十個會員聊天,這簡直太蠢了,怎麼可能是用算的?一定是有適合的機會跟主題,對方也有意願才有可能跟他聊天,所以組織工作是不能量化的。
對會務人員來講,最重要的事情是做好行政工作,因為繁雜的會議紀錄、整理報備市政府的詳細資料,這些對已經超時過勞的幹部而言,不可能有時間去做,這就是為什麼會務人員要存在的原因。
我會自願做很多組織工作,原因是之前在學生會的經驗、以及我在醫師工會還沒成立前的待在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的經驗,讓我有了組織者的意識跟能力。一開始,我帶著做全職組織者的心態進來工會,但歷經三四個月、辦過一兩個記者會之後,我發現發不能把重要的行政庶務放掉。
後來我改變了想法,認為行政工作要先做好,再加上成為組織者的門檻太高,當時能優先做的就是磨練非組織工作的技能,比方說:圖片要怎麼做才能讓人看一眼就很想轉貼,所以就開始去看不同政治人物和台權會 NGO 的粉絲專頁、去學習,也問了很多平面設計的專業人員,然後用最便宜也最方便的Power Point一張一張做。
對於工會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組織者,最理想的狀況是,會務人員同時能身兼組織者又把行政工作做的很好;而工會幹部更要是組織者,負責去職場上影響很多同事,讓他們願意加入工會;至於工會會員也可以變成組織者,這樣就太完美了,可是事情不會這麼順利。
現實層面而言,工會幹部和會務人員要負責彼此做不到的事情,我認為要講順序,工會幹部要優先成為組織者;而會務人員優先磨練好行政技能,比方說通知有沒有發到、會議有沒有約成,會影響到整個工會運作是否順暢,這些行政工作是幹部無法取代的,成為組織者只是加分。
有一個也是創立不久的工會,成立的原因是他們當初被積欠加班費、被凹特休,然而,成立之後就有很多會務要處理:開理監事會、發開會通知、收會費、印傳單、畫布條等等,而那個職種的員工有兩位無給職地身兼許多事務,其中一位經營工會久了,就決定辭職,全職擔任工會會務人員,之後就衍伸出一些問題。部分的工會幹部自己捐錢當會務人員的薪水,因為草創時期沒有經費,這反映了有非常多工會是靠特定幹部拿錢出來養會務人員。對於一間公司而言,你的薪水居然不是靠公司的獲利,而是靠董事長的存款出來支持,是類似的道理。
我們的終極目標應該是工會財務自主,自己的會務人員用工會的經費自己養,工會幹部利用下班時間參與,已經是無給職了,更何況是還要另外捐款,我覺得這是件很不健康的事,但我講的也不一定準確,畢竟我的年資也不算太久。
新成立的工會不容易有經費和支援,沒有錢意味著沒有升遷的制度,代表會務人員可能沒辦法留在這很久,待遇也不能好到哪裡去。我們曾經有過一個會員開玩笑地說,乾脆辭職來當工會秘書,我直接反對他,因為放著普通大學生起薪三四倍的薪水不領,跑來當一個月兩三萬的工會秘書,這需要想清楚。
而且,一旦沒有醫師的身分後,你講的話別人會願意聽嗎?我認為工會幹部當組織者除了容易進入狀況外,更容易有代表性和正當性,會務人員經常被排擠在會議之外,但對議題明明是熟悉的,有時候會議資料甚至看的比工會幹部還要清楚,可是卻被說你又不是醫師,不是醫院的員工,你憑什麼參與會議發言?
舉個最近的例子,彰化喬友大火事件爆發後,內政部依法要召開調查會議,其中一個調查委員就是消防員協會,他們都有寫在粉專上,朱智宇是消防員協會派出來的,可是因為他是一個會務人員,因此會議他進不去被擋在外面,這是不公平但又很常發生的事情。
當一個工會幹部沒想清楚,就辭職成為會務人員,他失去的是那個職業的代表性,雖然我很常講代表性是個假議題,但說實話,我認為現在社會的觀念沒辦法接受,為了工會好,工會幹部努力地待在工作岡位上,就是最好的發展。
對我來講,好工作的定義就是:薪資好、學習機會多、能讓我成長。我會說工會秘書是個 2/3 的好工作,就是做到後面兩項。這種時候要提輔大,有次在做母校就業輔導組發來的生涯問卷,上面問了幾個問題:我現職的公司向來都有公開且明確的職位流動制度?沒有,工會裡就只有一個職位,就是工會秘書,現在因為多了一個人,我的職稱叫做秘書長,但做的事情和待遇也都差不多。
我現職的公司有較好的職位升遷或輪調的流動制度和機會?沒有,它就是一個或兩個缺在那個地方。從職場前輩的發展軌跡看來我的職位有較高的機會流動到其他職位?我持平,我的職場前輩有好發展的真的沒很多,讓我覺得「以後想要像他那樣生活」的感覺,我認為十個裡面大概只有兩三個人不錯,我甚至有聽過接近中年的工會會務人員月薪是四萬多元,但我沒辦法接受未來我四五十歲還是只領這樣的錢,假設生小孩是我的人生規劃的話,這樣就可能比較難達成。
從職場前輩的發展軌跡來看,我的職業有較高的機會流動到其他職位?有的,到處都在開缺,當然有機會流動。我的專業知能與歷練,讓我有好的升遷機會?我覺得有,因為我做了這麼多事情,而且每件事我會想辦法把它做好,前面講的那十二項工作,例如議員助理、立委助理、NGO、國際性的大組織,其實很多工作都需要具備。
從職場前輩的發展軌跡來看,我能對自己做好生涯規畫?我覺得對自己做生涯規劃可以,但主要不是看著我職場前輩的軌跡,只有參照一點而已。我對於未來生涯發展的前景是有信心的?我覺得沒什麼信心,說實話如果我繼續待在工會圈未來發展好嗎?我就是沒有信心才想要離職,這份工作沒辦法再讓我成長後,那就是該換其他人做的時候了,但它仍然是有意義的工作。
我有信心公司會提供我更多的訓練機會?我覺得還好,前期我的第一至三年,很多訓練的機會都是自己找來的,因為理監事真的太忙,他們真的沒有空、也沒有想到要去規劃一個會務人員應有的訓練,可是當我們今天工會有新進秘書進來的時候,我對他們是有規劃的,首先你要先管錢,這是最基本的,再來你要聽的懂大家在說什麼,所以要會做會議紀錄。
其實在我工作前兩年,訓練機會一直都有,每件事情都是挑戰,比方說學生時期也有跟老師們開過會、做很多宣傳,可是那畢竟是學生時期的成果,但你真的要讓它變成正職工作,壓力其實是一直都存在的,例如我們在學校辦一個演講,沒人來就算了,來 30 個人覺得不錯,來 50 個人覺得超成功的;但是在工會成立的會員大會,第一次來了 60 幾個陸續報到,實際上從頭到尾開完的有 40 幾個,就覺得真是不錯,然後第二次大會來了 80 幾個人,當時覺得我進步了,然後第三次大會因為改制,所以來了 100 多個人,我覺得我做到了一個百人活動,第四次大會我們邀了陳時中跟唐鳳來。
我受到的並不是個有模有樣的訓練,它很仰賴個人的自主性,對這份工作有強烈慾望想要完成、不想要讓別人看衰,我一直抱持著這些心態。可是,對於我之後的秘書,他們進來之後,我對他們的訓練會有些想像,但只是就我個人而言,而非存在於我們工會幹部的想法中。
我會提供一些好的樣板給他,說明圖片要做成這樣子才叫做好,一開始要先依樣畫葫蘆,先做出中規中矩的成品,接著再去發想要做什麼樣的圖。
然後要去學怎麼寫文案,要把很困難且複雜的東西消化後表達清楚,寫過很多篇文案後,就可以來試試看寫文章投書,如果一開始不知道要寫什麼主題,就去訪談,把他講的話紀錄成一個故事,或去觀摩一個會議,比方說去開勞資爭議的調解會時,可以不用發言,只要坐在旁邊聽,把它聽懂後就把寫下來投稿,投上了稿費就是你的,然後寫作的時間算工時,目的就是要讓它刊登,刊出去你就會有成就感,就算沒有刊出去也不算做白工。
工會去年到職的秘書徐維琪,她現在已經寫三篇出去投稿了,她的訪談技巧也有進步、對醫師職場生活也有所理解,但對我來說,我的訓練過程比較不一樣,維琪的訓練過程是比較明確的,我對她有些設想和步驟,甚至還會建議在她工作有空之餘,去念什麼書,但要念不念她自己決定,念了算工時,你的工時我擔保,我會去跟理監事交代,如果你覺得你排斥,那也沒關係,反正已經有些既定的工作要做。
對我來說,我寫文章的技能,其實是第二年下半年才開始有意識的、自己想要培養這個能力,因為在那之前我就是在忙庶務和活動企劃,雖然我們有很多幹部都很會寫文章,當時我很羨慕他們有這種能力,後來想想自己也應該要有,應該也要試試看,所以我就自己找議題學寫文章。而且我寫的文章好不好會有人給我建議,他們看完有時會稍微給一點意見。
整體來說,如果要回答工會秘書是不是一個好工作?我認為至少它學習機會很多,能讓我自主發揮的機會也很多。
論待遇的話,我覺得這份工作不怎麼樣,我指的不是我一個人的待遇,聽過很多的工會秘書是領基本薪資,而我一開始也是。我們理監事也認同說要給會務人員好的待遇,所以就是有從 22,000 加到 28,000,然後一年加 2,000,我現在其實是 32,000,可能再算上加班費、稿費獎金等等,現在勉勉強強 36,000 – 37,000 左右。
其實這個薪資在台北生活並不是一個好的薪資,算是再普通不過。所以在我以後的秘書,如果他是 NGO 工會的會員的話,其實就是保障 28,000 起跳,可是你說這個底薪是個很好的工作嗎?也不是,因為有很多有規模的 NGO 他們的薪水就是 32,000 – 35000 ,算是最基本的。
但是,相比之下他們加薪的幅度跟級距有到一年 2,000 嗎?也不見得,可是人家的起薪是稍微好的。其實之前新聞會統計,說大學畢業生的月平均薪資是 40,000 多元,在工會秘書的這個行業中,我有看過 40 – 50 歲的有達到這個標準,但那都是做很久的人。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如果是在工會圈的人就是 28,000 – 35,000 差不多這個數字,沒有新聞講的 40,000 元。
因為工會很窮,剛成立沒有什麼錢導致沒有經費,因此不能提供好的待遇,甚至可能會讓一些幹部特別拿自己的錢出來捐,或者就是用基本薪資聘人,所以說實話,工會秘書這個職位,就整體的工會,不是指單一工會而言,對在這個產業留下來的人而言,會務人員這個職缺有被設計成一個長留久用的制度嗎?我認為沒有,在這五年的期間我一直都努力建立起制度,比方說醫師工會跟 NGO 工會簽訂了團體協約,規定起聘至少 28,000 這件事情,我認為非常重要,不論工會今天是窮還是不窮,至少確保 28,000 是最基本薪資。算上一年加 2,000,然後每三個月發一次 8,000 元的獎金,所以其實說實話,起薪應該算是 30,000 元。
就醫師工會而言,在我之後的秘書,可以說月薪有 30,000 元,雖然在一般業界是個再普通不過、不怎樣的薪水,但至少這個錢並不是基本薪資,而且是花了一番功夫才建立出來的制度,這五年我努力做到這件事情,已經覺得可以了。
特休假就是 14 天,這點優於勞基法,雖然勞基法並不是一個多好的法規,但是我們至少比它好一點。勞基本是規定半年 3 天,年資滿一年就是 7 天,兩年 10 天。
在處理勞資爭議的過程中,把那個人被欠的錢要回來的時候就很有成就感。我最高曾經要回 200,000 元,他當時不適用勞基法,但我幫他用勞基法的標準算,說就是這些錢要還回來,因為診所的老闆也是第一次上勞資爭議調解,所以後來就還錢了,還有健保署發給的相關補助,一併還一還,我覺得超有成就感的。
整體而言有些工作很高壓,主持活動、媒體公關、國會遊說,這些很看語言表達能力,被對方理解跟你覺得溝通有效的時候,那個成就感超大。工會還會出席很多會議,當今天在一個政府的會議資方代表公然提案,要調升工時上限不附理由,你就問憑什麼調升工時上限?你有什麼科學根據?他答不出來的時候,這個成就感太大了。
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好幾個小時寫出來的文章刊登的時候,以前我在寫蘋果日報不太會寫,它今年五月還有紙本之前有幾次投稿,只上電子媒體沒有稿費,那我投了兩三篇這種文章。後來它覺得你這篇稿非常好,就會電子、紙本都上還給你稿費,我知道我進步了,那時候我真的超開心的,重點是我以前寫的人家不願意刊到紙本,後來願意刊登的成就感。
待遇的部分,我在這五年的期間已經建立了一套制度,可是這並不是我個人獨創,還是要感謝許多人的認同,因為它是醫師工會跟 NGO 工會的團體協約,所以也是我們理監事同意才有這個制度。
不過,我努力推起來的這個制度我它已經不適合我,並不是說這個制度不好,而是它是設置進來前三年的待遇,可是後面就沒有規定了。我如今已經做滿四年,工會的理監事也算是肯定我的能力,也有說如果需要更高的待遇是可以另外去談,所以我覺得,待遇並不是決定我去留的重點。
重點在於,這個職位它能讓我學的東西還有嗎?我認為目前已經學到一個段落了,雖然相比之下有些工會真的很會接勞資爭議,他們一個月大概會去調解 4 – 6 次,而我處理過的勞資爭議就是 10 件的調解案,其中有 2 件是櫃姐工會、醫師工會是四年中 8 件,平均一年才 2 件,我就是抓住這些稀少機會再去學很多事情。
雖然參與的調解件數少,但我大概也知道那是什麼狀況、需要講什麼話,也有成功幫會員調解過金額從 50,000 到 200,000 都有,所以我認為已經熟悉了所有會務、能跟很多重要核心幹部的相處、也對醫療業有一定了解。目前已經感覺有點疲乏,所以我是想要離開的。
可是如果今天要談的不是我個人的離開,而是對於這整體工會秘書的角色而言,職涯與訓練規劃其實相當地缺少,我心理面有個夢想,就是如果有很多的錢讓我訓練一批工會秘書的話,除了剛剛前面講的步驟:行政做好、美編能力、企畫創意發想、對議題了解後還要去做國會的遊說、注意新聞輿情發展,把能力更進階的提升。
如果要去整體規劃一個工會秘書的發展,第一待遇一定跑不了,不是 28,000 – 32,000 這種級距,而是針對不同的職位要給不同的能力加給,比如你有主持活動跟國會遊說的能力,那就有對應的加給,才會吸引什麼都不會的人努力去學會。
一個人努力學會這些,可能是個性導向使然,但主持活動、國會遊說是工會很必要的技能,所以對工會的理監事來說,你希望你的會務人員有這個能力,你不能只是在心裡希望,你要給他一個足夠的誘因,讓他成為你想讓他成為的人,不然說實話薪水就是那樣,就算我花了再多時間換算成加班費,一個小時也不過 100 元,我有必要為了這 200 – 300 元這麼努力嗎?
說實話要去學會主持活動跟做國會遊說,是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的,甚至還會遇到很多溝通失敗的時候,所以如果要規劃一個會務人員的訓練,你一定要有一些專業加給,然後你要讓他有些固定的培訓課程,那時候我們新進的秘書,我請他去上了一些課,那些課都不是我們工會自己辦的,而是其他工會有開勞動法的課,例如公督盟對於國會聯絡人有個培訓的工作坊,他們專門幫 NGO 培訓,所以這些既定的進修跟培訓,其實對於一個工會秘書來講相當重要。
只是這些制度都沒有被建立起來,那我平常也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我只能想到的時候把這些東西 pass 給他們。如果你希望你的秘書具備這些能力,就應該要定期去想、去規劃他應該要學會什麼技能,畢竟現在這樣起薪就是只能找到大學剛畢業的人來做。
工會幹部沒有辦法做到會務人員的管理或培訓,原因是他們都是下班時間才來做工會的會務,他們平常工作已經累得半死,很難直接想的到要要怎麼訓練一個工會的會務人員,因此,也不可能平白無故把責任加到工會幹部身上,所以這是一個很難被解決的問題。
我有一個同齡的朋友,郭書成,他現在是里長。我和他以前都當過學生會長,具備組織跟說話能力,不怕上鏡頭,能面對一些挑戰和壓力,而他因為勇敢投入選舉,也選贏了,現在他每月的事務費 45,000 元,我覺得很合理,因為身為里長他處理的事情很多、範圍很大,而且除了事務費以外,其實他還有許多活動經費是要跟里幹部去討論、運用的。我們這些成立 4 – 5 年的窮小工會,我們每年大概就是 80 幾萬,而像臺大學生會的預算還比我們工會可以運用的經費還要多。
對一個有熱情、想要改變社會、對法案有想了解或是想參與政治的人而言,其實他選擇從政,不管是要選里長,還是要去當議員或立委助理,待遇都是高於我們這些窮小工會或窮小 NGO,而且做的事情其實都是在影響社會。
對一個將經濟擺在第一位,但又同時想做點有理念的事情的大學畢業生來說,他往往會往政治圈跑,特別是臺灣兩年一次的選舉,確實會需要很多有創意的年輕人,需要他們發想各種企劃和寫文案打選戰。
所以你要吸引年輕人進到 NGO 或工會裡,去做企業文化的改革或做政策的話,你的薪水就比不過別人,而且很多政黨會有自己的培訓制度:你先在青年部工作、去執行過幾個企劃,後來擔任議員助理、跟了幾個會期,然後老闆選上了立委你就跟去立委辦公室,再來你跟著他久了有能力、有心得,就會拉拔你起來選舉。
政黨對於培養對社會有理念的人才,它是有一個升遷制度。醫師也是,從 PGY 開始當,你去每一個科去輪訓過,最後你選定一個科,第一年住院醫師,最後當到總醫師去學習管理行政事務,到你寫論文升遷變成主治醫師,前幾年要做什麼事情,都清清楚楚,規劃就是在那,護理師也是一樣,護理人員第一、二、三階,到最後成為資深的護理長,或者是有專科護理師可以去進修,在醫院裡面往上爬,身為普通的公職護理師之後你變成護理長、督導、部主任。
櫃哥櫃姐就真的像我們一樣沒有升遷制度,火鍋店店員也沒有,但有些餐飲業的服務生,它可以接受高流動性,因為它的工作型態就是那樣。但是,工會的理監事是否可以接受會務人員流動性高,半年甚至一年就走掉一個人的狀況呢?等新人來又要再重新教一次,再加上我們原先培訓的基礎和制度如此薄弱,雖然整體的工會圈,不同行業的工會秘書對彼此之間了解不多,工作性質稍微有差異,但我認為有很多事情的道理和原則都一樣。
以後的狀況會怎麼發展,那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如果一點培訓的制度跟對於工會會務人員工作的想像都沒有的話,我覺得很可惜,秘書如果一直換,會員根本不會對工會熟悉。不過,我有看過許多工會,他們的經營是不太需要會務人員的協助,所以這些事情要被完整的討論,或許沒有急迫性,還需要更多人、更長的時間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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