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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革命》全台正式公映 民團籲:落實港澳條例第18條援港機制

在反送中運動即將滿三週年之際,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時代革命》近日在全台正式公映,再次掀起了台灣人對於香港抗爭的記憶與關注。然而,因政治風險來台尋求庇護的香港抗爭者中,許多人至今仍未獲得申請定居的合法途徑。台灣援港機制仍有許多未竟之處,手足身份不受法律保障。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香港邊城青年與台灣香港協會等團體今(3)日前往行政院遞交陳情書,呼籲政府立即啟動「HF177 庇護居留」,落實《港澳條例》第 18 條的援港機制。

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時代革命》近日在全台正式公映,民間團體呼籲政府立即啟動「HF177 庇護居留」,落實《港澳條例》第 18 條的援港機制/圖:Revolution of Our Times 時代革命臉書。

江旻諺:行政院遲遲不願意啟動 HF177 的居留保障

民間團體在記者會上邀請流亡來台的香港抗爭者,說明他們當前的生活困境和擔憂。 自 2019 年以來,台灣民間團體多次強調目前《港澳條例》不足以回應流亡者的需求,呼籲行政院設立「《港澳條例》施行細則,將庇護機制法制化。但是政府卻一再重申「現有機制已可解決」,「依據人道原則及《港澳條例》第 18 條等既有法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指出,台灣早在 2020 年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專責香港流亡抗爭者的人道援助工作,法源依據為《港澳條例》第 18 條與《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 25 條「主管機關於有本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按現行規定,獲行政院專案資格的香港抗爭者,理應以「身份代碼 HF177」合法居留,並於兩年居留後得申請定居。

江旻諺表示,行政院遲遲不願意啟動 HF177 的居留保障,使得許多自力謀生、在台就業的手足即便工作到老死,都無法合法取得定居資格。他們無法返回香港,又面對即將過期的護照,至今困在現實的狹縫之中。

江旻諺指出,按現行規定,獲行政院專案資格的香港抗爭者,理應以「身份代碼 HF177」合法居留,並於兩年居留後得申請定居/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流亡來台的香港抗爭者說明當前的生活困境和擔憂

在台流亡的香港前線抗爭者阿 K 因參與 2019 反送中運動後收到可能被捕的消息,倉促來台。他表示,雖然他在香港已有多年工作經驗,但目前僅能以學生身份在台居留。他也感謝台灣民團、台灣社會及政府的協助,然而始終對自己未來能否在台「定居」,感到十分憂慮。

按照現行的法規,香港人無論在台就業多久,都無法取得定居資格。阿 K 表示,香港流亡者的選擇不多,許多人只能下定決心,重返校園讀書,暫先放棄以工作養活自己的路。但難關還沒結束,手足畢業後仍須連續工作五年,並在第五年找到薪水達基本薪資兩倍以上(目前為 50,500 元)的工作,才有資格申請「定居」,這個薪資標準對文組的他來說並不容易。留台的身份問題,是他心中揮之不去的黑影。

《時代革命》在全台上映,阿 K 勇敢走進戲院,卻也勾起許多不安。他表示,他最大的願望是能真正成為台灣人,為台灣貢獻。而他期許台灣政府手足有一個在台安身立命的機會。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退休教授何芝君說明,流亡來台生活的香港手足的處境與一般同學由港來台讀書的不同。在香港抗爭運動創傷未退之下,在台灣的生活困境和擔憂,難免讓許多手足身心情緒受到困擾,許多人因此向精神科或心理諮商求助。如果手足取得在台居留與定居途徑的權利能被確保的話,將有助於改善上述心理健康困擾。

何芝君說明,如果手足取得在台居留與定居途徑的權利能被確保的話,將有助於改善心理健康困擾/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王曦:應提供港人手足申請定居的合法途徑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從手足所描述的現狀中,大致可以歸納以下在台香港手足所共同面臨的困境:

一、工作簽證的性質不明確

根據《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所條列可申請居留的身分類型中,原應使用的 HF177 為:

(身分代碼 HF177)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者。

再對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6 條第一項第 11 款規定申請居留、第 29 條第一項第 1 款申請定居的年限,抗爭者理應可以預期自己大約需經多久的行政程序取得定居。

目前具「行政院專案」身份的香港抗爭者所領取的工作許可則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一項第 1 款:

雇主聘僱下列外國人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下略)規定之限制,並免依第五十五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獲准居留之難民。

若手足獲得「HF177居留」身分保障,也能按此獲得工作權利,自力更生。

然而,目前在台工作的手足仍舊是如一般外國人須由雇主申請工作簽證,甚至可能因為工作轉換,或失去工作,導致失去簽證,進而影響在台灣的合法居留身分。不明確的工作簽證與居留身份性質,使得原本應該受到庇護的抗爭者,時常面對到不穩定的身份狀態,使當事人提心吊膽過生活。

二、護照問題:居留的終點能否有定居的可能?

雖然 COVID-19 疫情導致世界各國封關,但疫情漸漸穩定,可預期未來跨國移動仍會持續進行。香港護照效期一次通常為十年,許多香港手足若永遠無法取得定居身份,又無法返回香港,勢必會遇上護照到期的問題。

失去護照除了無法跨國移動,事實上還有開銀行帳戶、買電話卡、乃至租房子等一般經濟生活問題。許多商家為求私經濟活動合法,向外國人要求查看護照,經常直接拒絕無法肯定合法身分的外國人。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提供港人手足申請定居的合法途徑,在難民法或其他庇護法制尚未立法的情形下,政府應該慎重考慮啟動 HF177,並透過妥善審查機制,解決整體問題。

王曦表示,從手足所描述的現狀中大致可以歸納在台香港手足所共同面臨的困境/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參考資料:
2022/03/03 台灣人權促進會 延續時代革命 台灣援港未竟 落實港澳條例18條援港機制 啟動HF177庇護居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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