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弊案經台北地方法院歷時 5 年審理,於今日(28日)宣判一審結果。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刑7年。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被判刑9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判刑10年,不得易科罰金,另有6月得易科罰金。
大巨蛋施工自開工以來爭議不斷,於 2015 年經台北市政府以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然而,遠雄集團於 2016 年,以大巨蛋停工超過 1 年有影響大巨蛋結構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大巨蛋停工處分。
遭判刑 9 年的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經檢調單位認為涉嫌在大巨蛋案中圖利遠雄集團,利用締約過程中主持人優勢,主導變更契約條款,營造有利遠雄巨蛋公司的營運條款,導致北市府蒙受至少 30 億以上的損失,遭求刑 10 年。
而判刑 10 年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則因涉嫌收賄並為遠雄於新莊、土城的開發案護航,遭求刑 10 年。
2017 年,趙藤雄因涉大巨蛋弊案,被起訴 7 項罪名,且遭檢方求刑 24 年,當時的交保金創下單一案件新高的 5 億 5 千萬元。爾後,趙藤雄因犯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被法院諭知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 10 月 30 日將屆滿 5 年,日前台北地院已裁定延長 8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