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上午,立法院本會期倒數第二次院會,民團經民連指出,中國國民黨將臨時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逕付二讀。國民黨狹人數優勢,加上民眾黨積極配合投票已通過此案逕付二讀,待一個月協商冷凍期後即可進入二三讀表決程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由立委沈伯洋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還有多位民進黨立委的類似提案,針對立委、涉及國家關鍵機敏設施的人員,赴中必須登記等規定。在程序委員會中,已被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阻擋十次。
12 日下午,民團經濟民主連合在立法院抗議逕付二讀的結果。經民連副秘書長許冠澤譴責,中國國民黨將吳秉叡委員所提「罷免連署應提供身分證發證日期」當幌子,實際上是推動「罷免連署應提供身分證影本」,刁難罷免連署程序、讓罷免成案困難,目的還是沒收人民罷免權,更無視連署過程數萬的身分證影本若不幸外流可能造成嚴重的詐騙風險。
此外,自栩為「新政治」的民眾黨面對中國國民黨的濫權竟甘願配合,更諷刺的是黨團總召黃國昌過去極力反對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如今自甘墮落為中國國民黨背書,歷史必將記下黃國昌的醜態。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指出:罷免是人民對抗民選公職人員嚴重背離民意的最後手段。針對本次逕付二讀的結果,民團將推動「落選運動」,根據藍白立委的提案、表決紀錄、配合中共統戰及其他不當言行紀錄,調配人力、物力,決定落選運動優先打擊的立委及其樁腳議員的名單,並抵制其同派系的縣市長候選人。
本月 3 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實務現況精進」公聽會時,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當時便指出,本次修法新增「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規定,將在事實上造成「罷免難度」的提高。因該修法對罷免權造成限制,仍須經過比例原則的審查。
張嘉尹教授指出,投票時,人民已經知道這一屆立委的任期,以及得以罷免立委的程序,包含罷免的連署與表決人數。這樣的投票,可類比是人民與立委間締結的「民主政治契約」,任期與撤銷程序都是契約的必要內容。所以當屆立委透過修法提高罷免門檻,便違反民主政治契約的行為。
若修法的效力是下一屆才適用,張嘉尹教授表示,在不牴觸憲法原則的情況下,屬於立法者的形成自由,唯仍須考慮其目的正當性,以及對於罷免權的影響是否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