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在 3 月 26 日早上召開記者會宣佈,即日起終止與宏都拉斯共和國的外交關係。吳釗燮部長在會上發表聲明後,同時也接受記者提問,當中《自由時報》記者問到外交部現在的政策是否已經正式支持而且鼓勵雙重承認,該記者隨後發佈新聞指出吳部長已經證實「不接受雙重承認」的政策已經轉變。然而這樣的標題和內容方向,讓同時也觀看這場記者會的人質疑『我們看的難道不是同一場記者會嗎?』
首先,根據現場記者會的逐字稿(置於本文最後面),吳部長並沒有說出「雙重承認」這四個字。
而現場《自由時報》記者的提問,是引用日前外交部俞大㵢次長接受外媒專訪時提到,歡迎阿根廷與中國和台灣同時交往的說法來詢問吳部長,記者問:「是不是代表外交部現在是正式支持,而且鼓勵各國雙重承認中國和台灣?」
吳部長的回答原文是:有關於我們跟其他非邦交國的交往,我們是沒有排除任何的這個狀況,有任何的國家希望能夠跟我們提升我們的關係,不管是政治的關係、外交的關係,或者是說經貿文化的關係的話,那我們都會認真的來思考,來研議看用什麼樣的這個方式能夠讓我們的國際空間或者是讓我們的經貿空間能夠更加的擴大。
以上吳部長的回答內容雖然是一種肯定的敘述,會努力研議且不排除與非邦交國家的交往,但這就等同於政策轉向「雙重承認」嗎?吳部長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而是避開使用「雙重承認」這四個字,而即使文字上避開使用,是否在意思上有包含「雙重承認」這也是不能排除。吳部長的回答是針對與其他非邦交國家不排除任何狀況的提升關係,不論政治關係、外交關係、經貿文化關係,如果能夠跟台灣提升關係都會認真思考,並研議用什麼方式擴大國際空間和經貿空間。因此,可以公平的說吳部長的回答是表示歡迎且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的「同時交往」,只要對方國家能夠提升關係。
「同時交往」不是一個正式的建交承認的名詞,如同吳部長實際回答的,提升關係所指涉的範圍有政治關係、外交關係、經貿文化關係等等。
如果在政治和外交關係有相當程度的提升或一定的關係,這還沒有且這還不是等同於建交承認。例如我們與美國在政治和外交方面有相當程度一定的關係,但我們目前沒有建交承認。例如我們與捷克最近三年來在政治外交關係方面有相當程度的提升,但目前我們沒有建交承認。以上我們與美國與捷克有交往,有「同時交往」的內涵即美國與捷克也都和中國有交往,但不是「同時建交」即美國與捷克沒有同時和中國與台灣建交。
而正如吳部長所回答的,如果『有任何的國家希望能夠跟我們提升我們的關係』,假使台灣提升到建交承認且與中國也有建交,那麼這個同時交往等於是「同時建交」。
過去曾有立委在司法院(1993 年 11 月 26 日)的釋憲聲請理由提到:「雙重承認」的意涵是指承認海峽兩岸現在分別由兩個政治實體所統治,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對於這兩個政治實體分別給予承認。然而國際法上關於承認(recognition)的規範並沒有所謂的雙重承認,因為事實上雙重承認所造成的事實效果就是兩個國家。關於政治實體也只是一個概括性名詞,其意涵在現今的理解下是國家(state)。所以如果海峽東岸是中華民國、海峽西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對等的兩個國家。那麼「一個中國」就只剩下是血統上或文化上的意涵。
然而中國政府秉持一種中國原則,不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中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取代中華民國,中國不認為海峽兩岸是兩個國家,因此中國政府不會接受「雙重承認」。例如在宏都拉斯的斷交聲明裡面就被中國政府要求表明「世界上只存在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說在一個中國的最高框架下,有兩個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分別叫作中華民國(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這個所謂的「一個中國」只是名義上不是主權上的。例如有人提倡「憲法一中」的說法,台灣從中國獨立出去。
如果說在一個中國的最高框架下,台灣不被國際承認是一個主權國家,但台灣又是一個幾乎對等的政治實體,可以是國家但不是主權國家。這有類似於曾經的在一個大英帝國下,不列顛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自治領(dominions)的關係,或是現在的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UK)下,英格蘭與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的王國關係,有高度自治的對等關係,可以自稱國家(country)但主權只有一個,即在倫敦的政府作為英國主權國家的代表。
我們國家的主權是獨立的這點毫無疑問,中國沒有一天統治過台灣。在那片亞洲大陸的土地上在人類歷史演進下,前後甚至同時出現過許多不同的政權,彼此之間的領土界線不是恆定也不受尊重的,是武力決定的。中國政府自 1949 年建立以來,可以尊重並承認蒙古共和國的存在,沒有對於蒙古主張「一個中國」,顯見中國也是可以尊重對方的主權,而且脫離「一個中國」更是確保兩國相安無事。
根據司法院的提案理由論及「雙重承認」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那麼如果不是在這一個前提之下,中國和台灣能不能同時被承認,也就是指沒有一個中國這個前提的「同時承認」,即台灣能不能被國際同時承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政治上與一個中國完全沒有關係。
雙重承認的原文字用 dual 這個字,dual 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文字上的「二」,一個是「包含二」或者「一分為二」的意思。對一個主權國家作出承認即代表著承認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格,因此一分為二的承認在實際實踐上就是兩個獨立的國家人格。但一分為二在意義上也表示是曾經合而為一,放在中國與台灣的歷史脈絡下,是否曾經是合而為一的同一個國家呢?這又牽扯到 1945 年到 1949 年這段時間台灣真正的地位說法不一。
時至今日在台灣仍然有許多聲音有不同的看法,例如一條道路擁有雙線道(dual carriageway),這雙線道可以是同一個交通方向也可以是相反的不同方向,但畢竟還是一分為二建造在相同的建築結構上。如果是不同且完全分開的建築結構但是地理位置互相靠近,這更可以是安全無虞獨立自主的運作方式,也許中間還可以搭建相通連的道路便利往來也是很好。如果每個國家都是一條道路,這個世界是四通八達的,不應該只能選擇其一的道路。
【延伸閱讀】
宋承恩 《台北法》:既有限制中的突破
記者呂伊萱問:
外交部 3 月 26 日宣布中宏斷交記者會上,《自由時報》記者呂伊萱提問、外交部長吳釗燮回答
部長我這邊也是兩個問題。
宏都拉斯之前曾經對外表示希望在斷交之後,可以和台灣維持商務關係,但是他們今天聲明說不會再維繫官方接觸。所以想要請問部長,在過去這幾天內,宏方有沒有和我們提過斷交後希望我們繼續設,例如商務辦事處這樣的單位。
那第二個問題是,俞大㵢次長最近在外媒專訪中有提到,我們歡迎阿根廷與中國和台灣同時交往。但是顯然從宏都拉斯的例子來看,中國就會去阻止任何國家和兩邊同時交往。那我想要請問部長說,俞次長這樣最近的發言是不是代表我們外交部現在是正式支持而且鼓勵各國雙重承認中國和台灣。謝謝。
吳部長回答:
有關第一個問題,宏都拉斯之前是曾經提出過,就是在斷交之後,希望能夠跟我們維持商務辦事處的這個關係。但是如果考慮到我們跟宏都拉斯之間的這個關係已經有那麼久,而且我們已經提出過那麼多的這種協助的話,這種斷交的情況之下的話,在那邊已經不可能再跟他們從事有帶有半官方或者是非官方的這種性質的這種往來。的確他們的這個發布的這個聲明裡面是跟我們斷絕一切的這個往來,我相信這個在中國,中國在後面也有扮演一定程度的這個角色。
有關於我們跟其他非邦交國的交往我們是沒有排除任何的這個狀況,有任何的國家希望能夠跟我們提升我們的關係,不管是政治的關係、外交的關係,或者是說經貿文化的關係的話,那我們都會認真的來思考,來研議看用什麼樣的這個方式能夠讓我們的國際空間或者是讓我們的經貿空間能夠更加的擴大。
那在這邊也要跟大家說明一下,就是說中國對台灣的這個外交的打壓,這個是打壓到我們台灣人民在國際上面的這個正常的參與,這個不是限於一個政黨或者是說一個人而已,這個是我們國家所面對的一個問題。那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們更應該努力去思考用什麼樣的方式能夠來擴展我們的這個外交的空間。我們外交部這邊會持續的努力,尤其是在理念相近國家方面,我們會在花更多的功夫讓國人看到像捷克跟我們之間關係的成果,我相信在未來這段時間國人應該可以感受到在非邦交國的關係方面,尤其是在理念相近國家關係的這種成長方面是有很多的成果的。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