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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認罷韓團體違法 領銜人:惡意阻擾罷免行動

昨(21)天,高雄市政府選委會發函光復高雄總部,指罷韓團體光復高雄總部違法設立,將裁處10萬至100萬元之罰鍰。今(22)天,罷韓提案法定領銜人陳冠榮、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及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洋出面嚴正譴責韓國瑜、高市選委會找碴,並要求選舉、罷免執法標準一致。 高市選委會則回應,是否違法,交由超然公正之監察及委員合議機制認定。

陳冠榮表示,韓國瑜及高市選委會根本擴權找碴。陳冠榮說明,光復高雄總部是Wecare高雄收受連署書的地點,並非法定領銜人辦事處,且現在是數位時代,辦公開會不一定需要實體據點。

陳冠榮說明,當初未設立辦事處,是屬意的地點之屋主,怕被市府刁難而告吹。而依照法規,設置辦事處屬於權利而非義務,領銜人「得」設置,而非必須設置。選委會以此認定總部違法,陳冠榮反批,韓市府此舉分明為恣意解釋法條、惡意阻擾罷韓行動

尹立表示,選委會的態度應是絕對中立,但推動罷韓至今,高雄市選委會卻屢次遭質疑立場偏頗。市選委會信用破產、荒謬動作不斷。

尹立再次呼籲,政務官全面退出選委會,讓選務回歸公正。

張博洋也強調,韓市府越是施壓,更會團結罷韓聯盟與市民的罷韓決心,罷韓行動會打死不退。

圖為高雄市長韓國瑜(右)
(圖/中央社)

高市選委會回應表示,罷韓總部是否違法設立,交由超然公正之監察及委員合議機制認定。選委會表示,罷免案提議領銜人陳冠榮並未依「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8條規定,於法定期限內檢送資料申請設置罷免辦事處,依法視為不設置,逾期也不能再設置

選委會說明,罷免辦事處雖規定「得」設立,而非「應」設立,但這不代表就可以未經送件登記而逕自設立。選委會表示,光復高雄總部是否確屬罷免辦事處,仍須依實際用途性質,交由超然公正的監察小組會議及委員會議審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