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空軍中士蔡學良在射擊訓練時死亡,當時以「自為」結案;2015年4月高院審理,認為屬「步槍走火意外死亡」。今(9)天,蔡學良母親尤瑞敏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聲請再審。尤瑞敏表示,希望這個痛到我這裡就好。律師張靜則提醒,煙滅多少證據,做了多少偽證,才會有先前步槍走火之判決?
2008年5月9日,空軍中士蔡學良在臺東縣的太平靶場中彈身亡。司改會表示,案發時雖有15人一同在現場打靶,但是全部否認目擊中彈過程。軍法醫及軍事檢察官相驗後指出,蔡學良自己拿起一把T65K2步槍的槍口含入口中,開槍自殺,國防部東部軍事地檢署也以此結案。無法接受愛子自殺的蔡媽媽尤瑞敏女士,長期奔走申冤。
司改會表示,2015年4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認定蔡學良並非「自殺死亡」,而是T65K2步槍近距離走火「意外死亡」,判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家賠償新臺幣1,480,731元,但案件仍存在多項疑點,蔡媽媽為尋求真相,亦持續奔走。
司改會說明,後經臺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李俊億教授進行鑑定。李教授領導的鑑定團隊在2019年7月間在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五廠進行「T65K2 步槍射入口之槍擊型態特徵」。
根據鑑定報告,此案所涉國造T65K2步槍,會在射入口周圍皮膚或握住防火帽之手上產生瓣狀火焰燒灼痕,然而蔡學良身上均無相關灼痕。因此,可排除因國造T65K2步槍及子彈所致。
司改會指出,鑑定報告指出蔡學良並非死於T65K2步槍射出的子彈,推翻軍方與臺東地檢署「自殺死亡」,以及臺灣高院「意外死亡」的結論。
鑑定結果既然排除了步槍的可能性,然而一、二審却得出步槍的結論。律師張靜對此表示,這裡面有多少人湮滅了證據,有多少人做了多少的偽證,才會有認定為步槍的情形?
司改會呼籲,鑑定報告是還原真相的鑰匙,司法大門應為受冤者打開。義務律師與民間司改會將協助蔡媽媽向臺東地檢署,具狀請求重啟偵查。
今天的記者會在臺灣高等法院前召開,出席代表包括尤瑞敏女士、蔡學良案義務律師張靜及吳永茂、司改會救援組召集人林俊宏,司改會辦公室主任蕭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