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在 2018 年底通過後,對國家語言的定義、傳承與發展立下準則,被視為本土語言平等權利的具體展現。然而,也有論者批評道,《國家語言發展法》缺乏實施細則,並無進一步規範台灣本土語言的復振時程與規劃,恐淪為僅具象徵性的符碼。況且,上個月甫上線的「十二年國教的總綱修訂草案」才引發爭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與本土語言復振能否繼續深化,成為所有關心台灣本土語言人士的擔憂。
2020 年 5 月 12 日,也就是昨天,對關心本土語言存續的朋友來說,有兩件喜事發生:第一、台灣基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柏惟在國會中提出的「母語問政公決案」逕付二讀,未來,國會將有機會設置通譯,讓各族群的民意代表用自己的母語在國會殿堂問政。第二、台灣大學學生會成功推動〈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實施要點〉,未來,台大將對以母語進行教學的課程進行補助,鼓勵更多本土語言相關課程的開設。
這兩項推進,可說是《國家語言發展法》訂定後,本土語言於公共領域與教育場域使用上相當大的突進。以下,我們來分別介紹這兩項政策。
立法委員陳柏惟在選舉前就以流利的台語演講出名,自上任以來也多次以台語質詢政府官員。但陳柏惟昨(13)在臉書上po文表示,雖然《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但目前立法院在營造友善的國家語言使用環境上,可能還是「不及格」。
陳柏惟接著解釋。雖然目前《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任何人都得以在公共場合或官方場所使用母語,但是他舉自己為例,在立法院使用母語質詢時,常常面臨對方或民眾聽不懂的問題,往往需要在詢答前,先確認對方能夠理解台語。
陳柏惟點明,目前立法院缺少的環節就是「通譯」。他以歷史為鑒,早期台灣原住民和漢人交易時,便是因為有「通譯」這樣的角色,使原住民和漢人能順暢溝通,也仍可以保存彼此使用母語的自由。
陳柏惟表示,若要讓立法院成為能使用母語問政的空間,可以仿效加拿大與瑞士的做法。在加拿大,無論是加拿大還是魁北克省的議會,任何人都可以選擇使用英語或法語辯論,且這些機構的正式刊物與紀錄必須同時使用英語或法語,在法院也可以自行選擇英語或法語。而瑞士的國會也訂有四種官方語言,且國會內配有四種語言的翻譯。
陳柏惟最後呼籲,立法院應積極培養通譯人才,目前國會已經有很優秀的手語老師,希望接下來不只手語翻譯老師,也能有個國家語言的翻譯老師,成為一個更優質的立法院。
除了鼓勵國人在公共場合說母語之外,也有不少人點出,透過教育來培養國家語言人才,也是復振本土語言不可或缺的環節。而台灣大學昨(12)通過的〈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補助要點〉),就是高等教育為本土語言復振的一個大突進。
台大學生會在一篇聲明中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有責任獎勵大專校院開設國家語言相關課程、並進行相關學術研究。事實上,台大已有部分教師使用台語授課(課程包括微積分、法律史、台灣史、台灣音樂),同時也不乏台語、客語以及阿美族、布農族、泰雅族、排灣族語等語言課程,然而,這些課程卻往往在經費上出現很大的困難,且以國家語言授課的教師,在備課上往往需要花費數倍的時間,如果缺乏制度支持,無異於對於本土語言教學的壓抑。
因此,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受訪表示,〈補助要點〉便是希望在本土語言課程的「供給面」上給予支持。透過獎金補助,或是減免授課時數等誘因,來鼓勵更多教授開設本土語言相關課程,並減輕教師的負擔。畢竟對於大部份教授來說,已經習慣以華語或英語教學,忽然間要切換為本土語言來教學,事實上對教師來說也是一個門檻。
凃峻清也指出,〈國家語言發展法〉作為一個「精神上的母法」,是在校內推動〈補助要點〉的過程中非常重要的關鍵。原本許多教授與行政人員並不了解〈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與重要性,使得學生會在推動〈補助要點〉過程中常常受挫,幸好,在學生會搬出〈國家語言發展法〉這個神主牌之後,原本不支持的校方也只好「依法行政」,協助〈補助要點〉的推動。
凃峻清也期待,台大校方能夠確實執行〈補助要點〉,未來也會繼續爭取,將〈補助要點〉的實施範圍擴及到更多的課程,也呼籲教育部能夠系統性的補助全台大專院校,期待本土語言課程在高等院校場域裡茁壯。
無論是立法院的「母語問政公決案」,還是台灣大學的〈補助要點〉,兩個法案的推動都可說延續了《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在公共領域與教育場域中實際推動本土語言的復振。《國家語言發展法》缺乏具體規定,這當然是一個缺陷,但可能也是促使更多人在不同領域推動母語復振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