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近日被揭露碩士學位論文涉及抄襲事件持續廷燒,教育部今(27)日表示,此次事件凸顯各大學對於學位論文審查與品質控管,仍有改善強化空間。因此,教育部將透過下列八項措施及提供協助,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一、增設調整系所審查將納入「學位品保機制」
110學年度起各大學提報碩博士班增設計畫書,須呈現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包括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性之檢核、學術倫理之自律規範、學位考試委員符合學位授予法第8條及第10條之資格、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之審核等,如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未盡完善,教育部將不予同意增設。
二、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
大學如有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疑義未妥為處理、學術自律機制不良導致學位論文衍生品保問題、學位論文資訊揭露不足等情事,教育部得據此調減相關系所招生名額。
三、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
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因此,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教育部會要求各大學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應有審核機制,並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
四、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之原則及人數比率
各大學遴聘口試委員時,應確依學位授予法第8及第10條規定,遴聘對於學生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為一定職級以上之大學教師或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大學若要以「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等特殊條件遴聘時,更應秉學術專業及同儕共識審慎認定為之,並將此類口試委員遴聘原則及人數比率,對外揭露。
五、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應予課責
指導教授因須定期與學生會面討論並觀念指導,一旦學位論文有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所屬系所亦應檢討改進品保機制。如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未妥為處理或不作為,經本部通知學校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命該系所停招、減招或禁止該系所運用本部核予學校之獎補助款。
六、規劃開發及共同採購「期刊論文比對系統」供學校運用
為協助學校進行論文品質把關,教育部將會同國家圖書館評估開發全國碩博士論文比對系統,無償提供大學使用,作為系所學位論文審查把關的必備程序。另將與科技部研議,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採購主要的國內外期刊論文比對系統,提供大學使用,以強化論文品質把關。
七、落實學生進行學術倫理教育
教育部已委託建置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提供學術倫理數位教材及相關資源,目前計有112所大學將資源中心課程納入研究所必修課程,其中研究生所須修習課程計有21單元。教育部將持續鼓勵學校將學術倫理教育列入碩博士生必修或畢業條件,並做為學術自律之檢核指標及對外揭露修習比率。
八、主動查處論文代寫情事並依法裁罰
過去受理論文代寫檢舉案件雖不多,但因查證過程困難,致開罰不易。因此,教育部經向NCC、內政部、衛福部等部會請益查處不實廣告、假消息等經驗,業於109年委託專案辦公室,主動清查網路廠商或個人所刊登之代寫廣告,業陸續查獲60件疑似論文代寫相關案件,刻依法定程序處理,查證屬實即予裁罰。另如有無法查獲刊登負責人或非屬國內網站業者(如google、FB)之情形,也函請業者協助下架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