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巡去年10月26日在台灣淺堆查扣中國「豐溢 9969 號抽砂船」、「長鑫 36 號運砂船」,在司法判決出爐後,澎湖地檢署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核准,將於 2020 年 9 月 16 日(三)上午先後就運砂船及抽砂船進行公開拍賣。
去年 10 月間,28 名中國籍人士利用「長鑫 36 號運砂船」及「豐溢 9969 號抽砂船」,在澎湖縣七美鄉西南之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臺灣灘」抽取海砂,並將所抽取之海砂置於運砂船,以此方式損害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天然資源、破壞自然生態,犯《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 18 條之罪,全案業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長鑫 36 號運砂船」(16,468 噸)及「豐溢 9969 號抽砂船」(4,226 噸)均為犯罪工具,亦經法院一併宣告沒收。
澎湖地檢署強調,為避免這兩艄船之買受人,將船舶轉售中國籍人士進而繼續違法抽取海砂,除限定僅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法人可投標外,並限制兩艘船舶自點交之日起 5 年內,不得辦理轉籍予非中華民國之自然人或法人,航政主管機關於 5 年內亦不得發給除籍證明,藉此阻絕兩艘船舶回售中國之途徑。
先前我們曾經報導過,海洋委員會表示,自今年 1 月至 7 月底止,海巡署艦艇已驅離中國抽(運)砂船共 2988 艘,數量遠超於 2017 年所驅離的 2 艘、2018 年的 71 艘、及 2019 年的 600 艘。為防盜砂事件發生,目前已強化各海域巡查,也在台灣灘海域全天派遣1艘大型巡防艦船,對於中國抽砂、運砂船採取強力且必要的執法、查扣等手段。
澎湖地檢署重申,「臺灣灘」位於澎湖海域西南側,乃我國之專屬經濟海域,富含天然資源,為土魠魚、小卷等經濟魚類之重要繁殖水域,不容盜採海砂,造成海底砂石及地形異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澎湖地檢署未來仍將聯合海巡單位積極查緝不法盜採海砂之犯行,對於供犯罪所用之運砂船及抽砂船亦將向法院聲請沒收,以有效嚇阻損害天然資源、破壞自然生態之非法抽砂,確保我國經濟海域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也以具體行動彰顯「無人能因犯罪獲利」之刑罰政策,以符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