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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國滲透!台灣基進今提「陽光法案」

針對公職候選人與國會助理的「陽光法案」,從去年就是基進主張進入國會的將推動的優先法案。今(22)日,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即以「強化候選人中國財產申報」與「國會助理法制化」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與法務部長。

台灣基進提陽光法案。圖/台灣基進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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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的「陽光法案」
面對中共滲透,公職人員需忠於台灣;若在中國投資置產太多,恐有遭中共脅迫風險。 台灣基進提倡公職和參選人需主動申報於中國之投資置產,違者可處刑罰;且若其金額超過總資產一定比例,則不得參選和擔任政府要職。台灣基進於今年 520 總統就職時,就提出政治安全三箭:「境外勢力影響透明化法案」(或2.0版的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陽光法案」、「民主防衛機制」等立法工程。

台灣基進提到,長期以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雖然要求公職人員誠實申報國內外財產,並訂有罰則;但就國外財產而言,法律規定的不足和跨國行政調查的不可能,造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執行實務上的難題。

台灣基進指出,過去十多年的政治發展,讓許多台灣人在經濟利、政治益上與中國緊密結合,我們不是要限制台灣人在中國經商或工作,但中國介入外資運作並影響決策時有所聞,如果候選人絕大多數的財產與個人利益都在中國,當選後我們怎麼能確定他不受中國當局以利益肘軸?例如 2020 年大選,主張兩岸統一的新黨不分區第一名邱毅,身為上海交大所長,又是中國各大政論節目常客,公開申報的財產卻完全沒有任何中國資產,難道真的是做志工!?

台灣基進進一步提到,此次主提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內容讓包括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人針對設於中國的財產,以「簽切結」的方式來申報,承諾自己在國外(包括中國)的財產申報為真,若被查獲申報不實,便有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以及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則。落實候選人在中國財產申報和提供公開檢視,是保障選民在投票時的知情權,讓選民有更充分的資訊在投票時可以決定投給誰,也是落實防衛性民主的一環。

台灣基進強調,本日的質詢也提到「建立國會助理法制的陽光法案,作為建立廉政制度的一環」的概念。國會助理的業務與公務體系接觸甚深,也因為台灣社會容易以人情事故辦事,許多利益團體的遊說行為難以透明化;今年也爆出國會助理涉入共諜案、貪汙案,實務上卻沒有對於國會助理制度的相關規範,成為國會政治中被詬病陽光照不進的對象。在終極目標上,台灣基進期待國會助理能夠法制化。

台灣基進提到,立法院法制局已於第九屆第七會期做出歐美日等國的國會助理人事和專業法制,以及相關權利義務之研究,並向司法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國會助理法制化的立法,只待有委員提案,在立法院審查時就是委員自己審查時有共識即可。但在國會助理納入「廉政制度」的概念上,法務部做為廉政的主管機關,在討論中應扮演相關角色。透過檢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對於立法委員和國會助理的規定,以及國外對於國會助理的法規,都可以提出針對未來國會助理法制化時與「廉政制度」間的相關意見。

資料來源:台灣基進官網 台灣基進臉書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