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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深偽」成升級版選舉奧步 綠委促修法重罰

為防範有心人士運用深偽技術(Deepfake)犯罪,甚至藉此影響選舉、國安,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今天呼籲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偽造圖像、影音等影響選舉行為的最高刑責,加重至7年半有期徒刑。

日前由不肖網紅朱玉宸涉嫌使用深偽技術將名人的臉合成、置換於色情影片並牟利引起社會關注,法務部已於本月 17 日公布相關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增訂「散布性私密影音罪」、「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音罪」等,最重可處7年徒刑

高嘉瑜今日偕民進黨立委何志偉、郭國文、蔡易餘、江永昌一同召開記者會。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左起)、郭國文、高嘉瑜、何志偉、蔡易餘等,22日舉行記者會推動修法,以防有心人士使用深偽技術(Deepfake)影響選舉公正。(圖/中央社)

高嘉瑜表示,「Deepfake」技術影響層面甚廣,如果有心人士濫用,必然會加劇假消息、假新聞對於選舉的破壞力,甚至影響國安、金融等不同層面,因此她主張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包括修正刑法 315 條之 4,未經他人同意而散佈、播送、販賣性私密照片、影像、影音紀錄等將受罰。

高嘉瑜繼續表示,同時也要提案修正「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若有合成影像影響選舉的最高刑責,應加重至7年半有期徒刑,並同時移除內容。而美國部分州的選罷法,亦有遏止「Deepfake」技術影響選舉修正的相關條文。

郭國文表示,若有人使用深偽技術變造政治人物發言,將影響選舉公平性,過去選舉奧步已經夠多了,如果這些奧步因科技犯罪再升級,造成的威力將更大;江永昌表示,2020 年總統選舉以來,台灣就深受假訊息之苦,造假技術甚至已經到了肉眼難辨真假的程度,這類假訊息在網路上轉傳速度又快,影響不容小覷,而且這樣的危害不是單一部會所能處理,國安機關也必須嚴肅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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