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青年事務委員會近期舉辦「青年見習計畫」,有民眾因覺得報名表單語意不清向其粉專詢問,不料新北青委會粉專竟不耐煩的回覆「廢話」、「我們回的心很累欸」等語,民眾覺得受辱在自己臉書上抱怨,卻引來青委會小編不滿,在其個人臉書上張貼出民眾姓名、學籍、選課清單等個資並表示「被找麻煩、心很累」,引起眾怒。
本報接獲民眾投訴,民眾昨(8)日因為新北青年事務委員會「青年見習計畫」報名表單文字語氣不清,代朋友向其粉專私訊,卻沒想到粉專竟用不耐煩的語氣回覆「不然我們在說廢話嗎?」、「同學們的理解方式都很逗趣ㄟ」、「我們回的心很累欸」等語;民眾表示並沒有責怪的意思,表達希望好好溝通,請小編停止情緒發言,不料小編卻已嘲諷口氣回應說:「所以要用文謅謅的方式跟同學你說話嗎?那我錯了~抱歉」
民眾事後覺得受辱,在個人臉書上張貼出這段對話,並表示「沒有要求公家單位畢恭畢敬,但是好好說話沒有很困難吧?」、「這是侯市長的青年單位給新北市民的回應?」。
沒想該粉專小編不但不認錯,更進而在其個人臉書上公開張貼計畫報名者的姓名、學籍、選課清單等個資並表示「被找麻煩、心很累」、「這些人到底有沒有同理心」、「台灣人就是這樣無理,自以為老大的心態」等語。
該篇抱怨文發出後更引起民眾朋友與網友的眾多不滿,紛紛砲轟「新北市的小編權力可以凌駕個資法是不是?」、「恣意留存公務上取得的個資實在失職!」、「小編自以為很大官威喔!」並標註新北市長侯友宜與青委會粉專,昨晚青委會粉專隨即發出道歉聲明,表示「疏忽於內部人力調度與督導」。
新北市青年公共事務協會秘書長、在職律師陳孝賢指出,若未經當事人同意,將職務上所得個資張貼於私人臉書公開貼文,且未「去識別化」,此行為可能違反個資保法,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陳律師並指出,民法上關於隱私權、名譽權等人格權設有保障規範,若遇此侵害行為,得向法院請求刪除相關留言、命對方做回復名譽行為(如登報道歉),且若侵害情節嚴重,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