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顏寬恒至宣布參選以來,不斷被爆出以政治權力謀取家族私利的消息,近日,又被爆出顏寬恒親妹、現任台中市議會副議長顏莉敏透過「建議」,以百萬公帑為千坪私家豪宅修路,被質疑又是一椿圖謀家族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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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根錯節的台中顏家,自從原中二立委陳柏惟於 2021 年 10 月 23 日被罷免後,由家族長男顏寬恒參加立委補選,也因為全國目光,顏家在地方的作為也不停地被爆出。
從顏寬恒擔任立委期間質詢為台中港 105 號碼頭爭奪經營權、台中捷運藍線改站正英路、顏家豪宅遭質疑佔用國有地及保護地等等,都被外界強烈懷疑是圖謀自身家族利益。
身為台中市副議長的顏莉敏動用 170 萬元的「議員建議款」(顏莉敏在 2017 年提 91 萬與在 2018 年 79 萬 6000 元)為「沙鹿區國昌五街 1 號連結至水裡社街一段」修整路口,而顏寬恒的千坪豪宅就正好在這條路上。
從地圖清楚顯示,該路段民宅相對稀少,因而被質疑又是一樁圖利事件。
根據「議員好好看」網站顯示,「議員建議款」制度在許多地方政府實行至今(有些縣市則稱作「配合款」),賦予地方議員一定的額度,讓議員「建議」地方政府實施工程,
目前,關於「建議款」,有地方議員表示,除了有議員本身建議,請地方各局處配合辦理;地方政府亦會將各局處所承辦的地方業務,放在該選區議員的建議款項下,美名為議員的選民服務,不過這些選民服務,議員自己不見得知道。
配合款或建議款制度,造成行政與監督之間權責不分,常遭人詬病。過去,「配合款」除了被指為侵害行政權,議員「配合」廠商,或是廠商「配合」議員,透過工程採購,議員收受廠商回扣的醜聞,時有耳聞。
根據「議員好好看」說明,資列如下:
早些年並無議員建議款這樣的名稱,反而是議員配合款。例如在台北縣時代,縣府在地方政府總預算的第二預備金項下即有編列「議員配合款」之相關科目,得由縣議員指定社團或地方建設計畫後動支,在朱立倫上任後則比照台北市取消配合款相關科目,將經費打散到各局處成為「議員建議款」。
此外,目前在各縣市政府網站均可以找到「對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處理」為名的建議款明細檔供查詢。
而議員對這樣的款項有「建議權」,可建議縣府加強特定地方建設、學校工程或補助特定活動。如果地方或特定團體有需求的話,可以找議員來陳情,「建議」政府撥款進行建設或補助。
地方政府雖有決定權,但常基於「尊重」或考量「府會關係」,只要議員的建議案符合規定,大多照單全收。
但是,議員的職權是立法與預算的監督審核,無論過去的配合款與現在的建議款,實際上都不是立法權限或議員職權的部分。
這樣的作法往往會孳生收買議員與工程採購上下其手的流言蜚語。且能推動的施政範圍與金額有其剛性的限制,往往只能推行細碎與短期可吸引目光的小型工作。這使得這類措施流於細碎化,也因為不曾與整體施政配套思考整合,往往顯得突兀,且沒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