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國中黃姓校長,被爆出他 22 年前權勢性侵學生,然而,台中市政府卻未積極處理,只讓他以個人名義請假,黃師還能參加校內活動。今(31)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再度發起記者會,除了批評市府處理不當,也邀請立委、專家學者們來討論該案,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拿出黃老師在學生週記上以文字威脅學生,她指出,為什麼老師可以毫無所覺寫這種話?此外,受害者當年同班同學也站出來佐證當年黃老師對 A 生有不平常對待,也說出當年黃老師的班級經營問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校安中心主任張萍首先指出,黃校長從 4 月被申訴後到現在,台中市教育局只要求他以個人名義請假,非以公權力要他停聘。
接著,張萍拿出網路公開資料證實:黃校長在請假期間仍參加學校活動。例如:母親節感恩活動、會考祈福活動、會考誓師祈福活動、主持畢業典禮還頒發畢業證書致詞、參加學校男籃、啦啦隊送舊活動。
除此之外,張萍也拿出通話紀錄痛批,黃校長在 7 月用校長室公家電話不斷騷擾 A 生家人、密集在 7 月份打電話騷擾證人,甚至證人表示不肯見面,他說要求家訪,導致證人很大壓力。
立委范雲說到,黃老師美其名是「經營班級」,但他經營的手法是:被他看上的女同學給予特權、製造關愛,讓女學生認為自己是特別的,稱讚小女生還特別幫她補習,製造獨處的機會,最後找機會慢慢下手;至於男同學,有和女同學聊天馬上被黃老師打成花心、不自愛,黃老師甚至還會策動同學,來孤立男同學;對於其他班級的同學,他會運用「鞭子與糖果」利用精神上責罰控制學生,例如:只是小事全班卻被他罵兩小時,又以特別設計凝聚團體方式操控整個班級,塑造他成神一樣存在。她強調,這就是濫用師生支配關係。
范雲說到,台中這個案她感到非常難過,但更嚴重的是握有權力一方(從學校到台中市政府)都沒有體會學生弱勢處境,未來制度四個部分改革不能再等: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溯期 20 年應從成年後算起,甚至終生都能起訴;權勢性交,特別未滿 14 歲要加重刑期;懲處加害人時被害人可以表達意見;希望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中央監管教育機構都要加快腳步,負起自己應盡的責任,台中市政府趕快擴大調查,教育部要完善監管制度。
「既然你堅持如此,我將考慮你畢業後列為不受歡迎校友,返校時請到警衛室登記,並列為歷屆學弟妹負面教材」這是黃老師在學生週記寫下的話。馮喬蘭痛批,一位老師在聯絡簿寫下威脅內容,要把學生踢出校友之外,還要把她列為負面教材,為什麼老師可以毫無所覺寫這種話?會用這種方式和學生說話的老師會怎麼進行班級經營?為什麼分化與孤立可以如此成功?
受害者 A 生的兩位同學今日也站出來為 A 生發聲,S 同學以過去的記憶佐證黃老師對 A 生對待根本不是一般學生,S 同學回憶說到明確指出:「國中的時候,黃老師很常接送A小姐回家,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單獨接送,常有同學看到 A 小姐坐副駕。國二的時候,我們在另外一個校區上課,學生會自己蒸便當,或是由家長送飯,但黄老師會特別買便當給她。黄老師長期只對她單獨課業輔導,時間地點是假日無人的校園,從國二持續到高中。」
S 同學還說到:「跟她講話的男生就會被特別約談;有一位學生寫詩詞的上半部,她回填下半部,那男生就被黃老師公開責備,還被逼著解釋這只是一場打賭。這件事情之後,再也沒有男生敢跟 A 講話。因為這些事情有達常理,而且特別只針對 A 小姐,所以我們聚會時都還會聊到,因此到現在都還記得。」
另一位 J 同學也指出,黃老師當年控管很嚴格,尤其是對於男女之間的分際,以週記等方式窺探學生秘密。黃老師常有自己與女生的小團體,其中 A 生更特別,老師還會接送她上下課、假日補習等。
政大法律系教授王曉丹提出三點呼籲,第一,師生權勢性侵不是特例,不是少數狼師行為。這行為本質是校園文化養成,以成績、升學作為依歸,成為一種階級區分以及個體控制,正因為威權校園文化成為性侵害的溫床,因此,我們不是只對抗個別狼師,要對抗控制和羞辱的校園體制。
第二,師生權勢性侵與受傷不只是個別女性,包含其他校園關係所有的老師和學生。在老師的控制關係之下,其他學生都被操弄認知、情感,產生長期以來難以消化的創傷;當下教育可能比 20 多年前開放,但開放過程中缺乏轉型正義,威權遺毒像幽靈仍在校園角落。
第三,不論教育部還是教育局,要更重視校園倫理的議題。她發現,在師生案件中,教育當局沒有教師專業倫理的討論或思辨,教育當局應主動建立教育倫理準則,目標是要協助老師負起責任,致力於發展學生試探、容錯、開放成長的環境,這樣倫理準則應是程序重於實體,協助老師引導學生自我探索。教育過程不能由老師單獨任意決定內容,規範的範圍與解釋不能讓老師獨斷,會很容易孤立學生、給某些學生特權、甚至操控學生認知與情感。
諮商心理師蘇絢慧指出,從家庭教育進入學校,常要求我們當乖學生,其實本質就是要求順從,雙方達成沉默的共識,家長讓孩子交給老師身上,不論用何種管教方式。過往認為都認為不打怎麼教,但是,教育更重要是讓孩子理解學習,而非引起恐懼。
此事件有人問「為何當時不說 No」,蘇絢慧指出,長期以來要求學生當乖小孩時,權威者給你指導,讓孩子沒有勇氣力量說 No,從國外研究來說,孩子發生孤立無援時,特別是性侵暴力對待後,平均要 24 年才能說出來,20 多年後當事人才說出來進行申訴,不論當事人還是同學們,1997 年其實還是校園威權時代,孩子真的求助無緣,他們透過自我修復,當他們願意站出來時,全體社會應該要來思考這件事情,不要有孩子成為下一個悲劇。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黃聰智指出,針對該事件提出四點解決:打破校園各式各樣的威權與權威;落實性教育向下扎根;真正要建立通報機制;教學正常化一定要落實。
記者會後,本報問到執行長馮喬蘭,從台中黃師事件中,可以看出不只是個案,更是整個結構性問題,那麼如何處理結構性的教育問題?馮喬蘭回答道「這是很大的工程」。
她認為,像校園威權管理方式是有問題的,可以設法在法律規定不得體罰、辱罵、霸凌、分化、孤立,體制內雖然可以這樣做,但是她無法避掉個人也需要調整,心態上必須教育。
她強調,所謂教師專業倫理守則,它是培訓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教師去體會到什麼叫情緒界限、身體界線、情感界線、人際界線?要有這種課程,讓人的警鈴拉起來理解界線,但目前為止,我們國家沒有做這樣的工作,現在只是宣導一下談法律這樣做,並沒有教師專業倫理守則的課程。
人本要求【全民連署】 要公道!反校園性暴力!譴責台中市政府打假球,放水台中狼師黃校長!(連署書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