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於八月底掛牌上路,因其職掌包含資訊、資安、傳播、網路、電信等業務,今(23)日由立院院會決定其業務歸屬交通委員會主審。
新設部會數位發展部是數位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已於今年 8 月 27 日掛牌上路,主掌整合資訊、資安、傳播、網路、電信等五大領域業務,組織架構包含數位產業署、資訊安全署署,並下設數位策略司、韌性建設司、資源管理司、數位政府司、民主網絡司與多元創新司共 6 司,以及 1 個行政法人與 3 個統管的財團法人。
立法院有 8 個常設委員會,立法院長游錫堃 20 日主持黨團協商時,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主張數位發展部應歸屬經濟委員會主審,民進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則主張應歸屬交通委員會,黨團協商未獲共識,因此提報今日院會決定。
立法院第 10 屆第 6 會期於今天開議,因各黨團仍有不同意見,院會主席游錫堃宣告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出席 90 人、贊成 55 人、反對 35 人、棄權 0 人,贊成者多數,照民進黨團提議通過,數位發展部掌理事項的議案,由交通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並得於每會期開始時,邀請該部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參考資料:立法院會表決通過 數位部歸屬交通委員會主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