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檢察署昨(27)日公訴 10 名軍人,涉嫌洩密機密給中國以及拍攝「我願意向解放軍投降」影片,高檢痛批應受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國防部今(28)日表示會將拍攝投降影片列為案例強化宣導教育。
高檢昨日宣布偵辦終結,公訴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案件。在「簡要起訴事實」中,大致分成四項:
高檢對此表示,10 位均曾為或現為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然渠等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被告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高檢更表示,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之行為,均嚴重違反其忠誠義務,現役軍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惡性至為重大。檢察官均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國防部今日表示,有關高檢署偵辦多名現、退役軍人涉犯國安案件,是國防部與國安單位接獲檢舉、共同實施反情報調查,經嚴密蒐證及損害管控,函請司法機關偵辦,其中,陸姓、吳姓上兵遭利誘拍攝投共影片,國防部將列為案例強化宣導教育,反制敵諜滲透。
國防部強調,中共對台灣情蒐無孔不入,國軍持續落實保防教育、強化安全警覺,而近年偵辦的共諜案多為官兵主動檢舉,國軍將持續嚴密稽核資訊保密,機先發掘可疑徵候,秉國安團隊互助合作模式,發揮保防、偵防能量,確保國軍整體安全。
資料來源:高等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