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在內的 7 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 10 月底屆滿,根據媒體報導,總統府預計於 7 月啟動提名作業。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公民團體,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提出以下 7 大建言供總統及社會各界參考:
一、總統府組成「審薦小組」時,就應審酌其成員的多元性及性別比例的平衡。
二、總統於接受各界推薦人選後,宜公布符合資格之被推薦人,向公眾徵詢意見。
三、大法官人選,應有良好操守、專業學識及進步之憲政人權理念。
四、大法官的組成,應重視其多元性與性別比例。
五、總統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之意願。
六、總統提名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時,應重視其對司法改革政策之意見及社會溝通之能力及意願。
七、建請總統應保留立法院充裕之審議期間,以完善同意權之行使。
為行使提名權,總統府依慣例將成立「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並由副總統擔任召集人。但回顧歷次「審薦小組」的組成,皆以男性為主,且背景多為曾有司法院任職經驗的資深法界人士,標準過於單一。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呼籲,「審薦小組」的組成應考量性別比例之平衡,並納入關心弱勢者權利的人權專家、學者。
此外,聯盟強調,15 位大法官的組成也應具有相當多元性,總統提名時,應考量被提名人之背景,避免大法官之背景過度集中於單一學術機構,也要注意性別比例是否失衡。
聯盟指出,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大法官的組成應符合「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要求,就本次提名而言,總統提名之男性不應多於 6 人。然而,這僅為符合性別平等之最低要求,他們進一步建議,大法官組成之任一性別人數,皆不應高於 8 人,避免單一性別的觀點及思維慣性被過度放大,且被提名人皆應具備良好之性別平等意識,以期性別平等之憲法要求能被落實。
在大法官人選方面,聯盟呼籲,總統應公正、客觀,不以族群、地域、出身背景及意識形態作為主要依據,並充分檢視提名人的品德操守、專業學識,以及是否具備憲政人權理念。
聯盟指出,被提名人不得有品德操守之污點或不符大法官聲譽的紀錄,以免影響其職司審判之公信力,因此,應以最高標準審視提名人在人權、性別平等相關議題上並無負面紀錄。
聯盟還強調,被提名人應具備進步的憲政人權理念,充分理解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義,以就隨社會變遷及觀念發展所生的憲法問題,提出具開創性、進步性、自由性的法學論述。同時,被提名人也應具有豐富的學識與專業素養,能夠就重大且困難的憲法及法律爭議,向公眾提出具說服力的法學論證。
聯盟指出,在過去的憲政實踐上,曾發生總統公布被提名人後,因各界有不同意見,被提名人主動辭去提名之情形。
參考目前律師轉任法官的程序,司法院會公告申請人的學經歷資料,請社會各界踴躍提供意見,再進行後續的遴選。聯盟建議,總統收受推薦後,也可先公布符合資格之被推薦人的姓名、學經歷、法學著作等資訊,向公眾徵詢意見,從而強化提名之正當性及程序之嚴謹性。
此外,聯盟表示,嚴格化人事同意權之審查密度、加強檢視被提名人,在社會上應有廣泛共識,若被提名人未有與社會大眾對話、受監督的意願,可能難獲立法院同意為適任人選。因此,總統提名時也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之意願及態度。
聯盟也強調,為使立法院基於充分、完整之資訊,以嚴謹程序確實行使同意權,呼籲總統府進行相關作業時,應至少保留二個月之充裕審議期間,使立法院得事先為必要之調查並排定審查時程,使程序免於倉促、草率。
最後,在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方面,聯盟表示,該職位對於未來司法改革政策及其成敗至關重要,提名人應對台灣民主運動或司法改革有重要貢獻,並對人民在司法中遭遇的困境有深刻的體會與認識,能認真、誠懇的與民眾對話,蒐集人民對於司法的意見,達到擴大參與的目標。
此外,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也應具有推動及落實重大改革的決心與能力,願意透過公共論壇,與公眾、民間團體及其他機關積極對話,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凝聚改革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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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2024/07/02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 司改關鍵時刻,誰是下一位司法院長?」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給總統的七大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