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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疑涉貪汙罪 法院裁定 500 萬元交保、限制居住及出境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疑涉犯貪污罪遭檢方聲押禁見。桃檢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相關案件,昨天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法院聲押並禁止接見,最終法院裁定以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疑涉犯貪污罪遭檢方聲押禁見,最終法院裁定以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圖:鄭文燦臉書

▌法院裁定 500 萬元交保 並限制住居出境

桃園地方法院以新聞稿表示,就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鄭文燦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鄭文燦所收受的 500 萬元款項,於 2017 年 9 月收受後至 2018 年 8 月交還廖姓人士期間,該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之情事。

並且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認此部分無犯罪嫌疑,駁回羈押聲請。

桃園地院提到,就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聲請書附件所載之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同案已有 4 名被告被裁定羈押禁見,另 1 名楊姓被告高齡近 90 歲,被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

桃園地院說明,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 7 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無羈押之必要,准以 500 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律師聲明: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

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而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則表示,案件正在司法調查中,政院尊重司法調查程序,也期望司法單位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至於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對此回應,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針對涉犯洗錢防制法一事,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圖:中央社

參考資料:
2024/07/06 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聲羈字第574號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