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智光案,今(19 日)偵查終結,依圖利等罪嫌起訴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等相關涉案人員。
北檢新聞稿指出,儘管陳承認部分犯罪,但對始終拒絕承認圖利等犯罪事實,除飾詞矯辯,甚且以「大水庫理論」予以搪塞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
北檢指出,陳重文在北市府社會局建置公托監視器系統時,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及利用其職權機會,針對該政策的執行進行干涉。陳重文更透過成立公司,隱身背後確保自己能從中獲益。
調查指出,陳重文因認識監視器業者康立錡,知道可從台智光的直接業務中獲利,因此逐步安排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該公司出面接單、承接政府採購案件。
實際上,該公司仍由陳為實質負責人,藉由立錡雲端公司,保留一定利潤於陳重文實質掌控的公司中,並圖得不法利益約 321 萬餘元。
調查指出,陳重文另涉及立錡公司、國亨公司、立展公司等資本不實案,並涉及侵佔國亨公司款項。
在國亨公司部分,調查指出,2023 年陳重文與妻子白慧萍申請國亨公司調整資本時,由白慧萍偽簽公司名義負責人署押,並以該虛偽不實的股東同意書向北市府申辦增資、股東出資轉讓。陳重文及白慧萍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挪用國亨公司增資款,並侵佔 5 百餘萬元。
北檢調查終結後,依違反公司法資本不實、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