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去年發生某幼兒園家長質疑孩子遭餵藥案,監察委員今(22 日)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指新北市政府在行政查處過程未盡確實、餵食不明藥物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涉有多項違失,致引發大眾恐慌並折損家長對新北市政府處理之信心,糾正新北市政府。
前情提要:幼兒園餵藥案》家長赴監院控新北市府怠惰說謊
新北幼兒園學童吞安眠藥 侯友宜拚選舉?
今日,監委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認定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均有違失與不當,因此通過糾正。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表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等,明定地方主管機關知悉違法事件時,應即命幼兒園保存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
監委指出,本案中新北市教育局在得知幼兒園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雖於 2023 年 5 月 15 日進入幼兒園行政稽查,卻僅進行例行查核,未針對家長指稱之疑似餵藥、不當對待等內容,透過監視器影像、訪談進行實質釐清,或即時留取園內監視器影像。後經 5 月 18 日影像即由新北地檢署查扣,教育局迄今仍無法取得重要影像證據。此外教育局稽查作為也不確實,當場稽查僅記錄 4 支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查扣卻有 13 支,顯未確切掌握該幼兒園監視器實際數量。
監委表示,幼生疑遭餵食不明藥物,需要公權力介入釐清,但新北市政府在第一時間竟然卻讓幼兒園處理。事發後僅一再交由幼兒園聯繫家長,待案情於媒體擴散報導,引發家長與各界恐慌,教育局才於 2023 年 6 月 1 日協調衛生局啟動採檢專案,於 6 月 5 日入園執行,並仍交由幼兒園通知,部分家長在 5 月因已不信任園方將幼生離園,而未獲知採檢資訊。
此外,教育部於察覺家長對幼兒園不當對待議題之憂慮亦欠缺敏感度,待本案造成社會喧擾後,方於 2023 年 6 月 8 日函請新北市教育局妥處,且僅以函文簡單交代,亦應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 16 位幼生血液中之苯基巴比妥,並於 2023 年 6 月 6 日召開專家會議。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 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但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
然而,新北市政府卻立即於 2023 年 6 月 8 日對外召開記者會,把沒有經過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之 12 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稱「28 位學童」有「8 位幼兒微量檢出」已違反幼照法,並廢止 A 幼兒園設立許可,裁處最高罰鍰新臺幣 15 萬元。
但當時行政調查尚未結束,實際裁罰 3 萬元是涉及他案未通報、6 萬元涉及 A 幼兒園將停辦未申請,僅有 6 萬元是以本案教保服務人員涉及對幼兒不當對待進行裁罰,記者會說明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
監委強調,依兒童權利公約意旨,司法介入應保護涉案兒童最佳利益、及時向兒童及父母提供充分資訊,我國司法早期介入機制並強調社政、檢警、醫療三方合作。
但是,本案於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前,新北市政府雖有諮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但後續教育局與既有司法早期介入體系協作缺乏兒保意識,導致未能發揮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功能,未展現司法早期介入跨機關合作交流公益性。新北市政府、新北地檢署、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皆允應藉此案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有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難以釐清之身心變化,離園後卻又改善,並表示幼兒陳述被餵食藥水外,亦有被打、捏臉、罰站、關進廁所等不當對待情事,相關陳述並有向教育局、地檢署反映,卻未被衡平採認。雖教育局行政調查過程中曾訪談家長、疑似行為人、幼兒園人員,卻未訪談幼生,亦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異常反應,逕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行為人否認」認定無不當對待事證。
而新北地檢署以偵查證詞「與警詢陳述不一致」、「行為與細節出入」作為受害兒童證詞難以採認原因,也未在一開始使用司法詢問機制,致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偵查似有不完備發回續查,皆反映我國幼童於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之不利處境。「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即強烈建議我國政府建置 Barnahus(兒童之家)專業機構,協助兒童調查詢問。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允應審慎研議相關機制,提升兒童證詞信用性,實踐兒童表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