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於今(2024)年 7 月及 9 月分別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將大法官的「現有總額」重新定義為「法定總額」(即《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 15 人),並將現行大法官評議、作成裁判的人數門檻,從大法官「現有總額」的 3 分之 2、2 分之 1,提高至「法定總額」的 3 分之 2 ,該法案於 10 月 18 日逕付二讀。
本次修法嚴格限縮大法官作成憲法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條件,即憲法法庭需有 10 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表達同意,才能作成憲法裁判。若大法官因病、迴避、死亡,或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在立法院被阻,導致可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足 10 人,也無法作出裁判。
多位律師質疑,此次修法意在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且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為了阻止該修正案三讀通過,包含賴中強、李荃和在內的多位律師日前共同召開記者會,號召律師們於 11 月 16 日穿著律師袍走上街頭,與民眾共同站出來守護台灣自由民主法治。
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宏表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 30 條、第 43 條及第 95 條等修正案,將憲法法庭作成裁判的門檻提高到需有 10 位以上的大法官參與並同意,而這樣的門檻在目前僅存 8 名大法官的情況下,讓憲法法庭根本無從運作,即便將大法官人數補足,新門檻也創下歷史新高,恐使憲法法庭重蹈過往憲法裁判難以作成的慘痛歷史經驗。
林俊宏律師指出,目前立法院消極不願審查大法官同意權,又試圖修法將作成憲法裁判的門檻拉升到不合理的高標準,令人懷疑此次修法是為阻擋憲法法庭再做出憲法裁判,甚至是為了「癱瘓」憲法法庭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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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宏律師強調,過往憲法法庭共作成 864 件裁判或解釋,其中只有 48 件是關於國家機關的爭議,顯示憲法裁判有百分之 95 是在處理與人民基本權利相關的案件,若此次修法通過,憲法法庭絕大多數關乎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的案件,將面臨沒有憲法法庭可以審案的憲法困境,使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遭剝奪及限制。
關於參與評議的特定人數,伊達快樂腳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錢建榮指出,若非要使用「法定總額」15 人作為計算基準,需有如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的配套規定,明定大法官任期屆滿而無繼任人選時,現任大法官可繼續延任至人選產生,以確保有足夠人數計算 3 分之 2 可決門檻,否則就會產生如今只有 8 位大法官,連 3 分之 2 計算出的 10 人門檻都無法達成的窘境。
錢建榮說明,過去多數決門檻為 4 分之 3,起源於戒嚴時期大法官得罪立法院的結果,結果造成每年都作成不到 10 件解釋。直到 1993 年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將 4 分之 3 門檻改為 3 分之 2 後,一年雖有超過 20 件解釋,但大部分皆在清理以往聲請多年難以終結的案件,而後作成解釋的數量又開始越來越少,前總統馬英九提名大法官的 2008 年至 2016 年間,大法官甚至平均 1 年作不到 10 件、12 件解釋。
錢建榮強調,3 分之 1 的少數反而可以綁架多數,當時立法院放寬門檻的理由便是「少數人堅持意見,導致案件難以審結」,反觀《憲法訴訟法》在 2022 年施行後,改為正常的 2 分之 1 多數決,大法官才能繳出每年多達 20 件判決的成績,且幾乎每件都有言詞辯論或說明會。
錢建榮批評,3 分之 2 多數決才慎重、正當完全是「假議題」,因為除了 2 分之 1 的過半多數決以外,任何「絕對多數決」,邏輯上都會有「少數否決多數」的現象,運作上反而是少數綁架了多數沒辦法決議。
錢建榮語帶諷刺地表示,正因為採 2 分之 1 多數決,藍白才有機會聯手掌控立院,否則依照現在的國會政黨比例,若採取 3 分之 2 絕對多數決肯定無法通過任何一項法案,更別說有品質的法案。他呼籲,不要讓民主的正常多數決,重回戒嚴遺毒的絕對多數決!
洪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洪偉勝警告,此修正案除了將憲法法庭作成裁判的法定門檻提升至史無前例之高點外,立法院亦可透過「不同意人事案」的方式,使憲法法庭的大法官人數持續不足額,從而無法進行憲法裁判。台灣可能因此不會有宣告違憲的人權侵害案件出現,也不會再有任何毀憲亂政的國家行為被宣告違憲。
洪偉勝進一步提出,事實上,台灣憲法法庭的大法官人數、比例甚至比其他憲政民主國家還要更高,實在沒有必要再次設下議決的高額門檻。且在權力分立原則下,被要求重視多元意見、觀點以及利益衡量折衝、民主審議的,並非司法部門而是「立法院」,然而現行法對於立法委員總額及議決門檻之規定甚低而寬鬆,卻不見立法院有任何多元意見涵蓋不足或欠缺專業、公信力的自省,更顯諷刺。
洪偉勝批評,《憲法訴訟法》修正通過後,除了「立法院」可能藉不通過大法官同意權的方式癱瘓憲法法庭外,同樣給了擁有大法官提名、任命權的「總統」癱瘓憲法法庭的機會,而屆時若沒有合法運作的憲法法庭足以宣告違憲或審理彈劾案,又該如何面對此種可能的「憲法大亂鬥」情形?實在令人憂心。
恒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中強說明,此次遊行是由 153 位律師共同發起,希望號召更多的律師穿著法袍走向街頭、走向立法院,向全體國人及立委諸公表達台灣律師界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拒絕憲法訴訟法修惡的決心,同時也非常歡迎各界民眾自行加入此次遊行,
賴中強指出,1924 年,第一位台灣人辯護士葉清耀站上日本總督府法院的公判庭,為「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成員違反《治安警察法》事件的被告辯護,經過百年的民主追求,我們迎來普選的國會、直選的總統與獨立審判的法院,但三權之間的互動分際尚待一部新憲法更完整、更清楚地規範。此際,153 位律師發起此次遊行,是要維繫憲法法庭能扮演基本人權最後守護者與權力分立最終仲裁者的角色,百年民主追求需台灣律師界與全體國人共同努力、一同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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