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質疑憲法訴訟法,要求司法院修正書狀公開規則及釋憲提案要件。
並警告若未提出修法,她將主導提案。此舉引發民進黨批評,認為在野黨不應因判決不利而干預憲法法庭獨立性。經民連則抨擊藍白推動《憲法訴訟法》和《選罷法》修正,意圖削弱民主機制,並號召 29 日青鳥再飛。
昨日(11/25)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明年度的司法院預算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針對憲法訴訟法相關議題,希望司法院「自提」憲法訴訟法修法。
翁曉玲在質詢中表示,司法院在這次的報告書裡有提到,你們未來會針對憲法訴訟法的修法進行檢討。
他指出,我們知道,在這次的憲法訴訟辯論過程當中,包含本席以及其他的委員還有很多法律專家學者,都認為說,憲法法庭的公開書狀規則出了很大的問題。
翁曉玲在質詢中質疑,憲法法庭怎麼可以只公布書狀、答辯書十頁,剩下很多不公開,後來因為壓力才公開,但是我認為你們應該要檢討公開書狀規則。
但是,根據憲法訴訟書狀規則 6-1條規定,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經憲法法庭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裁定許可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不合本規則所定之格式、記載方法或逾越憲法法庭裁定所定之期間,而無命補正之必要者,憲法法庭得不公開其意見書之全部或一部。
當初就是藍白兩黨不遵守相關規範,現在卻反過來要求憲法法庭修改法案,豈非本末倒置?
翁曉玲也表示,在整個憲法訴訟法的受理要件上面也要重新進行檢討,到底少數委員能夠申請釋憲的條件、申請機關、申請要件,這些都應該要具體寫清楚。
接著翁曉玲表示,本席希望你們在下個會期應該積極提出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要將可以聲請憲法訴訟的各個要件,不管是少數立法委員的提起要件,還有機關爭議的要件,都應該要提案來修法。
最後翁曉玲呼籲憲法法庭,我覺得我的手腳其實比你們快,如果你們不趕快提的話,到時候我修法的時候,不要又說我是毀憲亂政好不好,麻煩儘快。
然而,仔細看過去翁曉玲所提的修法,都聚焦於大法官人數總額,以及架空憲法法庭等問題,造成律師民團接連上街,現在卻又要求司法院要提出修法,也引發民進黨團質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就表示,憲政機關應平等相維,捍衛司法機關的獨立,他列出數據,指過去立院對司法預算都是尊重的;她話鋒一轉,認為面對憲法法庭的判決,在野黨不應覺得不利就修憲法訴訟法,這將使憲法法庭的案件難以消化。
吳思瑤表示,自從 2003 年大法官同意權改由立法院行使後,僅 2007 年 4 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遭國民黨多數否決,從來沒發生過延宕、阻擋、拒審大法官人事案的情事。
針對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經民連指出,立法院的傅崐萁、翁曉玲與黃國昌集團卻要推動《憲法訴訟法》與《選罷法》修正,拆掉這兩個民主安全閥。
經民連提到,他們提高《憲法訴訟法》的各項門檻,要讓大法官因湊不足門檻人數或無法達成一致共識而無法作出判決,目的在癱瘓憲法法庭。
他們修《選罷法》,要求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讓罷免成案困難;也要求罷免同意票數必須大於被罷免人原當選票數,讓罷免通過困難。
我們無法想像:完全不受憲法法庭違憲審查節制,也完全無需顧慮民意反彈罷免的傅崐萁集團會多麼恣意、多麼瘋狂地操控國會多數權力! 11 月 29 日星期五將是危險的時刻。
最後強調,因為翁曉玲《憲法訴訟法》三個草案,最後一個冷凍協商期 11 月 24 日屆至,但是 26 日周二院會已排定考試院人事審查,因此,最近一個危險時點是 29 日週五院會。另方面,已完成過水式協商的《選罷法》,雖然前次院會未變更議程排審,但 29 日週五院會仍可隨時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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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2024/11/26 立法院影音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3年11月25日) |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