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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單獨過半也過不了關鍵抗中《代理人法》 台灣基進:民進黨團在拖賴清德後腿?

因馬文君、徐春鶯等爭議引發社會擔憂,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日前表示,社會上有股聲音要求通過《代理人法》,應予以討論。台灣基進身為 2019 年即最早提案、持續推動《代理人法》的那股「社會聲音」,邀請法案起草人台灣安保協會副秘書長何澄輝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四年來受到重重阻礙,不僅來自國民黨杯葛,也來自民進黨部分勢力的蓄意擱置。呼籲民進黨應正視民意所向,莫讓賴清德美意付諸流水。

王興煥:肯定賴清德正視《代理人法》的重要性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肯定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正視《代理人法》的重要性,但必須指出當初取代台灣基進《代理人法》草案而通過的民進黨版《反滲透法》已證明無法防堵馬文君跟徐春鶯,因為中國布局滲透根本不會挑「法定選舉期間」,反滲透法只是名字聽起來很威,讓民眾覺得有在做事,但事實上收效甚微,中國一點都不怕。

王興煥強調,《代理人法》之所以會遭擱置冷凍四年,核心原因除「準中國代理人」國民黨的惡意杯葛外,也涉及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對於中國暴衝的顧忌。民進黨無法齊心協力讓《代理人法》通過,肇因於角色的不允許,執政黨不可能同時表現出溫和中間的姿態,同時又擔任衝鋒陷陣的衝組,因此勢必產生很多妥協,而這些妥協放在《代理人法》的狀況,就會導致台灣迫切需要的抗中法案無法過關。這更加證明,2024 的國會,需要第二個本土政黨、本土黨團,《代理人法》非常有效,因此中國會很不高興,台灣基進不是執政黨,因此能夠承擔也願意承擔中國的不高興,如此一來就能避免因為角色混亂導致國安立法修法停滯不前的窘境。

王興煥向民進黨團喊話,要正視賴副總統的呼籲,亡羊補牢、思考如何推動《代理人法》,令其成為大選最重要的政治議題討論。

王興煥也說明,台灣基進是一個本土在野監督小黨,對於法案的研擬並不會「包山包海」、什麼都要,未來台灣基進進入國會,會循《代理人法》的良性互動和合作模式,勇於衝在第一線承擔被認為太過「前衛」、「基進」但實則為迫切需要的國家安全法律跟政治提案,負責成為打開台灣政治議程的以及社會輿論空間的衝組,在內政民生、國際外交上則支持執政黨推出的對台灣有益的提案,讓台灣往正確的國家方向前進。

史惟筑:基進版「代理人法」50個月來歷經19次記者會,仍持續在立院卡關

台灣基進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史惟筑
圖/台灣基進提供

台灣基進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史惟筑指出,忠誠度值得懷疑且與中國過從甚密的政治人物,如馬文君、徐春鶯之流,引發社會爭議跟擔憂。2019 年基進推動《代理人法》排審,但遭刻意擱置,最後由民進黨版《反滲透法》取代。然而《反滲透法》自 2020 年公佈施行至今,馬文君、李明璇依然繼續擔任公職,徐春鶯的爭議更無法處理。足見沒有《代理人法》的《反滲透法》是孤立無援且無實際效用的。至於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這幾天還在說要推《反滲透法》,不知道是不是不小心穿越還是忘記《反滲透法》早就通過了。

史惟筑說明,2019 年台灣基進在國會尚無席次的情況下,透過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律師向立法院遞案《境外勢力影響透明化》草案,也就是《代理人法》草案,成功送交內政委員會審理,然由於審查過程「未獲共識」,遭擱置在內政委員會,終因屆期不連續未能闖關。2020 年,台灣基進以及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陳亭妃,都有提出「境外勢力代理人法」、「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等草案。然而無論是台灣基進的版本或是執政黨立委自己所提的版本,都在程序委員會排審進入委員會前,遭到 10 次以上的退回與擱置。最後一次擱置,甚至就近在 2022 年 11 月 25 日立法院第十屆第 6 會期第 9 次會議。請問這是不是應該解讀成「國會不分黨派齊力在卡代理人法」呢?

史惟筑表示,台灣基進一直持續推動《代理人法》,從 2019 年至今已經 50 個月了,召開了高達 19 次的記者會催促呼籲。副總統賴清德近日首度指出《代理人法》有迫切需要,雖這番發言值得肯定,但也不禁讓人疑惑,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八年了,基進《代理人法》草案已經提案四年了,難道是民進黨團的怠慢在拖累賴清德副總統嗎?雖感謝以賴清德為首的執政黨終於開始重視中國滲透的問題,不過同時也看到即便民進黨國會過半也過不了關鍵抗中法案的殘酷現實,立委的量固然重要,但質才更是重點,國會缺乏第二個本土政黨的在野監督,就是《代理人法》遲未過關的原因。

起草人何澄輝:共諜橫行進國會,代理人法儘速推

台灣安保協會副秘書長暨法案起草人何澄輝表示,在面對中國滲透的情勢底下,《代理人法》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法案。它能讓中國介入台灣政治議程的滲透方式曝光,產生預警的作用。必須注意的是,《代理人法》本身非用以「取代」其他涉及國安、選舉的各項法律,而是相輔相成,使整個法體系臻完善。以《反滲透法》為例,它更著重於行為在特定時間、特定樣態下的禁止,並且會產生刑事責任。正因涉及刑事,因此主要處理的其實是事後追懲而非事前預防。司法實務上已經有這樣的例子,就是發現有被中國滲透的觸法行為,但法院審理時發現行為發生時非屬「選舉期間」而無法究責。這並非是說《反滲透法》本身有錯誤,而是《代理人法》能做的事情本來就不同,而且能補足現行體制的缺漏。

台灣安保協會副秘書長暨台灣基進「境外勢力代理人法」、「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等草案起草人何澄輝
圖/台灣基進

何澄輝解釋,《代理人法》的功能就是讓透過如實揭露以及公開透明的方式,讓所有台灣人知道有哪些可疑中國介入行為已經在台灣的社會乃至政治議程中發生,揭露金錢流向、人員流向、資訊流向,讓人民跟主管機關都清楚掌握受中國影響的人在做些什麼。透過徹底揭露潛在的危險,一方面有遏止滲透的作用,另一方面當觸法行為強度更高、跨越紅線的時候,也能交由其他相輔相成的法律如《反滲透法》、《國安法》、《選舉罷免法》,來加以嚴懲。

何澄輝指出,事實上徐春鶯之類的中國涉入台灣政治早已發生多年,但問題是沒有《代理人法》的話,人民都不會知道事情這麼嚴重跟危險。更有甚者,「就算代表中國又怎樣」的看法也被包裝成言論自由,在台灣的言論市場中流通。何澄輝表示,身為台灣最早推動《代理人法》的一員,數年來這份草案面對了各種各樣的蓄意無視,甚至千絲萬縷的隱微牽制。很高興賴清德開始重視這項危機,期待如今時機成熟,《代理人法》終於能夠通過,將是台灣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