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今(9)天指出,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泰源事件發生至今即將屆滿50年,這是一個被刻意抹滅的反抗事件,也是一段很多人不知道的台灣歷史,由於檔案被有意隱藏,造成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在世界人權日前夕,監察院將泰源事件調查報告編印成─「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一書,希望讓消失的聲音可以聽見、還原,自由之樹才能長青,台灣人民才能走出過去,勇敢邁向未來。
王美玉表示,1970年2月8日發生的泰源事件,是一件宣揚台灣獨立理念規劃未周的政治反抗事件。關押政治犯的台東泰源監獄6名受刑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及鄭正成,計劃奪取泰源監獄警衛連槍械、釋放監犯、進佔台東、宣揚台獨理念的反政府行動。當時刺殺警衛連班長,起事失敗被捕後,除鄭正成外,其餘5人均被判死刑。偵審過程從提起公訴到執行死刑,只有2個多月。
當年因為是戒嚴時期,6名被告不是現役軍人,但仍受軍事審判;尤其初判宣判死刑到覆判核准只有6天;且未收到被告聲請的覆判理由,就確定死刑判決,因而遭致爭議。其中江炳興、陳良遺書,因被認為有暗示台獨與壯烈之意,因而被扣留,不寄還給家屬。
王委員表示,1970年5月30日凌晨,在渺無人煙的新店安坑刑場,槍聲劃破寧靜,生命瞬間同時殞落;隔日警總軍法處認為江炳興與陳良遺囑中有暗示台灣獨立,應扣壓以避免泰源台灣獨立事件外洩。這除讓家屬哀痛、無法撫平外,當然也沒有人知道反抗者的存在,以及反抗的理由;只有數月前案發時在聯合報有刊登並不醒目的新聞,標題是「血濺泰源監獄 六名監犯搶械逃獄 擊斃追捕警衛」的逃獄事件。
王美玉表示,在「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這本書中的序文寫著:
「我反抗,故我們存在」,泰源事件是一個被刻意抹滅的反抗事件,究竟這群人是「革命者」、「叛亂犯」或「劫獄者」,反抗的理由為何,因為所有檔案均被有意隱藏,造成持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除影響政治受難者精神自由與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外,因無從定位反抗者,自難以悼念。
王美玉指出,當時蔣中正總統於泰源事件中,將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所提「泰源監獄叛亂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裡,有關「將叛亂犯移綠島監禁感訓」之公文,誤解為6名被告之刑事處遇,因而做出「應將此6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3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之批示。其實,國防部早於該批示前做出已核准6名被告之覆判判決,並將賴在判處無期徒刑;而張金隆、李加生不起訴處分在案,國防部所屬覆判並未照蔣中正總統批示,從而改變原判決,或再依據該批示,來改變先前主管機關已決定之處置。
王委員表示,真相是正義的道德表現,因為真相不明,正義也無從實踐,所以沒有真相就沒有真正和解。秉持著史料堆裡掘祕辛,權力面前講真話的原則,我們盡力拼湊各種碎片,讓反抗者能夠了無遺憾、重新活在歷史的長流中,弭平白色恐怖時期歷史的傷口。
這次調查希望更能促進政治檔案全面公開,政府不應畏懼檔案的公開,更不應借由隱私權保障,阻擋家屬與世人瞭解真相的權利。因為,在歷史的洪流中,當人埋入墳墓後,所為一切終將被檢視與評價。只有全面檢視既存檔案,讓消失的聲音得以聽見、還原,真正的歷史才能重建,自由之樹才能維持長青,台灣人民才能走出過去,勇敢的邁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