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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抗爭者──323行政院事件開庭

2 月 18 日舉行 323 行政院事件的言詞辯論庭,整整拖了六年的時間,「妨礙公務」及「煽惑他人犯罪」的刑事訴訟還在二審上訴當中。被告之一的陳廷豪也在臉書上紀錄其他被告在法庭上的陳述,以及自己的心情。

太陽花學運經過了六年多,有的人靠著學運的光環成為市長,有的人因為自己較有名氣,而沒有被列為刑事被告,但 323 那天晚上衝入行政院的抗爭者中,有許多刑事被告沒有受到媒體關注,對比那些享受學運成果或光環的政治人物,顯得格外諷刺。

本案中被告之一的陳廷豪在臉書貼文中表示,六年前的 323 太陽花運動的佔領行政院案,二審的法官在過年前,一次發了連續三週的開庭通知,分別是 2 月 11 日、2 月 18 日和 2 月 25 日,後來因為程序推展的比預期的快,法官宣布已於 2 月 18 日宣布:「二審辯論終結,此案4月28日宣判。」
陳廷豪說,連續二週要陷入巨大情緒的眾人們,可以暫時恢復一下平靜,暫時重回日常生活,暫時先把這件事情擱在一旁……雖然只是「暫時」,但也真是太好了。

陳廷豪表示,每位被告的各自際遇不同,身處不同位置,六年後,總是還在想說,從自己的位子上,能做點什麼。就在經過漫長的六年後,2 月 18 日的言詞辯論庭上,本應該說點甚麼才好,但是自己一想到此案的被告們,其實我們都不是彼此全部認識。而且,有些人感覺起來,就沒有如同我們一樣,有一個所謂社會運動的支持網絡,彼此可以承接住對方,至少,還找得到伙伴聊天。

陳廷豪記下323行政院事件的開庭心情與發言。
(圖/陳廷豪臉書)

陳廷豪說,自己不知道怎麼跟他們開口,連第一句話都難。該說,「辛苦了」嗎?但他又有什麼資格這樣講?還是,「謝謝」?做為該場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有時候不免想,好像就是自己「害」了他們,讓他們這六年下來一直跑法院。不過,這不就自證真的在「煽惑」他們了?然而,我們是不是本該相信,人們有自己的主體性,是他們在「當下」自己做出的選擇呢?

陳廷豪在他的臉書貼文中,紀錄了被遺忘的抗爭者的部分面貌,就在太陽花學運即將滿六周年之際,我們都不該遺忘抗爭者的樣貌,以及國家暴力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