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昨(24)日查獲有中國資金偽裝成「僑外資」藉此規避投審會審查,並在新竹縣台元科技園區設立公司,藉此挖角高科技人才,將台灣的研發成果回傳中國,對於我國的半導體產業危害巨大。台灣基進對此主張,應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修法,針對中資加強管制,解決投審會無法掌握足夠證據的弱勢。
新竹地檢署昨日破獲中國資金,藉由偽裝成海外「僑外資」的方式,規避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審查,並且在新竹縣台元科技園區設立公司後,高薪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並設法將我國高科技研發成果攜回中國,對於台灣高科技產業構成威脅,新竹地檢署強調這類滲透科技園區竊取營業秘密之行為,絕對會積極偵辦,奉勸國人切勿貪利淪為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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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主張,半導體產業作為台灣經濟發展的定海神針,需要一套立體化的防禦機制,一次性解決「人頭」、「海外繞道」、「複雜持股」、「假僑外資」等等狀況,這也是台灣基進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中資加強管制修正草案之內容。
台灣基進說明,針對本次台元科技園區出現的「假僑外資」案例,基進提出的修法即規定僑外資,必須申報「實質受益人」以及和黨政軍的關係;並且以「重大影響力」來定義中資,讓外資不會輕易假中資來台,且要求透過公開股票市場交易的狀況也必須揭露實質受益人。
防止中國商業間諜竊取我國重要產業的營業秘密,已經是近年來的熱門議題,除了台灣基進曾經提出的修正草案之外,法務部以及陸委會也在今(2021)年針對營業秘密提出修正草案。
法務部針對《國家安全法》提出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在於,明定任何人不得對外國、中國、港澳或任何境外敵對勢力,進行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行為,藉此杜絕關鍵營業秘密遭竊;陸委會則是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修正草案,重點在於接受政府委託或是補助,進行國家關鍵技術研究之人員,於離職或計畫終止後三年內,前往中國都必須向陸委會申請許可。
中國商業間諜滲透全球,除了歐美等技術先進國家之外,台灣也是中國商業間諜入侵的熱區,然而過往我國法制上缺乏針對「營業秘密」的詳細規範,常以「契約自由」、「工作權保障」作為理由,讓商業間諜或是中國資金,相當容易即能入侵台灣產業並竊取關鍵技術,如果要繼續保持「護國神山」在全球競爭下的優勢,勢必需要針對「營業秘密」予以完整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