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2019 年 10 月,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賠償部分被害人總額共約 111 萬,然而柯文哲市長堅決提起上訴,經過兩年的審理後,昨(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市政府及市警局的上訴,維持了大部分民眾的賠償,且雙方皆不得再上訴,全案歷經八年,總算還給遭受暴力對待的受害人一個正義。
尤伯祥律師表示,今天這個判決雖然不完全令人滿意,但作為 324 行政院事件相關訴訟的最後一站,這個結果還是可堪告慰。324 事件所引起的效應,在政治與法治上都會留下不可磨滅的影響。首先,324事件造成整個政治版圖的永久性變動,這已經無須贅言;在法治史上,對於刑事案件與國家賠償案件,都有里程碑的意義。
在刑事案件的部分,「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概念,在我國實務上終於被承認,法治就是對於人民基本權,尤其是對於人民表意自由權利的尊重;至於國賠案件的判賠,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所有的執法人員,法治高於所有執法人員自己的認知,不應該把自己的地位抬高到,高於自己要捍衛的法治之上,目的不能夠正當化手段,(該判決)讓所有執法人員引以為鑒,這個判決也對於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獲得法律保障,有深刻影響。
尤伯祥律師還說,他要感謝千千萬萬願意上街頭和平表達意見的群眾,對這些群眾表達最深的敬意,也感謝這些願意陪我們走到現在,承受訴訟之累的當事人,最後,也對作出這些判決的法官表達最高的敬意。
受害人之一的陶漢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這個判決已經拖了八年,這是相當遲來的正義,希望藉此判決可以提醒,這些有權力發號施令、有權力揮舞警械的人,在國家法治與人民基本權利保護的面前,你們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當時和平表達自己意見的群眾,受到警方暴力對待,縱使執法人員是為了維護秩序,暴力手段早已違背比例原則,以維護秩序為理由,根本無法正當化這些暴力手段。
陶漢還說,犯錯的是下令打人的指揮官、是那些施暴的執法者,但是國家賠償卻是由整個國家人民一起付出賠償金,這是不夠正義的,況且,都已經八年了,台灣也歷經政黨輪替,但下令施暴的指揮官與施暴的執法者,卻沒有受到調查或懲戒,希望正義只是遲到,而非永遠不到。
受害人之一的前立委周倪安表示,這個案子已經走了八年,我曾經在法庭上對法官們說,如果一個人可以活到八十歲,律師團與受害的當事人已經花了人生的十分之一在這個案子上了,感謝義務律師團的協助與堅持,否則我們受害者是很難走到今天的。
周倪安還說,呼籲政黨輪替後的政府,在這個案子中沒有暴力份子遭到懲處、也沒有任何指揮官下台,在這一塊的正義裡面,我們還是會繼續去追求。感謝高等法院的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雖然這個判決要讓所有人民來負擔賠償,這是不公平的,畢竟犯錯的人不是國家的所有人民,而是暴力執法的人員與指揮官,但我們還是會繼續追求這個國家的正義。
民間司改會表示,人民得以經由集會表意並向政府展現集體意志,是自由民主的重要基石。維護台灣自由民主的環境,是當事人與律師團打這場國賠訴訟的初衷。我們也衷心期盼,本件訴訟的結果,能夠成為國家公權力的警惕,未來沒有人再因為上街陳抗而受傷。
二審結果摘要
身份 | 姓名 | 一審結果 | 二審結果 | 目前獲判金額 |
未上訴 | 邱育南 | 駁回 | X | 0 |
被上訴人 | 周李玉梅 周伯陽 周平光 周佳伶 周佳京 | 108,980 | 駁回 | 108,980 |
上訴人 | 黃泰綸 | 駁回 | 60,000 | 60,000 |
上訴人 | 李宗霖 | 駁回 | 駁回 | 0 |
上訴人 | 李昇璋 | 駁回 | 60,000 | 60,000 |
上訴人 | 潘寬 | 駁回 | 駁回 | 0 |
被上訴人 | 李孟融 | 101,050 | 駁回 | 101,050 |
被上訴人 | 鄭運陽 | 100,900 | 駁回 | 100,900 |
上訴人 | 尹新堯 | 駁回 | 61,000 | 61,000 |
未上訴 | 鄭元鈞 | 駁回 | X | 0 |
被上訴人 | 陶漢 | 100,000 | 駁回 | 100,000 |
被上訴人 | 周倪安 | 200,000 | 駁回 | 200,000 |
未上訴 | 廖科驊 | 駁回 | X | 0 |
上訴人 | 張秉生 | 駁回 | 一萬二 | 12,000 |
被上訴人 | 林志傑 | 100,000 | 駁回 | 100,000 |
上訴人 | 林瑞姿 | 駁回 | 駁回 | 0 |
上訴人 | 汪家慶 | 駁回 | 60,000 | 60,000 |
上訴人暨 被上訴人 | 江政韓 | 100,000 | 增加23,000 | 123,000 |
未上訴 | 洪廷毅 | 駁回 | X | 0 |
上訴人 | 蕭永裕 | 駁回 | 駁回 | 0 |
未上訴 | 藍中佑 | 駁回 | X | 0 |
被上訴人 | 蘇俊雄 | 100,000 | 駁回 | 100,000 |
上訴人 | 周妙珍 | 駁回 | 駁回 | 0 |
被上訴人 | 黃昰森 | 100,000 | 駁回 | 100,000 |
上訴人暨 被上訴人 | 黃貴蘭 | 100,000 | 增加20,000 | 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