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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弓飛彈用劣質中國零件?台灣基進:國防採購必須修法重罰

媒體日(9)前報導中科院研發的天弓飛彈,疑似有重大採購弊案,疑似使用中國製造的劣質零件與贗品,中科院對此聲明,在 2021 年 3 月履約驗收時,就已經發現承商不法行為並主動移送司法偵辦。台灣基進對本次事件表示,天弓飛彈是用來保衛國人性命的國防武器,使用敵國所製劣質品,置台灣人性命於不顧,應該修法要求犯罪人負更重的刑事責任。

媒體報導指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中科院)研發的天弓導彈爆發嚴重採購弊案,天弓飛彈中所採購的零件中,居然有不肖廠商使用劣質的中國製品或是贗品,中科院對此聲明,在 2021 年 3 月履約驗收時,就發現該廠商使用中國製劣質品或贗品,並立即移送法辦與提出賠償,中科院也強調,在驗收時就已經發覺,不會影響到武器產製及各項專案任務推動。

台灣基進黨的前立委陳柏惟,曾於 2021 年 3 月時就提出「國防採購慎防滲透 元件來源落實查核」的質詢,陳柏惟主張正視關於機敏資料、關鍵技術、基礎設施等的重要性,也曾經提出「政府採購法第 17 條修正案」,將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國家關鍵技術、國人敏感個資、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等相關業務,會商各個業管部會,並建立起跨部會規範,明確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政府採購案件。

中科院自主研發的天弓三型飛彈,主要防禦飛機、巡弋飛彈、反輻射飛彈及短程戰術彈道飛彈等威脅。
(圖/中科院網站)

台灣基進對此表示,承包廠商提供敵國(中國)製造的劣質品,給台灣自主研發、防空飛彈的主力之一「天弓飛彈」使用,實在非常荒謬;但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該案最終可能僅以詐欺、偽造文書等 5 年以下輕罪判刑,若戰爭爆發,台灣一至三型的天弓飛彈將肩負起打擊來犯戰機、飛彈的任務,劣質零件恐讓台灣防空能力大打折扣,徒增傷亡,這樣的責任豈是五年以下詐欺罪可以彌補的?

台灣基進說,他們強烈呼籲朝野各界國安採購修法重罰應成為優先議程。他們說明,近年來公部門接連爆出使用中國「海康威視」、縣市部會的無人機逾七成是中國製;「區間測速」、「eID電子身分證」等採購與政策皆因中國資安因素喊卡,政府機構也在今年開始全面禁止使用中國資通產品,而政府採購應該也是「民主防衛」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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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科院研製天弓飛彈,疑似爆發軍購弊案,台灣基進呼籲,對於國防相關政府採購案件,應該修法予以重罰。
(圖/台灣基進)

採購項目涉及國家機密或軍事佈防,應依照《特殊軍事採購適用範圍及處理辦法》辦理,但是該辦法並沒有刑責規範,所以就算如同本案,不肖廠商提供敵國所製造的零組件,還是只能依據政府採購法所定之罰則,或是依據刑法之偽造文書、詐欺罪等予以處罰,但這些刑責最重只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似乎不足以嚇阻不肖廠商。

台灣基進建議,國防採購案件的輕罰已經是公開漏洞,如今烏東戰爭劍拔弩張,許多國際媒體將焦點投向台海,並將台灣受中國侵略的危機同比烏克蘭受俄羅斯侵略的現況,台灣政府近期的表態、動向、國安事件都將被國際放大檢視,對國安事件的強硬,也是向世界證明台灣力抗中國的決心,他們呼籲執政黨,透過這次的弊案做引子,儘速將這樣慢性滲透的危機置於政治議程首位。

相關報導:台灣基進舉行成果發表會:推動法案護台防中

參考資料:
中科院新聞稿
台灣基進聲明稿
陳柏惟臉書貼文
中央社:天弓飛彈包商用中國劣質品 中科院:驗收時即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