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今(2022)年五月屆滿解散,並將轉型正義的任務分配到行政院各該部會,然而台灣基進質疑,轉型正義的工程不是兩三年就能倉促完成,應參考歐洲經驗常設轉型正義機構,並呼籲各政黨應該拒絕提名「威權時期的抓耙仔」參政。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將於今年五月解散,促轉會說明,各項轉型正義的任務,將會依據任務性質由行政院的常設部會承接,例如法務部負責平復國家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事項,內政部處理威權象徵事項、文化部主責保存不義遺址事項、教育部主管轉型正義教育事項等。
然而,台灣基進卻指出,促轉會解編實在過於倉促,應參考歐洲經驗設立永久的轉型正義機構,至於中正紀念堂作為最大威權遺毒,應該去除銅像與威權象徵,並明確定義與揭露威權加害者,才能夠達成真正的「空間解嚴」。台灣基進也主張,應該將轉型正義寫入憲法,讓台灣可以持續追討威權歷史真相。
台灣基進還說,呼應民間社團「轉型要正義,政黨要自清」的連署要求:
1.台灣基進公職參選人,皆同意簽署「未曾以政治偵防為目的,與情治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的自清聲明。
2.台灣基進公職參選人,皆同意公開其政治檔案供大眾審閱。
3.拒絕自清或簽署同意書者,本黨不予以提名參選公職。
4.嗣後查出自清不實者,本黨將開除其黨籍。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行政院院會提出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之一及之二,針對促轉會的職權移交給行政院各個部會有所規定,但經對比新舊條文之後,新法中恐怕有三個刻意迴避的漏洞。
首先,促轉條例修正草案第 6 條第 2 項規定促轉會平復司法不法「得以識別加害者並追究其責任」,但新增條文卻改由法務部主管「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但賴中強質疑什麼是「處置」?是不再追究加害者責任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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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促轉條例修正草案第 4 條 2 項規定,原本由促轉會:「主動進行真相調查,依本條所徵集之檔案資料,邀集各相關當事人陳述意見,以還原人權受迫害之歷程,並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此一任務恐怕無人接手,將來大概只能讓個別學者自行研究,再讓朱浤源之流發表為彭孟緝美化殘忍大屠殺的研究報告。
最後,人事清查處置在新修條例中被束之高閣,恐將無疾而終。「人事清查」主要是處理以往在公務體系中的威權打手。賴中強律師說明,基於「檢察一體」的規制與歷史證據,威權統治時期的歷任檢察總長:朱煥虨、趙琛、王建今、石明江、陳涵,該五人所處的政治結構位置,正是壓迫體制加害者與參與者的最大嫌疑人,由他們徒子徒孫檢察官為主體的法務部來主導「平復司法不法」任務,恐怕很難讓人期待。
【失落與迷惘:台灣轉型正義的追尋】
主講|吳乃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主持人|王美琇(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副董事長時間)
時間|2022年2月26日(六)14:00-16: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偉成大樓4樓)
報名|https://ntp.pse.is/220226